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5章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真有。-《工厂里的女人》

  “那也不至于就无法无天了吧?”

  徐彦辉苦笑着摇了摇头。

  “苏明启是怎么死的?可以用法律来衡量这个社会么?”

  殷方川不说话了。

  他可是苏明启三兄妹事件的亲历者,没人比他更有发言权了。

  “大伟不是胆小怕事的人,他之所以选择了躲避和忍让,肯定有他的道理,事情绝对没有咱们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徐彦辉非常了解孙大伟,在部队里的时候,除了是个活宝,他还是连里出了名的刺头。

  要知道,部队是个极其讲究服从命令的地方,能在部队里被叫成是刺头,这个人肯定就不是一般的刺头了。

  当过兵的都知道,班长最喜欢干的事,就是专治各种不服,就算是个刺头,也得给你削的溜光水滑的。

  殷方川不禁皱起了眉头,孙大伟这次来,看来不像他电话里说的那样来玩几天。

  “老五,你觉得咱们是不是应该帮一把大伟?毕竟都是一个锅里抡过勺子的兄弟···”

  徐彦辉丝毫没有犹豫的就点了点头。

  “肯定是要帮的,等大伟来了你跟他好好聊聊,先把情况搞清楚再说。我最近几天比较忙,脱不开身,等我忙完了就去老家找你们集合。”

  “好,明天我接到了大伟再说···”

  挂了电话,殷方川也无心品茶,直接起身就去了织造车间。

  女神郑晓晴就在制造车间里当统计员···

  ···

  邱玲玲的后事基本商量的差不多了。

  所有的手续都办完后,殡葬车开到了楼下。

  吴志军没让工作人员装裹尸袋,而是亲自抱着邱玲玲下了楼。

  他说,他要亲自送邱玲玲最后一程···

  徐彦辉没有跟着去,他有他的事情要做。

  邱奉田最后还是无奈的接受了徐彦辉的建议,邱玲玲的骨灰就留在聊城,不回老家。

  吴志军的父母也来了。

  老两口是第一次见这个给吴家传宗接代的媳妇,也是最后一次···

  吴良德坐在邱奉田身边,轻轻的拍了拍他的手。

  “老弟,小军今天才告诉我们玲玲的事,不然孩子不能走这一步···”

  吴良德,吴志军的父亲。

  邱奉田凄楚的点了点头,他已经没有眼泪可以流了···

  “玲玲遗言说不想回老家···”

  吴良德郑重的点了点头,眼神坚定的说:“孩子给我们吴家留了后,就是我们吴家的媳妇。虽然我不能做主让她进祖坟,但是小军已经把自留地要回来了,让孩子就住在咱们自家的地里。”

  吴良德,这个原本刻板固执的农村老头,却在邱玲玲的事上表现出了惊人的大义。

  这就是农民最可爱的地方,在大是大非上,你可以永远相信他们。

  邱奉田感激涕零的紧紧握着吴良德的手,哽咽着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邱建龙领着两个孩子来到吴良德老两口跟前的时候,神奇的血缘关系再一次展现出了它让人不可思议的一幕。

  本来很认生的二宝儿,第一次见自己的爷爷奶奶就张着小手跌跌撞撞的跑到了吴良德的怀里,丝毫没有胆怯和畏惧,仿佛冥冥之中有条线在牵着他一样。

  吴良德又惊又喜,紧紧抱着孙子老泪纵横,吴志军的母亲路奇英更是感动的泣不成声···

  叶静回家了,她要给两个孩子准备生活用品,因为今天晚上他们就要有新家了。

  徐彦辉和两位老人家商量了一下,邱奉田没有任何的意见,他说邱玲玲既然已经是吴家的媳妇,那后事一切都由吴家说了算。

  最后定了下来,不举行任何的仪式,只让最亲近的这些人送玲玲入土为安就好。

  吴志军和叶静商量了一下,在邱玲玲的坟头前,赫然立起了一块漂亮的墓碑,上面写着“爱妻邱玲玲之墓”···

  ···

  安葬完邱玲玲的第二天,徐彦辉开车回到了范县老家,顺便也把母亲李兰香送了回来。

  孙大伟来了范县以后就住在了殷方川的宿舍里,跟当年在部队的时候一个样,两个人又成了室友。

  “大伟,说说吧,那个混子到底什么情况?”

  徐彦辉坐在沙发上,静静的看着眼前这个明显不如上次来的时候肥硕的战友。

  孙大伟苦笑着摇了摇头,无奈的说:“其实原本事情很简单,我不过就是路见不平稍微拔刀相助了一把,没想到会惹出这么大的麻烦···”

  徐彦辉经过了这两年的磨炼,心智已然非常的坚定了,大风大浪又不是没经历过,他不相信真有跨不过去的火焰山。

  “就因为他叔叔是县公安局的领导?”

  孙大伟脸色凝重的点了点头,完全没有了之前的洒脱。

  “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虽然行政级别只是个正科,但是他这个叔叔还有另外一重身份,据传言说,他跟当地的黑社会关系匪浅,我估计肯定有利益输送。”

  徐彦辉不以为意的笑了。

  “要是放到两年前,面对这种人我是一点办法都没有,但是现在,不是说大话,他还算不上什么手眼通天的人物。”

  徐彦辉之所以敢这么说,是因为他见过真正的黑社会。

  广西,黄应龙。

  黄应龙不仅仅是黑社会这么简单,他军区大院出身,妥妥的红二代底子,远不是这些社会人员能比的。

  看过《血色浪漫》的应该都知道,军区大院长起来的孩子,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都比普通人要特殊的多。

  在《血色浪漫》里,同样是四九城出了名的顽主,小混蛋还是敢杀人的主,最后还是死在了军区大院出身的李援朝的手上。

  关键是李援朝还落了个“为民除害”的好名声,不用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

  小混蛋是有原型的,本名叫周长利,在新街口和德胜门一带是有名的顽主,是棚户区没有争议的第一人。

  现实中的周长利却不是一个单纯的亡命之徒。

  他能被推举到那个“大哥”的位置上,就说明他在平头老百姓中有着足够的威望。

  为什么会斗不过李援朝,可以说,现实中的周长利就输在了出身上。

  不要说“王侯将相宁有种乎”,那都是糊弄人的。

  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孩子天生会打洞。

  亿万富豪的孩子不会去厂里打螺丝,穷人家的孩子也不可能去贵族学校接受教育。

  丑小鸭为什么最后会变成白天鹅?

  是因为它足够努力么?

  不是的。

  因为它的父母本身就是白天鹅。

  这就是徐彦辉之所以能这么有底气的原因,黄应龙绝对不是一般社会混子能惹得起的。

  当然,徐彦辉还没有到非要请黄应龙来帮忙的地步,他觉得他完全可以和欺压孙大伟的这个混子掰掰手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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