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他看她的眼神,不由地带着一抹欣赏-《军婚七年不圆房,她提交离婚申请》

  这时,门口守岗的哨兵喊了她一声。

  听到自己有信件,唐如宝顿时打了鸡血,整个人精神了起来,眼睛也亮如星辰。

  是《故事会》给她回信了!

  她带着一颗激动的心,赶紧跑过去,从哨兵手里接过信件。

  真的是装着杂志的大信封!

  她迫不及待地要拆开来看。

  “天都黑了,你看得清字?回家再拆吧。”旁边的沈琛淡淡地开口。

  他瞧了一眼她手上的信封,那么大的信封,装的肯定不是退回来的稿件,而是像小敏那样,稿子被选上了,出版社印刷了杂志,给她寄了一本过来。

  信封里面除了杂志,还有出版社给出的稿费汇款单子证明,她在这里拆信封,要是弄丢了汇款单子,她就无法到邮局领取稿费了。

  经他这么一说,唐如宝似乎也想到了这一点,她抬头,对他灿烂一笑,“好,那就回家再拆。”

  捏着手里沉甸甸的信封,唐如宝心情好到不行,脚下生风,飞一般地回到家。

  陈小敏跟安来已经从清仁村回来,她们两个晚饭吃得很饱,正坐在院子里消食。

  陈小敏看着已经动工的凉亭,摸着安来的小脑袋,“建筑师傅说了,三天后这亭子就能建好,到时候我们就点着蜡烛,坐在亭子乘凉,吃西瓜,嗑瓜子,日子不要太快乐。每天十五,还能赏月,多惬意啊。”

  安来笑容灿烂,天真活泼,稚嫩地道,“那我让妈妈给我买一包冬瓜糖,我喜欢吃冬瓜糖。我坐在凉亭吃冬瓜糖。”

  陈小敏笑道,“买三包都没事,我喜欢吃莲藕片糖,我要买十包回来,哈哈……咦,你妈妈回来了。”

  唐如宝推开院子门跑进来,开心地对陈小敏扬了扬手里的大信封,“故事会给我回信了。”

  陈小敏从椅子上站起来,有经验的她,一看到唐如宝手里的大信封,就知道唐如宝投的稿子被选上了。

  “哇,快拆开让我看看!”她很替唐如宝感到高兴,更想知道唐如宝写了什么故事。

  进屋,开灯,在灯光下,唐如宝小心翼翼地拆着。

  信封要比后世寄文件的文件袋要薄,但质量很好。

  沈琛把自行车停好,提着篮子进来,把篮子放在桌子上,转身看向她们。

  看到唐如宝在小心翼翼地拆着信封,目光不由落在她脸上。

  昏黄的灯光下,她睫毛长长曲曲的,脸上难掩激动和喜悦,眼睛闪闪如星,炯炯有神。

  沈琛不由多看她几眼。

  拆开信封,里面除了一本《故事会》杂志,还有三张巴掌大的汇款单和一封信。

  “你笔名叫什么?”陈小敏第一时间就是拿过杂志,一边翻一边问唐如宝。

  “甜宝宝。”唐如宝道。

  妈妈很爱她,痛了三天三夜生下的她,给她取名如宝,她取笔名时,妈妈温柔的笑脸浮在眼前,叫她宝宝,给你糖吃。

  小时候,她喜欢吃甜甜的水果糖,重活一世,她也希望自己的生活能够甜甜蜜蜜。

  于是,她给自己取了甜宝宝这个笔名。

  陈小敏拿着杂志就转身回屋去了,翻找出笔名是甜宝宝的文章出来看。

  唐如宝坐在沙发上,看着三张汇款单,她给故事会每篇小说都是三千到五千字的。

  三张汇款单都是8块钱,三篇小说的稿费加起来就是24块钱。

  虽然少,但这是靠她双手赚来的,她很开心,也很知足。

  她抱起安来,在安来脸上啵唧地亲了一口,“宝宝,妈妈赚到钱了,二十多块钱呢。”

  安来拍掌,“哇,妈妈好棒,那妈妈你要买些好吃的哦,安来喜欢妈妈白白胖胖的。”

  唐如宝笑着捏了捏安来的小鼻尖,“好,妈妈白白胖胖,宝宝也要白白胖胖。”

  她们母女肤色都一样,胖胖可以,白白……她不敢想。

  随即,唐如宝抬起头,冲着沈琛一笑,“沈团长,我的稿子被选中了。”

  她笑的眼眸弯弯,眼睛黑亮,眉目间流转着开心自信的光芒。

  沈琛被她笑容感染,也勾唇浅浅一笑,“恭喜,祝你以后每一篇都能被选中。”

  “谢谢沈团长。”唐如宝把汇款单收好,打开故事会给她的信看。

  信件是故事会的主编给她写的,她说很喜欢她笔下的故事,先是对她的三篇故事赞了一番,然后跟她说,他们的老板刚在桂林市成立一家新的出版社,其中有一个项目是半个月出版一期的报刊,专门做长篇小说,

  主编问她愿不愿意给新的出版社写长篇故事?不需要马上完结,半个月出一期,读者喜欢她的故事就会心痒痒地等着出下一期。

  唐如宝嘴角勾起,这不就是连载模式吗?

  她继续往下看信,主编在信上跟她谈好价格,由于她是新人,出版社目前只能给她4厘钱一个字,如果她的小说出期后,受到读者的追更,畅销等,会给她涨价的。

  出版社名字和地址都写在信上了,看完主编的信后,唐如宝思忖着喃喃道:

  “一个字4厘钱,一个月寄一次稿件,每次邮寄的稿件字数不得低于三万字。”

  “我一个月写三万字的话,那就有120元拿,这收入挺不错的啊。”

  这个年代的知名作家稿酬一般是千字15元,新人是千字3-5元,出版社给她千字4元,也算是一种优待了。

  “是挺不错的,要是写出畅销作品,你名气和稿费都会水涨船高。”沈琛站在她旁边,利用高个子的优势,也看了她手上的信。

  看在她跟小敏一样热爱文字的份上,他对她说:“你是农村户口,想进国企很难的,要是找到别的工作,你带着安来,上班照顾不来,老板还不一定会长期用你,眼前写小说最适合你。”

  唐如宝笑道,“我也这么觉得,我要给漓江出版社提供长篇稿件,我这两天就开始构思。”

  “呜呜……呜呜……”这时,陈小敏拿着故事会出来,“如宝,你写的《狐恋》哭死我了,你竟然这么会写!”

  陈小敏把故事会塞到沈琛手里,“小舅,你看如宝写的,好感人哦。”

  沈琛没有音乐细胞,但是他喜欢看各种文章故事。

  他找到陈小敏说的《狐恋》大概看了一下就被震惊到。

  不是她写的故事,而是她的文笔和文风。

  她能够用很简单的文字描述出很细腻感人的故事,没有文皱皱的味道,只有起伏跌宕的故事。

  沈琛抬眼看了一眼唐如宝,他觉得陈小敏的文风够特别了,没想到,她的文风更特别。

  她比陈小敏更适合吃这碗饭,似乎天生就是会编故事的人。

  他看她的眼神,不由地带着一抹欣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