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4章 贪吃老顽童-《七零不做冤大头,下乡赶山娶村花》

  外头,毓庆都快要被陈家给架起来了。

  “这、这……”

  他绞尽脑汁都不知道自己到底该说什么比较好。

  “房子盖在红旗大队,不合适吧?!”

  “嗐,”陈老娘就是老陈家的代言人,她一摆手,豪迈的,“这有啥不合适的。

  甭管是在哪儿盖房子,都磨灭不了,我是陈少杰老娘的事实。”

  她虽然没念过什么书,可道理还是晓得几分的。

  生了娃儿,再把娃儿辛辛苦苦拉扯大,不就是想让他们过上更好的日子吗?

  柿子崖大队确实能养更多的猪牛羊,可人也不能跟猪牛羊打一辈子交道。

  还是得念书才行。

  书里有那个什么玩意儿来着。

  黄金屋!

  对,就是黄金屋。

  虽然她看不明白,但念书的人,气质就是不一样。

  柿子崖,没学校。

  红旗大队,有学校。

  孩子得念书!

  不管是小美现在已经落地的俩孩子,还是少杰结婚后,未出世的孩子。

  都得念书。

  思及此,她脸上的笑容更浓了,“孩子在哪儿盖房子不重要,重要的是,孩子们能把日子过得好。”

  她推心置腹的,“说实在的,小美在吴家受了不少委屈,再嫁,你们也跟着心惊胆战的。

  这样多好,就在眼皮子底下看着,大家伙的心里,都能安生,这孩子的小日子,才能过得好。”

  这话说的,毓母跟着连连点头。

  她抓着陈老娘的手,“老姊妹,这么说来,还是我们占了你们家的便宜。”

  “一家人,哪能所有事儿都这么斤斤计较呢?”

  “要不,咱们把房子盖大点,到时候,您过来,跟着孩子们一起住,咱们还能聚在一块唠唠嗑。”

  陈老娘哈哈大笑,“那可不成,就算是我家里的老头子答应了。

  我家里的鸡鸭鹅猪牛羊也不能答应。

  再说了,这都住了一辈子了,住熟悉了,冷不丁离开,还真舍不得。”

  说罢,她又压低了嗓门,“柿子崖能养猪牛羊啥的,你们这儿又不能。

  俗话说,入乡随俗,我要是真的搬过来了,家里不就得缺了肉吗?!”

  还是在柿子崖吧,她这辈子,舒心肆意惯了。

  换个地方,还真不见得能住的习惯。

  青砖大瓦房确实是好,可她跟老头子住了大半辈子的小木屋,也不差。

  这是陈老娘跟陈老爹,早前就商量好的。

  “好了好了,”毓庆的语调都温和了不少,“趁着羊肉还热乎,咱们赶紧吃吧。

  再等等,肉凉了,那羊膻味就该起来了。”

  “好好好,吃吃吃!”

  外头热热闹闹的,毓湘自己吃饭,还不忘给吴巧夹菜,“妹妹,你也吃。”

  “嗯!”

  对这个小女娃,陈老娘自然是多了几分照顾。

  见她碗里没肉了。

  直接把碗端了起来。

  吴巧:“?”

  她懵了一下,看着高高升腾而起的碗,没敢讨要。

  只是,她还没吃饱,不能,再多吃两口吗?

  没等吴巧悲伤完,那装了满登登一大碗羊肉的小碗,又重新落在吴巧的面前。

  “吃!”

  陈老娘言简意赅,“瘦的跟个猫儿崽子似的,不多吃点,怎么能长得高高壮壮的?

  我看你娘的个头就很不错,你要是吃喝跟不上,往后,可别想有你娘那么高!”

  她对孩子,仿佛有无限耐心。

  “高高大个门前站,不干活儿,也好看。”

  语重心长的说完了,陈老娘又给她装了一勺子汤,“多吃点。”

  吴巧点点头,乖巧的,“谢谢奶奶。”

  陈老娘的耳根子都要红了。

  这小孩崽子,还挺会说话的。

  叫自己奶奶……

  嗯。

  确实蛮新奇的。

  这边吃的温馨脉脉,李家那边,吃的就稍微有些凶残了。

  李老爷子一碗接着一碗,羊肉、羊汤,哐哐往肚子里炫。

  看的李旭心惊胆颤。

  他几次抬起手,想要制止一下,可每次都是被李老爷子的眼神瞪了回去。

  “不能再吃了!”

  李旭摁住了李老爷子的碗,“吃了四碗了,再吃,要不消化了。”

  李老爷子:“你啰嗦了!”

  “太爷!”李旭苦口婆心,“真的不行啊,您肠胃受不住的。”

  “你是大夫,我是大夫?”

  这句反问,直击灵魂!

  他扒开李旭的手,痛斥,“我的胃口,我心里清楚的很!你吃了四碗,我凭啥不能吃?”

  “我今年二十八,您今年八十二。”

  李旭瞪着死鱼眼,“您觉着,咱俩之间,有可比性吗?”

  李老爷子:“……”

  说不过,但是可以耍赖,“我不管!”

  他起身,端起碗去装羊汤。

  其实,他平日里,也是一个很要面子,很爱装的小老头。

  可,这羊汤实在是太好吃了呜呜呜。

  这毓家是怎么生养闺女的?

  也太灵巧了点。

  样样通,样样精。

  “别吃了,”萧振东一把摁住了李老头子,他从怀里掏出个小瓶子,“老爷子,你吃这个。”

  “这是啥?”

  “山楂丸,酸酸甜甜。”

  本来,是做出来哄媳妇跟小孩的,结果……

  算了,年纪大了,那就是老顽童了。

  老顽童,也是童。

  差不多得了,不计较那老些。

  李老爷子打开小瓷瓶,嗅了两下,眼前一亮,“哈哈哈,好东西!我更得再喝半碗了。”

  萧振东:“?”

  不是,老爷子你……

  兴许是萧振东的目光深深刺伤了李老爷子。

  他厚着脸皮,狡辩道:“这东西,对脾胃好,我吃了这东西,会消食的。”

  萧振东无言以对,吃这玩意的目的,不就是消食吗?

  实在是拦不住,李旭只能意思意思,给李老爷子装了个碗底子。

  李老爷子骂骂咧咧把羊肉炫了,临走的时候,发了话,“那女娃子的身体亏损的厉害。

  得好好养着,吃好喝好心情好。如此,我再给开点温补的药材,喝个七日,也就差不多了。”

  “好!”

  毓芳望向李老爷子的眼神,满是崇拜,“师傅,您说的要点,我都记下了。

  姐姐的药,我会看着熬的。”

  “嗯,好好学,小丫头,你的造化,在后头呢。”

  钟灵毓秀。

  不错,真不错。

  可惜不是他们老李家的女娃。

  他坐在牛车上,笑着唱童谣。

  李香秀也坐了上去,顺带着,还拿了个包裹,把俩儿子也带上了。

  “娘,香巧结婚,我过去住几天嗷!”

  李母点点头,“好,你在那边多住两天也没事,家里的鸡,娘回头拎家里来给你喂,放心吧。”

  “嗯呢!”

  牛铃声,渐渐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