他说这话的时候,流露出一股伤感神情。
言不语心里拧着难受了一下。
听叔叔说,他们家很宠那个小女儿。
那是在一出生就拥有海岛和私人飞机的女孩儿。
又因为她身体不好,家里谁也舍不得对她说半个不字。
宋景翊比他妹妹大八岁,他从自已八岁开始,宠了她八年。
言不语心里有种莫名其妙的伤感。
哥哥只跟着她过了两年,就舍不得她,哪怕让妈妈净身出户也要带走自已。
宋景翊面对自已亲妹妹的离去,只怕会更难过吧。
他虽然看着有点凶,但他也是个好哥哥呢。
宋景翊没忽略言不语红了的眼眶。
这个小孩儿,心思细腻,共情能力还挺强。
他面上没有任何变化,心里却想着回头怎么给她改改。
这可不是好现象,容易被骗。
他说完那句话,餐桌上沉静一瞬。
兰心妍轻咳一声,轻声开口,“景翊,阿姨也不知道你爱吃什么,就准备了这些,你尝尝看合不合胃口。”
宋景翊笑着转过头,“瞧我,说这些做什么,兰姨,这些都很好,我在吃上不挑,我只有一样东西不吃,那就是芹菜。”
“哦,是吗,我家不语也不吃芹菜,这个虾球好吃,你尝尝。”
接下来就像普通的家宴,围绕着菜品闲聊几句。
偶尔会把话题扯到言不语身上,谁也没多想。
只当他是在惦念自已过世的妹妹。
沈砚舟一直在观察宋景翊,这是一个厉害且危险的人物。
那晚在宴会,他下手既快又狠,哪怕在得知对方背景后,也丝毫不手软。
甚至能在公司安保系统没有察觉的时候截掉了自已的监控、并且甩掉了跟踪的人。
至于吴枭扬……
怕是也跟他那句‘我想他们死’脱不了干系。
这样高度敏锐又狠厉的角色,现在几句话就逗的兰姨开心。
就像是经常联系好友家的小辈来做客那样。
他很危险,沈砚舟推了下眼镜。
碗中多了一颗芥末虾球。
沈砚舟看过去,言不语朝着他咧嘴一笑,“大哥吃饭。”
眼底滑过一丝温暖,“你也吃。”
沈云期对宋景翊无感,只是觉得他那个光头手下身手不错。
宋景翊跟两个长辈聊着天,提出的问题回答的也漂亮。
这边三兄妹的互动他也没放下。
沈家两兄弟对小孩儿是挺好的,谁都不忘给她夹菜。
不过都这么养了,怎么还这么瘦呢。
脑海浮现阿诚说的,言启航虐待她的事。
肯定是小时候体质给养差了。
不然也不会这么瘦瘦小小的,基因在这儿摆着呢。
不行,一刀一刀剁了言启航,太便宜他了。
他要用世界上最残忍的方式,慢慢折磨死那个人。
吃过饭,宋景翊就要走。
沈知烨象征性留他,“景翊,时间还早,再坐会儿吧。”
“就是,再吃点水果吧。”兰心妍也跟着起身。
宋景翊礼貌一笑,“沈叔、兰姨今天已经很打扰了,我就不留了,你们也早点休息,改日有机会再来拜访。”
“景翊,沈叔知道你有能力,但是我还是要跟你说,到了京市,就是咱们自已的地方,你要是遇到什么问题,随时找我。”沈知烨对于优秀有能力的后辈是很赞赏的。
“那我肯定不跟您客气,沈叔兰姨,留步。”
宋景翊又依次跟沈砚舟和沈云期告了别,最后看向言不语,“小妹妹,好好吃饭,有机会再见。”
言不语点头,“宋先生再见。”
一家人送走宋景翊,纷纷表达自已的看法。
沈知烨:“比上次见他圆滑很多,是个了不得的人物,比他老子当年厉害。”
沈砚舟:“有头脑有手段,不可小觑。”
沈云期:“挺会哄女人开心的。”
兰心妍:“我觉得挺好的,送的礼物恰到好处,为人处事了得。”
言不语:“长得好,身材不错。”连带着骇人的纹身在他身上都成了一种点缀和装饰,瞧着都没最开始吓人。。
宋景翊坐上车,笑着的脸瞬间冷下来,他扯开领口,又把袖口翻上来。
从车上拿来一支烟,点上。
修长的手指夹着烟,手背上的刺青被猩红的光晃得忽明忽暗。
靠在椅背上,懒懒吐出一口烟,“都准备什么礼物了?”
