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帕斯草原的黄昏,落日将无边的草海染成金红。十六岁的福临勒住马缰,远眺着自家牧场如云朵般移动的羊群。西班牙语的牧歌随风飘来,夹杂着牛羊的铃铛声。
“陛下!”老侍卫索伦匆匆赶来,仍改不了旧日称呼,“太后请您回去用膳。”
福临微微一笑,打马慢行。三年过去,他早已习惯这里的生活。阿根廷的太阳把他晒成了古铜色,骑术比许多当地高乔人还要精湛。
行至庄园门前,孝庄太后正站在廊下等候。她穿着简单的棉布长裙,头发用银簪松松挽着,若不是眼角细纹泄露了岁月,简直像个普通农妇。
“又跑去野外发呆。”孝庄轻声责备,眼里却带着笑,“今晚烤全羊,你最喜欢的。”
餐厅长桌上,烛光摇曳。几位满洲老臣也在座,正用满语谈论着羊毛价格。见福临进来,众人欲起身行礼,被少年抬手制止:“这儿没有皇上,只有牧羊人福临。”
酒过三巡,索伦突然放下刀叉,欲言又止。孝庄了然:“是北边的消息来了?”
老人点头,取出封信函:“南京...破了。睿亲王、英亲王...殉国。”
烛火噼啪作响。福临手中的银叉落在盘中,发出清脆声响。
良久,孝庄轻声问:“百姓如何?”
“洪承畴反正,汉军屠城...八旗眷属,无一幸免。”
死寂笼罩餐厅。突然,福临推开椅子冲出去,伏在廊柱边剧烈呕吐。
孝庄跟出来,轻轻拍着他的背。少年转身抱住母亲,肩头颤抖:“十四叔他...最后可痛苦?”
索伦垂首:“睿亲王自戕殉国,走得痛快。”
月光洒满回廊。孝庄望向北方,仿佛穿透万里重洋,看见那个曾经让她又怕又敬的小叔子。最后只是轻叹:“也好,他求仁得仁。”
次日清晨,福临照常去牧场巡查。牧人们谨慎地回避目光,却见他如常检查羊群,甚至笑着指出一头羊的蹄疾。
只有老牧人巴特尔看出少年眼底的悲伤。这个曾经的镶黄旗勇士如今是最好的兽医,他递给福临一袋马黛茶:“尝尝,新晒的。”
两人坐在草垛上喝茶。巴特尔忽然说:“我梦到长白山了。漫山的杜鹃花,像火一样红。”
福临沉默片刻:“你想回去吗?”
巴特尔摇头:“我三个儿子都死在关内。现在这两个孙子,连满语都说不利索,倒是西班牙语溜得很。”他指着远处骑马奔来的少年,“瞧,他们比高乔人还像高乔人。”
两个孩子飞奔而至,兴奋地用西语嚷嚷着发现了走失的牛群。福临用熟练的西语回应,翻身上马与他们同去。
孝庄站在窗前望着这一幕,嘴角泛起笑意。侍女轻声问:“太后不难过吗?故国...”
“故国?”孝庄抚摸窗台盛放的玛黛花,“满洲在哪里?在盛京的皇宫?在长白山的雪岭?不,满洲在这里——”她指指心口,“只要我们记得自己是谁,哪里都是满洲。”
三日后,社区举办那达慕大会。这是移民们自发保留的传统,如今也吸引了不少阿根廷人前来观看。
福临穿着普通牧人的服装,参加摔跤比赛。当他连续摔倒三个壮汉时,场边响起满语和西语的混合欢呼。
获得冠军后,按照习俗,他要挑选最美丽的姑娘共舞。在众人期待的目光中,他却走向围观的一个印第安老妪,伸手邀舞。
老妇人愣怔片刻,笑着起身。两人在草原上跳起笨拙而欢快的舞蹈,不同肤色的手紧紧相握。
当晚篝火晚会上,福临举起马奶酒:“敬长生天!敬潘帕斯!敬所有在这片土地安居的人!”
人们载歌载舞,直到月明星稀。孝庄悄悄离席,独自走向牧场高处。那里立着块简单的石碑,刻着满汉双语:“故乡远在白云端”。
她洒下杯中的马黛茶,轻声哼起古老的摇篮曲。歌声飘向草原深处,惊起几只夜鸟。
突然,身后传来脚步声。福临捧着个陶罐走来:“额娘,尝尝这个。”
罐中是自酿的奶酪,带着淡淡的草香。母子并肩坐下,分食奶酪。
“今天收到布宜诺斯艾利斯的信。”福临忽然说,“总督邀请我们去参加独立日庆典。”
孝庄挑眉:“以什么身份?”
