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华丽蜕变”-《致死迷恋》

  “啊?”姜瓷脑袋懵了一瞬,以为自己幻听“你说什么?”

  许音不冷不淡地又垂下眼。

  觉得自己方才属实掉面。

  再怎么说来,都不该她慌。

  要慌也是这残忍恶毒的女人慌,见了她哥,最好躲起来,别再祸害她哥。

  哼!

  黑笔流利的在女孩手骨中转成各种花样,许音又往讲台上瞥了一眼。

  那歹毒的大小姐压根没注意到她。

  “你不是想知道,我哥在床上喘起来什么样吗?”

  “啊!对对对,难道你知道?”姜瓷小小的脑袋上大大的问号。

  许音利落收笔“我不知道,但有人知道。”

  “谁啊?谁知道…?”

  “她。”漂亮的手指一抬。许音说“她跟我哥睡过。”

  “当时我哥脖子上,锁骨上,全是她咬的牙印。衣服盖都盖不住。”

  姜瓷顺着闺蜜的指骨看过去。

  随即不可置信地瞪大眼珠,张了张嘴,半天才找回自己的声音“老教授啊?”

  “看不出来,哥哥口味这么重。”

  “……。”

  许音有时候真的挺想报警的。“你是不是脑子有毛病啊?还是又忘记吃药了。”

  姜瓷揉揉脑袋“那除了…教授,讲台上也没别人了啊!”

  “你眼睛是不是又让屎给糊上了啊!那么大一个女的,你看不着啊!”

  将垂在脸颊的碎发拨到耳后,小姑娘不大的眼睛睁的大大的。

  “你说那个漂亮学姐啊!她…”。

  “怎么?你是觉得,我哥配不上她还是…。”哥控许音真的要发疯了。

  哪怕眼前人是她闺蜜,但只要说她哥不好,她也想抽过去,打一顿。

  “不是。”姜瓷用手支着下巴“就是觉得那漂亮姐姐,不像是会谈恋爱的人。”

  许音也重新看过去。

  台上大小姐,哪怕是第一次站在讲台上,可丝毫不见慌张的模样。

  她今日穿了一身纯白的连衣裙,脚底踩了一只四五厘米的高跟鞋,袒露在外的细白小腿纤细柔美。

  哪怕许音再不想承认,但也否认不出。

  只有这般模样的人,才能让她哥那般冷淡清冷的人,为情所困成那副模样。

  “何以见得?”许音听到自己这样问。

  姜瓷站在博览群书的角度发表意见“就是觉得应该不会有人能融进她的心吧!她太冷了,应该不会为任何人停留。”

  “反正,爱上她的人,应该挺痛苦的吧!就像飞蛾扑火。”

  许音第一次觉得她闺蜜熬夜看那么多没营养的小说,不是白看的啊!

  看看这发表的意见,多有深度啊!

  可不就是飞蛾扑火,自取灭亡吗?

  “行啊你,说的还挺准的吗!”

  话落,姜瓷终于想到什么,出声确认“所以…哥哥真的跟她谈过恋爱?”

  “骗你做什么。另外我再偷偷告诉你啊…我哥十九岁就跟她睡过,两人高考前那一段时间,我哥天天夜不归宿,在外面跟她开房。而且有一次…我妈洗衣服,你知道在我哥口袋看到什么了吗?”

  “什么?”姜瓷兴致是真被勾起来了。

  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好闺闺。

  没有人不爱听八卦,更别说还是长相如此出众的两个人。

  这简直可以是写成小说的程度啊!

  太刺激了。

  “避孕套。好几个呢!我妈当时险些昏倒在地,她知道我哥谈恋爱,但没想到我哥…这么…你懂吧!”

  “啊!”姜瓷发现bug“那哥哥那么多晚夜不归宿,阿姨不怀疑啊?”

  “这你就把我妈想的太…不对,是我哥太狡猾了,我哥当时给我妈的借口是,家里没办法聚精会神,他需要出去租个房子踏实学习。”

  姜瓷“噗”一声笑出来。又赶紧捂住嘴“阿姨信了?”

  “我妈根本不觉得我哥会撒谎,谁知道,那周洗衣服,在我哥口袋发现这玩意……你都不知道当时的场景。”

  “我听到这声音赶紧从房间出来,就看到我妈拿着避孕套在研究…然后我们母女俩对上眼,谁都没说话。”

  “我妈洗完衣服,又装作无事的把那玩意塞我哥口袋里去了。顺便叮嘱让我千万别学我哥。”

  姜瓷笑瘫在桌子上。就恨自己见识不到那样的场景。

  同时间。

  远在豪华包厢的许临越打了个喷嚏。

  “感冒了?”对面衣冠楚楚的西装男问。

  又顺带略显恭敬地给人添满酒。

  许临越拿着轻抿了口,很辛辣的味道。

  说没有,估计是没休息好的缘故。

  李宇轩衬衫西装一丝不苟,高挺的鼻梁上银边眼镜泛着冷光,漆黑双眸正盯着眼前的男人。

  笑着问

  “怎么突然想回来了?不是在国外总公司做的好好的吗——”

  许临越放下酒杯,周身的疏离感,像是谁都融不进去般。

  “分公司,可没法让你大展身手啊!”

  李宇轩和许临越是大学室友,要说他大学期间最佩服的人是谁?

  那绝对是许临越。一天二十四个小时,他有二十个小时泡在图书馆。

  每天天没亮就睁开眼,真的是起的比鸡早,睡的比狗晚。

  他起初还坚持了几天,后面就放弃了。

  毕竟已经考入顶级学府了,未来自然要比一半多人强上不少。

  在李宇轩看来根本没有必要这么拼。

  大好年华,又是国外大学,不如好好享受享受。

  但许临越不同,他心里就像有股劲,拼劲,疯劲。

  像在追逐什么。

  又像誓死想要得到什么。

  他不清楚,哪怕是现在,他都不知道。

  他性子太冷,纵然两人当了四年的室友,可说的话,也屈指可数。

  但当时他就觉得这人不简单。就凭借这股狠劲,也绝非池中之物。

  现实也确实如此,在大二那年。他挣到了一百万。

  他永远记得,当时校长用英语给他颁奖的模样。

  他在台下看着,这个最初拉着破旧行李箱,穿着洗的发白的牛仔裤白鞋的少年,成为人群中最炽烈耀眼的星。

  无可比拟,无法复刻。

  大二下学期,他又被一个国外集团大boss以高额聘金邀请到公司,说闲暇之余来上班就行。

  李宇轩当时就认清了他们之间的差距。

  一次偶然,他帮了他,也不算帮,只是找到了一份他丢失的U盘。

  他向集团老板推荐了他。

  也就有了他现在这份人人恭敬地分公司副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