前面开车的陈默,人如其名,很沉默。
他一晚上没说一句话。
这会儿宋景翊开口问,他才说:“雪茄、水晶杯、几条羊绒披肩、几只手工皮夹。”
宋景翊嗯了声,第一次上门,不用太夸张,这样很好,意思意思,点到为止。
谁家也不缺那些东西。
他又抽了口烟,“那条项链放进去了吗?”
“放了,我特意提醒他们管家盒子小,不要漏掉,”陈默看了眼后视镜,问出自已的问题,“翊哥,你怎么能确定,那条项链会到小姐手里,而不是沈知烨老婆。”
宋景翊勾唇轻笑,掸了下烟灰,任由灰烬掉落在纯羊毛毯子上,“沈知烨老婆喜欢彩色宝石,小孩儿更喜欢金子,那个造型一看就知道是送给谁的。”
况且两口子对小孩儿不错,看到好看好玩的,一定第一时间给她。
陈默没说话。
从来不在乎别人的翊哥,这次亲自准备了那条链子,为了光明正大给出去,连带着一家子都送了礼。
还去吃了顿他向来讨厌的应酬的饭。
能让他这么上心的,也只有这么一位了。
连夫人都不曾获得翊哥亲自挑选的礼物。
“阿默,”坐在后面的宋景翊忽然开口,“掉头,去那个小区。”
陈默没说话,径直照做。
宋景翊只觉得,不带阿诚出来,真是个正确的选择,不然这会儿他会像只聒噪的鸭子那么问东问西。
陈默十六岁跟他,到现在也十年了。
是自已最得力的助手,没有之一。
两个人已经默契到,一个眼神、一句简短的话,就知道对方要做什么。
“翊哥,到了。”
宋景翊扫了一眼破旧的已经没有人住的危房,推开车门下去。
小区内昏黄的路灯忽明忽暗,院内杂草丛生,小区楼房随处可见歪歪扭扭的窗框。
银色的迈巴赫跟这破旧的房子形成鲜明的对比。
宋景翊抬步朝着其中一栋楼走去。
这就是,小孩儿从小长大的地方。
甚至,比他的审讯室还要小还要破。
言不语心里拧着难受了一下。
听叔叔说,他们家很宠那个小女儿。
那是在一出生就拥有海岛和私人飞机的女孩儿。
又因为她身体不好,家里谁也舍不得对她说半个不字。
宋景翊比他妹妹大八岁,他从自已八岁开始,宠了她八年。
言不语心里有种莫名其妙的伤感。
哥哥只跟着她过了两年,就舍不得她,哪怕让妈妈净身出户也要带走自已。
宋景翊面对自已亲妹妹的离去,只怕会更难过吧。
他虽然看着有点凶,但他也是个好哥哥呢。
宋景翊没忽略言不语红了的眼眶。
这个小孩儿,心思细腻,共情能力还挺强。
他面上没有任何变化,心里却想着回头怎么给她改改。
这可不是好现象,容易被骗。
他说完那句话,餐桌上沉静一瞬。
兰心妍轻咳一声,轻声开口,“景翊,阿姨也不知道你爱吃什么,就准备了这些,你尝尝看合不合胃口。”
宋景翊笑着转过头,“瞧我,说这些做什么,兰姨,这些都很好,我在吃上不挑,我只有一样东西不吃,那就是芹菜。”
“哦,是吗,我家不语也不吃芹菜,这个虾球好吃,你尝尝。”
接下来就像普通的家宴,围绕着菜品闲聊几句。
偶尔会把话题扯到言不语身上,谁也没多想。
只当他是在惦念自已过世的妹妹。
沈砚舟一直在观察宋景翊,这是一个厉害且危险的人物。
那晚在宴会,他下手既快又狠,哪怕在得知对方背景后,也丝毫不手软。
甚至能在公司安保系统没有察觉的时候截掉了自已的监控、并且甩掉了跟踪的人。
至于吴枭扬……
怕是也跟他那句‘我想他们死’脱不了干系。
这样高度敏锐又狠厉的角色,现在几句话就逗的兰姨开心。
就像是经常联系好友家的小辈来做客那样。
他很危险,沈砚舟推了下眼镜。
碗中多了一颗芥末虾球。
沈砚舟看过去,言不语朝着他咧嘴一笑,“大哥吃饭。”
眼底滑过一丝温暖,“你也吃。”
沈云期对宋景翊无感,只是觉得他那个光头手下身手不错。