“牧场主福临和母亲。”少年眼睛发亮,“我打算带些羊毛样品去,听说欧洲现在需求很大。”
孝庄轻笑:“你倒是个做生意的料。”
“总要活下去,而且要好活。”福临望向星空,“十四叔若在天有灵,大概会笑我没出息。”
孝庄摸摸他的头:“他会欣慰的。杀人容易活人难,你能让这么多人安居乐业,比当皇帝强多了。”
远处传来马蹄声。几个年轻牧人举着火把跑来,用生硬的满语喊:“福临!野牛群!北边来了野牛群!”
福临跃身上马,忽然回头问:“额娘,一起去?”
孝庄怔了怔,随即笑着伸手。少年一把将母亲拉上马背,两人共乘一骑奔向北方。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夜风吹起孝庄的白发,她抱紧儿子的腰,忽然想起很多年前,也是这样的夜晚,她抱着年幼的福临逃离盛京。那时耳边是炮火轰鸣,如今却是年轻人的欢歌。
牛群如黑色潮水般涌过草原。牧人们围成半圈驱赶,火把组成流动的光带。
福临勒马高坡,忽然用尽全力呼喊:“呼——嗬——”
呼喊在草原上回荡,惊起满天繁星。
孝庄望着儿子被火光映亮的侧脸,那上面再也没有恐惧和阴郁,只有草原儿女的豪迈。
这一刻她忽然明白,他们真的重生了。就像被风吹到异地的种子,在陌生的土壤里扎下新的根。
回去的路上,福临轻声说:“额娘,我想办个学堂。教孩子们满语汉语,也教西班牙语。还要教他们读书算数,不能再当睁眼瞎。”
孝庄眼眶发热:“好,额娘帮你。”
“还要建个医疗站。巴特尔爷爷的医术该传下去。”
“好。”
“等赚够了钱,买艘船去看看世界...”
“好。”
星空低垂,仿佛一伸手就能摘到。母子二人的身影渐渐融入晨光,化作草原上一个小小的剪影。
在新大陆的黎明中,这些曾经的龙裔终于学会:最强大的征服,不是用刀剑夺取土地,而是让生命在任何土壤都能开花结果。
而真正的故乡,从来不在某一处山河,而在心安之所。
喜欢明风再起
“陛下!”老侍卫索伦匆匆赶来,仍改不了旧日称呼,“太后请您回去用膳。”
福临微微一笑,打马慢行。三年过去,他早已习惯这里的生活。阿根廷的太阳把他晒成了古铜色,骑术比许多当地高乔人还要精湛。
行至庄园门前,孝庄太后正站在廊下等候。她穿着简单的棉布长裙,头发用银簪松松挽着,若不是眼角细纹泄露了岁月,简直像个普通农妇。
“又跑去野外发呆。”孝庄轻声责备,眼里却带着笑,“今晚烤全羊,你最喜欢的。”
餐厅长桌上,烛光摇曳。几位满洲老臣也在座,正用满语谈论着羊毛价格。见福临进来,众人欲起身行礼,被少年抬手制止:“这儿没有皇上,只有牧羊人福临。”
酒过三巡,索伦突然放下刀叉,欲言又止。孝庄了然:“是北边的消息来了?”
老人点头,取出封信函:“南京...破了。睿亲王、英亲王...殉国。”
烛火噼啪作响。福临手中的银叉落在盘中,发出清脆声响。
良久,孝庄轻声问:“百姓如何?”
“洪承畴反正,汉军屠城...八旗眷属,无一幸免。”
死寂笼罩餐厅。突然,福临推开椅子冲出去,伏在廊柱边剧烈呕吐。
孝庄跟出来,轻轻拍着他的背。少年转身抱住母亲,肩头颤抖:“十四叔他...最后可痛苦?”
索伦垂首:“睿亲王自戕殉国,走得痛快。”
月光洒满回廊。孝庄望向北方,仿佛穿透万里重洋,看见那个曾经让她又怕又敬的小叔子。最后只是轻叹:“也好,他求仁得仁。”
次日清晨,福临照常去牧场巡查。牧人们谨慎地回避目光,却见他如常检查羊群,甚至笑着指出一头羊的蹄疾。
只有老牧人巴特尔看出少年眼底的悲伤。这个曾经的镶黄旗勇士如今是最好的兽医,他递给福临一袋马黛茶:“尝尝,新晒的。”
两人坐在草垛上喝茶。巴特尔忽然说:“我梦到长白山了。漫山的杜鹃花,像火一样红。”
福临沉默片刻:“你想回去吗?”
