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求你了,我给你跪下了。”
林夕月刚睁开眼,就看到一个少年正跪在她面前,神色哀戚,目光却很是决绝。
少年约莫十七八岁,国字脸,五官端正,身材高大健壮。
他上身一件白色老头衫,下身一条蓝色粗布裤子,裤腿半挽着。
脚上是一双黑色千层底布鞋,样式老旧。
初步判断此人是个乡下少年。
甭管啥事,但凡下跪求人的,必属于道德绑架,证明所求,定是让人为难之事。
林夕月“腾”的站起身,冷冷说道,“我不同意,你走吧。”
“什么?不同意?”
少年面色巨变,他猛的站起身,愤怒的吼道:
“你为什么不同意?我可是你弟弟,就求你这么一件事,你都不肯吗?”
“那我还是你姐呢,我说不同意,你听不懂吗?”
比谁声音大是吧?林夕月拍着桌子大声吼着。
桌子被拍的“砰砰”作响,连待桌上的杯子,都被震的跳了起来,发出清脆的撞击声。
少年被震慑一瞬,随后愤怒的眼珠子都红了。
“你是个女人,早晚都要嫁人的,嫁给谁不是嫁?
为什么不能嫁给小凤的哥哥?
换亲而已,你嫁了人,我也能娶到老婆,一举两得的事,你为啥不同意?
有你这样的姐吗?真是太自私了!”
我可去你的吧。
听到这里,林夕月已经明白了大半,原来那一跪,是在逼迫原主嫁人?
还嫁谁不是嫁?
听听,这说的是人话吗?
暴脾气上来,林夕月本着“长姐为母”的原则,上去就是一脚,把“好弟弟”踹飞一米远。
“啊!好痛!”
少年倒在地上,捂着肚子,眉眼痛苦,刚刚的嚣张气焰早已消失殆尽。
林夕月却满意的笑了。
她走上前,在少年惊恐畏惧的目光下,拖着他的胳膊,将他扔到院子里。
拍了拍手,林夕月施施然关上房门,坐在椅子上,开始接收剧情。
原来如此!
这是一个年代位面,现在是一九七二年。
故事发生在林家村,后来改名为向阳大队。
原主林夕月,向阳大队一名普通的村里姑娘。
父亲是外地人,年少时逃难到了林家村,因长的格外帅气,后被林家人看中。
林家只有一个独女,也就是林母。
林母泼辣能干,就是长的有些太过壮实,本人还有些颜控,导致二十岁,还待字闺中。
林父被林家人招婿后,住进了林家。
林父温文尔雅,一身的书卷气,说话慢条斯理,性格很温和。
林母家里地里一把好手,泼辣大气,说话声如洪钟,性格爽朗。
别说,这性格截然相反的两人,处的还挺和谐,夫妻感情着实不错。
他们婚后好几年,才生下了原主。
怀孕时,林母日日偷摸拜菩萨,期盼着生下的孩子,千万别随了自己这五大三粗的样子,一定要随丈夫。
大概是她的诚意感动了上苍,原主的模样真的像极了父亲,活脱脱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自从模样长开后,原主一直是村里最漂亮的女娃。
雪白的皮肤,肉嘟嘟的小脸蛋,葡萄一样的大眼睛,萌萌哒,可爱极了。
原主五岁那年,在村口玩时,从雪地里抱回一个男婴。
男婴是隔壁钱家村的。
那家儿媳妇,在生下小儿子后,不幸难产去了。
一家子都觉得这孩子不吉利,再加上家里已有四个男孩儿,便不想养他,把他随意扔在了草丛中。
大冬天的,天寒地冻,要不是原主发现的早,这小婴儿一准儿得冻死。
小姑娘抱着小婴儿不肯撒手,吵着闹着要收养。
林家人不同意。
他们家并不重男轻女,不想收养别人家的孩子。
俗话说得好,羊肉贴不到狗身上,谁知道这孩子品性如何?
再说了,养男孩子,将来还要给他盖房子娶媳妇,这不是占用自家宝贝女儿(孙女)的资源吗?