宋景翊跟两个长辈聊着天,提出的问题回答的也漂亮。
这边三兄妹的互动他也没放下。
沈家两兄弟对小孩儿是挺好的,谁都不忘给她夹菜。
不过都这么养了,怎么还这么瘦呢。
脑海浮现阿诚说的,言启航虐待她的事。
肯定是小时候体质给养差了。
不然也不会这么瘦瘦小小的,基因在这儿摆着呢。
不行,一刀一刀剁了言启航,太便宜他了。
他要用世界上最残忍的方式,慢慢折磨死那个人。
吃过饭,宋景翊就要走。
沈知烨象征性留他,“景翊,时间还早,再坐会儿吧。”
“就是,再吃点水果吧。”兰心妍也跟着起身。
宋景翊礼貌一笑,“沈叔、兰姨今天已经很打扰了,我就不留了,你们也早点休息,改日有机会再来拜访。”
“景翊,沈叔知道你有能力,但是我还是要跟你说,到了京市,就是咱们自已的地方,你要是遇到什么问题,随时找我。”沈知烨对于优秀有能力的后辈是很赞赏的。
“那我肯定不跟您客气,沈叔兰姨,留步。”
宋景翊又依次跟沈砚舟和沈云期告了别,最后看向言不语,“小妹妹,好好吃饭,有机会再见。”
言不语点头,“宋先生再见。”
一家人送走宋景翊,纷纷表达自已的看法。
沈知烨:“比上次见他圆滑很多,是个了不得的人物,比他老子当年厉害。”
沈砚舟:“有头脑有手段,不可小觑。”
沈云期:“挺会哄女人开心的。”
兰心妍:“我觉得挺好的,送的礼物恰到好处,为人处事了得。”
言不语:“长得好,身材不错。”连带着骇人的纹身在他身上都成了一种点缀和装饰,瞧着都没最开始吓人。。
宋景翊坐上车,笑着的脸瞬间冷下来,他扯开领口,又把袖口翻上来。
从车上拿来一支烟,点上。
修长的手指夹着烟,手背上的刺青被猩红的光晃得忽明忽暗。
靠在椅背上,懒懒吐出一口烟,“都准备什么礼物了?”
前面开车的陈默,人如其名,很沉默。
他一晚上没说一句话。
这会儿宋景翊开口问,他才说:“雪茄、水晶杯、几条羊绒披肩、几只手工皮夹。”
宋景翊嗯了声,第一次上门,不用太夸张,这样很好,意思意思,点到为止。
谁家也不缺那些东西。
他又抽了口烟,“那条项链放进去了吗?”
“放了,我特意提醒他们管家盒子小,不要漏掉,”陈默看了眼后视镜,问出自已的问题,“翊哥,你怎么能确定,那条项链会到小姐手里,而不是沈知烨老婆。”
宋景翊勾唇轻笑,掸了下烟灰,任由灰烬掉落在纯羊毛毯子上,“沈知烨老婆喜欢彩色宝石,小孩儿更喜欢金子,那个造型一看就知道是送给谁的。”
况且两口子对小孩儿不错,看到好看好玩的,一定第一时间给她。
陈默没说话。
从来不在乎别人的翊哥,这次亲自准备了那条链子,为了光明正大给出去,连带着一家子都送了礼。
还去吃了顿他向来讨厌的应酬的饭。
能让他这么上心的,也只有这么一位了。
连夫人都不曾获得翊哥亲自挑选的礼物。
“阿默,”坐在后面的宋景翊忽然开口,“掉头,去那个小区。”
陈默没说话,径直照做。
宋景翊只觉得,不带阿诚出来,真是个正确的选择,不然这会儿他会像只聒噪的鸭子那么问东问西。
陈默十六岁跟他,到现在也十年了。
是自已最得力的助手,没有之一。
两个人已经默契到,一个眼神、一句简短的话,就知道对方要做什么。
“翊哥,到了。”
宋景翊扫了一眼破旧的已经没有人住的危房,推开车门下去。
小区内昏黄的路灯忽明忽暗,院内杂草丛生,小区楼房随处可见歪歪扭扭的窗框。
银色的迈巴赫跟这破旧的房子形成鲜明的对比。
宋景翊抬步朝着其中一栋楼走去。
这就是,小孩儿从小长大的地方。
甚至,比他的审讯室还要小还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