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0章 西贼在哪?秦帅可好(三)-《大明中兴之我是崇祯》

  那千夫长带来的队伍,倒像是野地里的草,在哪儿都能扎根。

  乱世里讨生活,谁还讲究那么多?

  跟谁混不是混口饭吃?

  反正都是扛武器走路,能填饱肚子比啥都强。

  就这么稀里糊涂地跟着林有德走了十天,队伍里的气氛竟悄悄变了——

  这些前西军士兵看京鲁营的眼神,渐渐从戒备变成了好奇,再到藏不住的羡慕。

  “你们咋天天有肉吃?”

  一个黑瘦的士兵瞅着京鲁营战士碗里的野猪肉,喉头不自觉地动了动。

  他们自己啃的是糙米掺野菜,偶尔能喝口稀粥就谢天谢地。

  “你们的刀咋那么亮?

  俺们那刀,砍两根藤子就卷刃了。”

  另一个摸着自己腰间锈迹斑斑的短刀,眼里直冒光。

  “你们走路咋那么有劲?

  俺们天天跟掉了魂似的,你们倒像有使不完的劲。”

  有人看着京鲁营战士踩过泥地时稳健的步伐,忍不住嘀咕。

  这些疑问像藤蔓似的在俘虏堆里缠来缠去,缠得他们心里直发痒,越发觉得跟着林有德,或许真能换个活法。

  其实论起食物短缺,两边差不离。

  游击队的干粮早就在路上啃光了,如今也得靠挖野菜、打野味填肚子。

  可差别就在怎么把这些“粗料”变成能入口的吃食——

  这就得归功于当今陛下给的那本“野外生存手册”。

  手册薄薄几十页,纸页都被雨水泡得发皱,却字字是救命的法子。

  遇上不知名的野菜,教你先揉出汁液抹在手腕上,半个时辰不红不痒才算安全;

  煮野菜时扔把碎石子,能去三分苦涩;

  打野味时用草木灰裹着烤,既能去腥又能锁汁。

  就连喝水都有讲究,教你用树皮做简易过滤器,铺层草木灰再垫层干草,浑浊的泥水滤出来竟能清透不少;

  实在没条件,就把水装在竹筒里架在火上烤,煮沸了再喝,喝着踏实。

  更绝的是没炊具时的法子,用宽大的叶子包着米和肉,埋在热灰里焖;

  熟了拆开,叶子的清香混着肉香,能把人的魂勾走。

  而京鲁营战士手里的刀,更是野外生存的“万能钥匙”。

  这物件是陈大匠的手笔——

  虽说先前铸加农炮时总出岔子,让人捏把汗,但做这种小玩意儿,他的手艺真是没话说,利落得像切豆腐。

  刀具一尺来长,通体用全钢锻打,沉甸甸的压手,阳光下泛着冷冽的光。

  最妙的是那扇形设计:

  左边是单刃刀配尖刺,刀刃利得能削断头发,割肉切菜毫不费力,那尖刺更是趁手,近身时能戳能捅;

  右边是锯齿加小斧,锯齿细密如梳,锯藤蔓、断树枝跟扯线似的,斧刃虽小却够劲,砍个碗口粗的树桩不在话下。

  左右两边各宽两寸,握在手里不松不紧,正合适。

  中间还留了个圆孔,穿根麻绳捆上木柄,抡起来稳当得很。

  就这么个不起眼的小家伙,在蜀地的山林里简直如鱼得水。

  砍树搭棚用它,挖野菜刨根用它,遇着野兽劈砍用它,甚至过河时削根木筏也得靠它。

  京鲁营的战士们天天攥着它,刀柄都磨出了包浆,早成了比亲兄弟还亲的伙伴。

  前西军的士兵们看着这刀,又瞅着自己手里豁口的铁片子,再闻闻京鲁营锅里飘出的肉香;

  心里那点犹豫,早被这实打实的好处冲得七零八落——

  跟着这样的队伍,总比在泥里水里瞎闯强。

  要说这精气神为啥这么足,他们很自豪:皇帝陛下圣明。

  圣上天纵英武,对底下将士那是掏心窝子地疼。

  就说那些在“新编三十六计”里泡出来的谋士,个个都是巧舌如簧的主儿;

  别的不说,单是这“忽悠”的本事,就够旁人学一辈子。

  夸起陛下,那真是天上难找、地下难寻,往前数万年的贤君都得往后捎捎,往后数万年也难有来者能比;

  便是“万古一帝”四个字,都显得轻飘飘的,配不上圣主的功绩。

  可千夫长听着,却猛地摇起头,脖子上的青筋都绷起来了:

  “皇帝老儿要是真这么好,俺们陕西咋年年有饿死的?

  百姓活得猪狗不如,他的恩泽咋就照不到陕西?”

  这话刚落,林有德便开了腔,唾沫星子横飞地讲起来。

  其实何止他一个,此刻空地上,一万多士兵排得整整齐齐;

  像晒在地里的谷穗,听得入神,而说话的,竟是二百个太监。

  只听他们尖着嗓子喊:

  “各位弟兄,可不是陛下不给饭吃!

  是你们当地出了些黑心肝的坏种,为了自己的歪心思,把你们的饭碗砸得稀巴烂!

  害得你们没了活路,才不得不跟着他们瞎混,大伙儿想想,是不是这个理?”

  人群里顿时起了阵骚动,不少人低着头抠着泥地,细细琢磨起来。

  可不是嘛!

  当年李自成、张献忠哄着延安府的农民入伙,把房子扒了,存粮搜光,美其名曰“入伙费”,说以后顿顿有肉吃。

  可十几年过去了,肉影子没见着多少,饿肚子倒是家常便饭。

  再看那些当官的,顿顿酒肉不愁,日子过得滋润;

  两下里一比,心里的火气就跟被雨浇过的野草似的,噌噌往上冒。

  这些事儿,以前不是没想过,可想了又能咋样?

  就说自己,熬到千夫长,算有点脸面了,不还是填不饱肚子?

  有时候夜里躺在草堆里,真觉得不如回陕西老家,哪怕天天喝稀粥;

  至少不用提着脑袋打仗,不用看刀光剑影里谁今儿活、谁明儿死。

  要说感触最深的,还得是鲁营的兵。

  当年在山东,日子过得那叫一个憋屈;

  周围人看他们的眼神,跟防贼似的,手里的钱粮攥得比命还紧。

  明明是官军,硬是像贼匪对待,还没处说理去,憋屈的要死。

  后来去了趟徐州,才见识到仗还能那般打的,心里头舒坦着,吃的喝的也不用愁;

  哪怕在这苦哈哈的川蜀,锅里也能飘出点肉香,比以前强多了。

  更让他们踏实的是家里,会封赏田地;

  有了地,就有了根,娶媳妇也不用愁。

  其实登州那边的留守队伍,早给安排好了,都是水灵灵的朝鲜姑娘,个个眼睛亮得像浸了水的黑葡萄。

  还有些运气好的,连现成的儿女都有了,这不光能添个帮手,夜里回家,炕头也能暖和几分。

  这些大头兵没读过多少书,不懂啥礼仪道德,就认一个理:

  有媳妇、有娃,日子就有奔头。

  高智成起初还捏着把汗,这些朝鲜女人带着娃,到了大明,语言不通,地方不熟,怕是难融入。

  可没想到,她们竟是最早被领走的。

  更奇的是,那些带着孩子、身边还有爹娘跟着的,反倒更抢手。

  原来士兵们心里打着小算盘:

  媳妇要是自己跑了咋办?

  有她爹娘在,好歹能看住,多一层保障,心里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