家人的反对,并没能阻止原主。
她又哭又闹,最后家人心软了,终于松口,同意收养男婴,也就是刚刚那名少年,林夕栋。
林家老两口通情达理。
林母贤惠能干。
林父有些书生气,不怎么能干,但他文化水平高,在村里担任会计一职,收入也不错,而且真心疼爱家人。
原主可爱开朗,收养的孩子也算懂事。
一家人的日子,过的幸福而平静。
但幸福的生活,在原主十五岁那年戛然而止。
那一年,春节将近,林父带着林母去了县城。
两人想要给孩子扯几尺布,做身新衣服,但在回村路上,却被歹徒残酷杀害。
那是一处略微荒凉的田间小路,路边有一片茂密的小树林,附近的草丛也很繁茂。
两人就这么倒在草丛中,被野草遮掩着,一时半会很难被人发现。
那日,天色已近黄昏,闺女女婿还不见回来,林老汉十分担忧,便带着侄子,一路寻了过来。
几人在路上,来来回回找了四五遍,最后,一个眼尖的侄子,在草丛中发现一点衣角。
拨开草丛,众人终于发现了,抱在一起的夫妻二人。
二人早已气绝身亡,身体都僵硬了,却仍旧呈现紧紧相拥的姿势。
林父抱着林母,努力将妻子护在怀里,而林母手上,还死死攥着买给女儿的几尺花布。
花布已被鲜血浸湿,血红一片。
林家的天,塌了。
那个年代没有监控,很难追查凶手。
最后,案件被定性为,拦路抢劫杀人,至于杀人犯是谁,仍在调查中。
案件一直毫无进展,最终成为悬案,只能暂时搁置。
没能为女儿女婿报仇,林家二老,生了心病,从此一病不起。
家里那点存款,流水般花在了医院。
即便这样,两人还是没能挺过半年,就追着女儿去了。
当年,原主才十五岁,弟弟才十一岁。
一夕之间,原主被迫长大,用稚嫩的肩膀,扛起了这个家。
村里人都很和善,时常接济帮助两人。
好不容易,原主将弟弟拉扯大了,自己也熬成了老姑娘。
虽然年纪略大了些,但原主长的足够漂亮,能干善良,提亲的人家还是挺多的。
现在这个时间段,就是原主准备答应媒婆,去和男方相亲。
可弟弟知道姐姐要嫁人后,跪求姐姐答应换亲。
林夕栋喜欢上了曲小凤。
曲小凤是隔壁曲家村的,曲家人比较奇葩,嫁女儿不要彩礼,只接受换亲。
因为,那家人有个儿子,已经快三十了,却因跛腿,一直没能娶上媳妇。
林夕栋非曲小凤不娶,所以跪地哀求原主换亲。
原主只有林夕栋一个亲人,对他的感情极深。
犹豫痛苦过后,她终于松口同意了。
原主的叔伯们,还没得到信儿,原主就匆匆嫁了。
看着自家漂亮能干的侄女,嫁的如此草率,对方还是个跛子,亲戚们都快气死了。
怕弟弟和他媳妇被迁怒,原主还替他们遮掩,解释说是自己愿意的。
喜欢快穿之谁敢说我是炮灰?
林夕月刚睁开眼,就看到一个少年正跪在她面前,神色哀戚,目光却很是决绝。
少年约莫十七八岁,国字脸,五官端正,身材高大健壮。
他上身一件白色老头衫,下身一条蓝色粗布裤子,裤腿半挽着。
脚上是一双黑色千层底布鞋,样式老旧。
初步判断此人是个乡下少年。
甭管啥事,但凡下跪求人的,必属于道德绑架,证明所求,定是让人为难之事。
林夕月“腾”的站起身,冷冷说道,“我不同意,你走吧。”
“什么?不同意?”
少年面色巨变,他猛的站起身,愤怒的吼道:
“你为什么不同意?我可是你弟弟,就求你这么一件事,你都不肯吗?”
“那我还是你姐呢,我说不同意,你听不懂吗?”
比谁声音大是吧?林夕月拍着桌子大声吼着。
桌子被拍的“砰砰”作响,连待桌上的杯子,都被震的跳了起来,发出清脆的撞击声。
少年被震慑一瞬,随后愤怒的眼珠子都红了。
“你是个女人,早晚都要嫁人的,嫁给谁不是嫁?
为什么不能嫁给小凤的哥哥?
换亲而已,你嫁了人,我也能娶到老婆,一举两得的事,你为啥不同意?
有你这样的姐吗?真是太自私了!”
我可去你的吧。
听到这里,林夕月已经明白了大半,原来那一跪,是在逼迫原主嫁人?
还嫁谁不是嫁?
听听,这说的是人话吗?
暴脾气上来,林夕月本着“长姐为母”的原则,上去就是一脚,把“好弟弟”踹飞一米远。
“啊!好痛!”
少年倒在地上,捂着肚子,眉眼痛苦,刚刚的嚣张气焰早已消失殆尽。
林夕月却满意的笑了。
她走上前,在少年惊恐畏惧的目光下,拖着他的胳膊,将他扔到院子里。
拍了拍手,林夕月施施然关上房门,坐在椅子上,开始接收剧情。
原来如此!
