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命-《渣男的假面人生》

  当我一言不发地,跟在挑着满满两桶水的爷爷身后,回到了家里时,他没有像以往那样,立即便将水桶中的水,倒在水缸之中。

  而是如释重负般,将它们随意地丢在了一旁。

  回到了小屋中,和衣躺在了炕上,一直到晚饭之前,再也没有出来过。

  爷爷曾说过,我的八字里有五个水。

  是个天纵奇才。

  注定才华横溢。

  但要融化掉数不尽的“金银”,方可成材。

  他没有说的是,我的八字里还有五个桃花。

  水性杨花的“花”。

  注定滥情一生,难有皈依。

  “命”,是生而有之的,谁也无法抗衡。

  “运”,却是后天能够掌握与改变的。是一个人所做的每个选择,带来的结果。

  只要你能在做出选择的时候,摆脱来自于“命”的束缚,便可以掌控自己的人生,逆天改命,行大“运”!

  当时的我,自然是想不到这个层面的。

  只是,当爷爷给我讲述这些时,不知为何,我竟凭空生出了一股,想要对抗自己的“命”的强烈意愿!

  但这接连发生的事情,终于使得爷爷,认清了自己的命。

  他已注定无法给我提供,可以使我成材的大量“金银”了。

  于是,便有了前面那个,最终“陷我于不义”的故事。

  我的人生,进行到这里,还一直都是我随波逐“命”的结果。

  但那天,回到爷爷家中,我借口要写作业,将所有人都赶出那个小屋后,立刻便从文具盒中,翻出了那张,已被我裁剪成“心”型模样的纸条。

  看着上面写着的,王娇娇同学的,未来的名字。

  我第一次,试图做出,与“命”无关的选择。

  “今天,你将未来的名字,告诉了我。而我却只是希望,我的未来,可以有你。”

  这是那天,我给王娇娇写的“表白信”中的第一句话。

  “三年前,你我皆是新人。

  只因我早你几天,便成了你的学长。

  恰如一卵双生,我却先行一步。

  但这就是命,你得认!”

  第一段,我总结了我们的相识。

  “那一天,你成了我的同桌。

  安静如你,却如一声激雷,炸醒了我的春梦。

  从此,我的眼中,填满了你的样子。

  我的耳中,只可听闻你的声音。

  我的心中,有了一个你。”

  第二段,我直抒心意。

  “有一天,你突然问我,《如果云知道》,会是怎样?

  那一刻,我却是在想,'如果你知道',该有多好。”

  第三段,我借忆入题,承上启下。

  “对不起,我并不知道,你想知道的,是什么。

  但是我知道,我喜欢你。

  三年了。

  三年里的每一天,我的心,天地可鉴。

  三年里的每一分,我为你,纷纷扰扰。

  三年里的每一秒,你对我,妙不可言!

  做我的女朋友,好吗?

  就让我,成为你的未来!”

  第四段,我发动总攻。

  “或许,你还不了解真正的我。

  其实,我和你一样……”

  第五段,我简略地介绍了一下,真正的自己。

  “盼,回信!

  喜欢你的,天涯。”

  这是我表白的结尾。

  爱的字眼太沉。

  当时的我,无力启用。

  那并不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次喜欢。

  却是我人生中,第一次为了表达“喜欢”,绞尽脑汁。

  因为我俩早已熟识。

  所以,第二天与她相处时,我并没有表现出什么异常。

  挨到了放学后,我便将那封表白信,偷偷地塞到了她的书包中。

  并不是不敢当面交给她。

  实在是,想给她一个惊喜而已。

  我坚信,她一直在等我去表白。

  霍崇林?快别闹了!那一定就是一个误会而已!

  当天晚上,我又一次几乎是彻夜未眠。

  整晚都在幻想着,她给我回信的内容。

  王娇娇的字,写的非常好。

  经常被各科老师,点名称赞。

  她的作文,写的也非常好。

  在我接触过的所有女生中,可以说是唯一一个,与我有得一拼的人。

  我俩若在一起,说是琴瑟和鸣,稍显附庸风雅了些。

  但若说是举案齐眉,那绝对是实至名归的!

  最主要的是,我俩有着类似的童年经历,可以呵护对方的敏感,理解对方的“神精”。

  就在我期待着,王子和公主就要快乐地生活在一起时,在接到我“表白信”的翌日,她却像是什么都有没发生过一样。

  咱就说,六年级。

  就那封信的写作水平,说是平淌全部小学生,不算自负吧?

  但她只字未提也就算了,竟然还完全无动于衷。

  整整一天,无论我怎样明示或者暗示,她就是不搭那个茬。

  “难道她没看见那封信?”

  这样想着,在临放学前的一节课,我便故意在假装伸懒腰的时候,将自己的笔,极为“不小心”又十分“巧合”地,掉进了她的书包里。

  “哎呦!书包拿来,我的笔掉进去了!”

  不待她做出反应,我立刻便抽出了她的书包,放在了我的腿上,仔细地翻找起来。

  过了有好半晌,她才用一个极为平静地语气,询问道:“找到了吗?要不我替你找找?”

  我没有搭理她,极不甘心地,又认真查找了一遍。

  笔肯定是找到了,“表白信”却不见了。

  “奇了怪了,既然不见了,她就应该是看过了才对啊?怎么就会没有一丁点反应呢?”

  我正愣神间,她再度催促道:“要放学了,你要是打算背着我的书包回家的话,记得帮我把作业也写咯。”

  听有此话,我侧过头去,直视着她的眼睛。

  她也不躲闪,与我对视良久,神色如常。

  见我仍无归还之意,她索性又递过来一本,放学要带回家的书,微笑着说道:“那你一定记得把字写的好看一点,别被老师发现了!”

  眼见玩笑就要成真,我连忙将她的书包,双手奉还,推脱道:“拉倒吧!就你那字,跟那打印机打出来的一样,我可模仿不了!”

  她接过了书包后,便没再说什么了。

  “难道,她是想要学我?也准备偷偷把回信,放到我的书包里,同样给我一个惊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