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遇险!糙汉的守护-《七零御兽娇娇被糙汉大佬宠上天》

  他宽阔的后背瞬间将所有危险隔绝在外,同时,后腰那把泛着冷光的54式手枪已被他拔出,保险打开,黑洞洞的枪口,如猎鹰的眼睛,死死对准声音传来的方向。

  林飒的脸颊被迫贴在他宽阔的后背上。

  隔着一层汗湿的薄衬衫,她能清晰感觉到他背部肌肉瞬间虬结,贲张的力量感下,是一颗擂鼓般狂跳的心。一股混合着汗水、硝烟和男人独有荷尔蒙的气息,霸道地钻进她的鼻腔,让她一阵晕眩。

  “吼——!”

  几乎就在同时,一声震耳欲聋的咆哮,伴随着树木被撞断的咔嚓声,从密林中传来。

  一头体型堪比小牛的巨型野猪冲了出来!

  那畜生双眼血红,嘴边两根獠牙又长又尖,在林间的光影下闪着森白的寒光。它显然是被那株野山参散发出的浓郁气息引来,此刻已陷入狂躁,将眼前的两人视作抢夺宝物的敌人。

  它低头,粗壮的后蹄猛地刨地,下一秒,就带着一股腥臭的狂风,直直地冲了过来!

  这要是被撞上,绝对是肠穿肚烂的下场!

  沈霆锋的眼神冷得像冰,他没有丝毫犹豫,侧身将林飒完全护在身后,举枪的右臂稳如磐石。

  林飒躲在他身后,心脏怦怦直跳。但她的脑子,却在这一刻,前所未有的清醒。

  她不能全靠这个男人。在末世养成的习惯,让她永远不会把自己的性命,完全交到别人手上。

  她半闭着眼,身体微微发抖,装作吓坏的样子,精神力却像潮水一样,无声无息地蔓延出去。

  【宝贝们,开工了。】

  【缠住它的腿!】

  指令一出,那头狂奔的野猪脚下,几根深埋在落叶下的坚韧藤蔓,仿佛突然被赋予生命,如毒蛇般猛地向上窜起,死死地缠住它的两条前腿!

  “噗通!”

  高速冲刺的野猪瞬间失去平衡,巨大的身体因惯性狠狠地摔在地上,滑出好几米远,激起一片尘土,正好停在两人面前不远处。

  它挣扎着想爬起来,嘴里发出愤怒不甘的嘶吼。

  沈霆霆的瞳孔猛地一缩。

  他没看清那野猪是怎么摔倒的,只觉得是它自己脚下绊了一下。

  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

  林飒的精神指令再次发出。

  【天上飞的,去啄它的眼睛!】

  “啾啾!”

  几只一直在树上盘旋的山雀和鹰隼,像是收到命令的战斗机,尖叫着从高空俯冲下来,用它们尖锐的鸟喙,狠狠地啄向野猪那双已经通红的眼睛!

  野猪吃痛,疯狂地甩动着脑袋,巨大的头颅到处乱撞,完全失去准头。

  就在这一瞬间!

  “砰!”

  一声枪响,震得林飒耳朵嗡嗡作响。

  子弹精准地没入野猪的头颅。

  那巨大的身体猛地一僵,随即重重地倒在地上,四蹄抽搐几下,彻底没了动静。

  战斗结束。

  山林里,再次恢复了死一般的寂静。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和硝烟味。

  沈霆锋没有立刻放松,他依旧保持着持枪的姿势,锐利的目光警惕地扫视四周。

  确认再没有别的危险,他才慢慢放下枪,插回枪套。

  下一秒,他猛地转过身。

  那双锐利的眼睛,死死地盯定在林飒身上。

  他一把抓住林飒的肩膀,力气大得几乎要捏碎她的骨头,用力一拉,直接将她狠狠地禁锢在怀里。

  “受伤没?”

  他的声音沙哑得厉害,带着一丝连自己都没察觉到的颤抖。

  林飒被他这一下,整个人都撞进他坚硬的胸膛,鼻尖全是他身上那股强大到让人无法忽视的气息。

  他的心跳,又快又有力,一下,一下,隔着胸腔,震得她耳膜发麻。

  林飒的脑子有一瞬间的空白。

  这种被人毫无保留、用生命护在身后的感觉,太陌生,也太温暖。

  让她那颗在末世里早已变得冰冷坚硬的心,悄悄融化了一个小角,酸酸涨涨的。

  她的脸颊,不受控制地开始发烫,只能埋在他胸前,摇摇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沈霆锋看她没说话,以为她吓坏了,箍着她肩膀的手更紧,几乎要把她揉进自己身体里。他将她从头到脚仔仔细细地检查一遍,确认她真的毫发无伤,那紧绷如钢铁的身体,才终于彻底松弛下来。

  可他的手,却没有立刻放开。

  他就那么抓着她的肩膀,两人靠得很近,呼吸都交织在一起,气氛热得惊人。

  他的目光,从她泛红的脸颊,移到旁边那头死透的野猪,再移到那株在混乱中,居然完好无损的野山参上。

  野猪自己摔倒?

  鸟儿恰好在那个时候攻击?

  一次是运气,两次是巧合。这第三次,就绝不是巧合那么简单。

  他看着眼前这个女孩,她脸上还带着一丝惊魂未定的苍白,那双清澈的眼睛里,却找不到一丝一毫的慌乱。

  沈霆锋心里的那个猜测,越来越清晰。

  这个女人,身上一定有秘密。一种他说不清,道不明,但却能在关键时刻救命的能力。

  他没有问。

  有些事,不需要问。他只要知道,这个女人,现在是他的妻子,这就够了。

  他眼里的审视和怀疑,慢慢退去,只剩下一种连他自己都理不清的复杂情绪。

  “收拾东西,下山。”

  他终于松开手,声音恢复了平时的冷硬,仿佛刚才那个情绪失控的人不是他。

  暧昧的气氛瞬间被打破,林飒悄悄松口气,刚才那一瞬间,她感觉自己快要不能呼吸。

  沈霆锋没再多说,抽出腰间的匕首,开始麻利地处理那头野猪。

  林飒则小心翼翼地,把那株价值连城的野山参,连带着周围的土,完整地挖出来,用布包好,郑重地放进背篓里。

  很快,沈霆锋处理好野猪,他直接将上百斤重的猪扛在肩上,好像那不是一头猪,只是一袋棉花。

  两人带着丰厚的战利品,开始下山。

  回去的路上,沈霆锋走在前面,他高大的身影,为身后的林飒挡住大部分的荆棘。

  他扛着野猪,偶尔会调整一下姿势。就在一次调整中,他那只布满厚茧的大手,“不经意”地,拂过林飒的手背。

  温热的触感,一闪而过。

  林飒的身体,像被电流击中一样,微微一僵。

  她抬头,只看到男人坚毅的侧脸和那已经红得快要滴血的耳根。

  她的心,又开始不听话地乱跳。

  温饱问题是解决了,甚至可以说,是一夜暴富。

  可新的问题又来了。

  林飒看着背篓里那株品相完美的野山参,脑子飞速运转。这株野山参,怎么才能安全、快速、最大价值地换成钱?

  直接去国营药店,人家肯定要问来源,登记身份,最后给个收购价,能拿到一半的价值都算烧高香。

  走黑市?怀璧其罪,她一个女人家,带着这么个宝贝,跟抱着金块走在闹市没区别。

  这个年代的黑市,鱼龙混杂,里面的恶狼,可比深山里的野兽,要危险得多。必须想个万全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