这是一个年代位面,现在是一九七二年。
故事发生在林家村,后来改名为向阳大队。
原主林夕月,向阳大队一名普通的村里姑娘。
父亲是外地人,年少时逃难到了林家村,因长的格外帅气,后被林家人看中。
林家只有一个独女,也就是林母。
林母泼辣能干,就是长的有些太过壮实,本人还有些颜控,导致二十岁,还待字闺中。
林父被林家人招婿后,住进了林家。
林父温文尔雅,一身的书卷气,说话慢条斯理,性格很温和。
林母家里地里一把好手,泼辣大气,说话声如洪钟,性格爽朗。
别说,这性格截然相反的两人,处的还挺和谐,夫妻感情着实不错。
他们婚后好几年,才生下了原主。
怀孕时,林母日日偷摸拜菩萨,期盼着生下的孩子,千万别随了自己这五大三粗的样子,一定要随丈夫。
大概是她的诚意感动了上苍,原主的模样真的像极了父亲,活脱脱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自从模样长开后,原主一直是村里最漂亮的女娃。
雪白的皮肤,肉嘟嘟的小脸蛋,葡萄一样的大眼睛,萌萌哒,可爱极了。
原主五岁那年,在村口玩时,从雪地里抱回一个男婴。
男婴是隔壁钱家村的。
那家儿媳妇,在生下小儿子后,不幸难产去了。
一家子都觉得这孩子不吉利,再加上家里已有四个男孩儿,便不想养他,把他随意扔在了草丛中。
大冬天的,天寒地冻,要不是原主发现的早,这小婴儿一准儿得冻死。
小姑娘抱着小婴儿不肯撒手,吵着闹着要收养。
林家人不同意。
他们家并不重男轻女,不想收养别人家的孩子。
俗话说得好,羊肉贴不到狗身上,谁知道这孩子品性如何?
再说了,养男孩子,将来还要给他盖房子娶媳妇,这不是占用自家宝贝女儿(孙女)的资源吗?
家人的反对,并没能阻止原主。
她又哭又闹,最后家人心软了,终于松口,同意收养男婴,也就是刚刚那名少年,林夕栋。
林家老两口通情达理。
林母贤惠能干。
林父有些书生气,不怎么能干,但他文化水平高,在村里担任会计一职,收入也不错,而且真心疼爱家人。
原主可爱开朗,收养的孩子也算懂事。
一家人的日子,过的幸福而平静。
但幸福的生活,在原主十五岁那年戛然而止。
那一年,春节将近,林父带着林母去了县城。
两人想要给孩子扯几尺布,做身新衣服,但在回村路上,却被歹徒残酷杀害。
那是一处略微荒凉的田间小路,路边有一片茂密的小树林,附近的草丛也很繁茂。
两人就这么倒在草丛中,被野草遮掩着,一时半会很难被人发现。
那日,天色已近黄昏,闺女女婿还不见回来,林老汉十分担忧,便带着侄子,一路寻了过来。
几人在路上,来来回回找了四五遍,最后,一个眼尖的侄子,在草丛中发现一点衣角。
拨开草丛,众人终于发现了,抱在一起的夫妻二人。
二人早已气绝身亡,身体都僵硬了,却仍旧呈现紧紧相拥的姿势。
林父抱着林母,努力将妻子护在怀里,而林母手上,还死死攥着买给女儿的几尺花布。
花布已被鲜血浸湿,血红一片。
林家的天,塌了。
那个年代没有监控,很难追查凶手。
最后,案件被定性为,拦路抢劫杀人,至于杀人犯是谁,仍在调查中。
案件一直毫无进展,最终成为悬案,只能暂时搁置。
没能为女儿女婿报仇,林家二老,生了心病,从此一病不起。
家里那点存款,流水般花在了医院。
即便这样,两人还是没能挺过半年,就追着女儿去了。
当年,原主才十五岁,弟弟才十一岁。
一夕之间,原主被迫长大,用稚嫩的肩膀,扛起了这个家。
村里人都很和善,时常接济帮助两人。
好不容易,原主将弟弟拉扯大了,自己也熬成了老姑娘。
虽然年纪略大了些,但原主长的足够漂亮,能干善良,提亲的人家还是挺多的。
现在这个时间段,就是原主准备答应媒婆,去和男方相亲。
可弟弟知道姐姐要嫁人后,跪求姐姐答应换亲。
林夕栋喜欢上了曲小凤。
曲小凤是隔壁曲家村的,曲家人比较奇葩,嫁女儿不要彩礼,只接受换亲。
因为,那家人有个儿子,已经快三十了,却因跛腿,一直没能娶上媳妇。
林夕栋非曲小凤不娶,所以跪地哀求原主换亲。
原主只有林夕栋一个亲人,对他的感情极深。
犹豫痛苦过后,她终于松口同意了。
原主的叔伯们,还没得到信儿,原主就匆匆嫁了。
看着自家漂亮能干的侄女,嫁的如此草率,对方还是个跛子,亲戚们都快气死了。
怕弟弟和他媳妇被迁怒,原主还替他们遮掩,解释说是自己愿意的。
喜欢快穿之谁敢说我是炮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