巴特尔摇头:“我三个儿子都死在关内。现在这两个孙子,连满语都说不利索,倒是西班牙语溜得很。”他指着远处骑马奔来的少年,“瞧,他们比高乔人还像高乔人。”
两个孩子飞奔而至,兴奋地用西语嚷嚷着发现了走失的牛群。福临用熟练的西语回应,翻身上马与他们同去。
孝庄站在窗前望着这一幕,嘴角泛起笑意。侍女轻声问:“太后不难过吗?故国...”
“故国?”孝庄抚摸窗台盛放的玛黛花,“满洲在哪里?在盛京的皇宫?在长白山的雪岭?不,满洲在这里——”她指指心口,“只要我们记得自己是谁,哪里都是满洲。”
三日后,社区举办那达慕大会。这是移民们自发保留的传统,如今也吸引了不少阿根廷人前来观看。
福临穿着普通牧人的服装,参加摔跤比赛。当他连续摔倒三个壮汉时,场边响起满语和西语的混合欢呼。
获得冠军后,按照习俗,他要挑选最美丽的姑娘共舞。在众人期待的目光中,他却走向围观的一个印第安老妪,伸手邀舞。
老妇人愣怔片刻,笑着起身。两人在草原上跳起笨拙而欢快的舞蹈,不同肤色的手紧紧相握。
当晚篝火晚会上,福临举起马奶酒:“敬长生天!敬潘帕斯!敬所有在这片土地安居的人!”
人们载歌载舞,直到月明星稀。孝庄悄悄离席,独自走向牧场高处。那里立着块简单的石碑,刻着满汉双语:“故乡远在白云端”。
她洒下杯中的马黛茶,轻声哼起古老的摇篮曲。歌声飘向草原深处,惊起几只夜鸟。
突然,身后传来脚步声。福临捧着个陶罐走来:“额娘,尝尝这个。”
罐中是自酿的奶酪,带着淡淡的草香。母子并肩坐下,分食奶酪。
“今天收到布宜诺斯艾利斯的信。”福临忽然说,“总督邀请我们去参加独立日庆典。”
孝庄挑眉:“以什么身份?”
“牧场主福临和母亲。”少年眼睛发亮,“我打算带些羊毛样品去,听说欧洲现在需求很大。”
孝庄轻笑:“你倒是个做生意的料。”
“总要活下去,而且要好活。”福临望向星空,“十四叔若在天有灵,大概会笑我没出息。”
孝庄摸摸他的头:“他会欣慰的。杀人容易活人难,你能让这么多人安居乐业,比当皇帝强多了。”
远处传来马蹄声。几个年轻牧人举着火把跑来,用生硬的满语喊:“福临!野牛群!北边来了野牛群!”
福临跃身上马,忽然回头问:“额娘,一起去?”
孝庄怔了怔,随即笑着伸手。少年一把将母亲拉上马背,两人共乘一骑奔向北方。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夜风吹起孝庄的白发,她抱紧儿子的腰,忽然想起很多年前,也是这样的夜晚,她抱着年幼的福临逃离盛京。那时耳边是炮火轰鸣,如今却是年轻人的欢歌。
牛群如黑色潮水般涌过草原。牧人们围成半圈驱赶,火把组成流动的光带。
福临勒马高坡,忽然用尽全力呼喊:“呼——嗬——”
呼喊在草原上回荡,惊起满天繁星。
孝庄望着儿子被火光映亮的侧脸,那上面再也没有恐惧和阴郁,只有草原儿女的豪迈。
这一刻她忽然明白,他们真的重生了。就像被风吹到异地的种子,在陌生的土壤里扎下新的根。
回去的路上,福临轻声说:“额娘,我想办个学堂。教孩子们满语汉语,也教西班牙语。还要教他们读书算数,不能再当睁眼瞎。”
孝庄眼眶发热:“好,额娘帮你。”
“还要建个医疗站。巴特尔爷爷的医术该传下去。”
“好。”
“等赚够了钱,买艘船去看看世界...”
“好。”
星空低垂,仿佛一伸手就能摘到。母子二人的身影渐渐融入晨光,化作草原上一个小小的剪影。
在新大陆的黎明中,这些曾经的龙裔终于学会:最强大的征服,不是用刀剑夺取土地,而是让生命在任何土壤都能开花结果。
而真正的故乡,从来不在某一处山河,而在心安之所。
喜欢明风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