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4章 大元帅的癖好-《大明第一搅屎棍》

  扎鲁特部首领之弟马尔扎最近精神一直很紧绷,或者说自打他来到归化城内,压力就很大。

  马尔扎相信,其他几个部族的头人也同样如此。

  大清国在官山精锐尽失之后,对他们这些部族首领产生了极大的震撼。

  曾几何时,攻守竟然异形了。

  据说大明那位大元帅已经打到了辽河,若是顺利渡过辽河,便能直逼大清国的都城盛京。

  而以他们对大清国兵力的了解,大清国根本没有充足的兵力抵抗。

  听说皇太极也死在了官山,如果消息属实的话,那大清国估摸着是完蛋了。

  这是他们这些蒙古部族的共识。

  可问题是,他们这些部落此前可是一直跟着大清国在进攻大明来着。

  不仅官山之战都派了本部精锐,而且各部族都与大清国皇族有通婚。

  如今大清国战败即将亡国,他们的位置就很尴尬。

  因为十多年前,大明朝廷的官员曾主动提议与他们结盟,共抗大清国这个强敌,但最终他们却倒向了皇太极。

  如今大明依靠自己的实力,将他们的大联盟全部击败,即使大明朝廷大度,到了这个地步还想跟他们谈论议和的事,这些个部落首领自己心里都有些不安生。

  大明朝廷果真有这么大度吗?

  会不会就是想将他们召集到一起,来个瓮中捉鳖?

  可即便各自都有怀疑,他们还是来了。

  没办法,形势比人强,那卢阎王太可怕了,据说几乎把科尔沁部给灭族了,喀尔喀部也只剩下几百人。

  据说卢阎王的实力在大明的军事体系里,连前三都排不进去。

  尤其是他们的兵马大元帅,先败多铎、阿济格,又败多尔衮,官山之战又击败了皇太极。

  他们这些兵力本就不多的部落,哪里有反抗的能力,与其负隅顽抗坐以待毙,倒不如识时务者为俊杰。

  各部的人抵达归化城后,都人心惶惶的,想向大明投诚,又担心大明秋后算账。

  但总有人不想就这么干等着,觉得得做点什么,就比如扎鲁特部的马尔扎。

  马尔扎看看天色,略微蹙着眉道:

  “费尔巴,出去瞧瞧,他们几个怎么还没到?”

  被叫做费尔巴的仆人领命走出屋子,刚走到门口,就见几个敦厚的汉子风风火火的赶来。

  马尔扎迎了出去,见来的几个人脸上都带着笑意,知道各自都有收获,脸上也露出喜色。

  一番寒暄之后,马尔扎率先步入正题道:

  “哥儿几个,都说说吧,那位大元帅,你们都调查出些什么?”

  马尔扎手下有个亲兵,与归化城土默特部的一个百夫长有旧。

  从他那里得知大明朝廷如今全部的军事力量,都掌控在大元帅的手里,而且这个大元帅深得大明皇帝的信重。

  是以他立即就想到,如果能对这位大元帅投其所好,不管其他那些部族怎么样,最起码他们部落能保住。

  有鉴于那个百夫长知道的也不多,马尔扎便联络了鄂尔多斯部、乌拉特部等几个相熟的部落,一块对大明这位大元帅的喜好做做调查。

  毕竟人多力量大嘛。

  乌拉特部的特使名叫古力纳,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乌拉特部可汗的次子,率先开口道:

  “我查到了,这位大元帅名叫张世康,已经被大明皇帝敕封镇国公。

  他很喜欢女人,光是去一趟大明的南京城,就带回去七个大明美女。

  听说个个都个顶个的水灵!”

  说罢,这古力纳还忍不住吸溜了一下口水。

  “嘿嘿,你们明白的,汉家的女子那个俊俏。”古力纳强行解释道。

  其他几人倒是没在意细节,只是都点了点头。

  “自古英雄都喜欢美女,这位大元帅自然不能免俗,既然知道了他的喜好,那便好说了。

  容后我便给俺们可汗去信,让他从族里挑选些爽利的女子送来。”

  “嗯,俺也要写。”另一人道。

  “我还查到,这位大元帅的婚礼是大明皇帝亲自主持的,一下就娶了八九个咧!”古力纳补充道。

  其他几人有些傻眼。

  “啥?这又娶了八九个?那算上刚才的七个,这不就快二十个了?

  这大元帅的身子骨能遭得住吗?”

  “真羡慕呀!”

  “哼,你们都只看到第一层,难道就没看出大明皇帝对这位大元帅的看重吗?

  大明皇帝何时给臣子主持过婚礼?

  还一次八九个这种荒唐事!”

  “是咧,这更加证明,马尔扎兄弟的提议是对的,只要咱们讨得这位大元帅的欢心,咱们的部落便可无虞了!”

  马尔扎哈哈大笑表示都是自家兄弟,不必这么生分,便有看向另外的两个部落使者。

  鄂尔多斯部的弗雷格道:

  “咱也查出来一些,这位大元帅还爱财!

  他不仅手握大明的军权,还与人合伙做生意,听说是顶大的大生意,能赚不少钱咧!”

  众人闻言却都神色一暗,男人是懂男人的,男人喜欢美女,不会嫌弃美女多。

  你送上一个足够美的,照样能讨得欢心。

  但人家如果赚很多钱,你要用银子送礼,多了自己没有,少了又拿不出手。

  于是就又都看向了巴林部的迪立巴,迪立巴是个满脸络腮胡的糙汉子,喝了一口酒,又随便抹了抹沾到胡子上的酒渍道:

  “大元帅喜欢骏马,还喜欢吃马肉,他每次作战,都吃马肉。”

  另外几个人听的一愣一愣的,喜欢骏马,草原上多的是骏马,草原汉子谁不喜欢?

  可喜欢骏马,为什么还喜欢吃骏马,这是什么癖好?

  “不必在意那些细节,咱们尽管送便是,管他是吃还是骑。”弗雷格道。

  另外几人深以为然,并都看向召集他们的马尔扎。

  马尔扎慢吞吞的喝了一口烈酒,这才道:

  “据我所查,这位大元帅是个极讲信用的人,且十分重视情谊。

  只要我等诚信投靠又投其所好,大元帅必不会亏待我等。”

  这条消息看似稀松平常,但在场的人可都是见识过汉人之狡诈的。

  与汉人商贾做生意没被坑过的,在大草原上屈指可数,甚至拿到定金翻脸不认人的情况比比皆是。

  如果情况属实,那他们才算真的可以放下心。

  几人将消息汇总之后,自然是饮酒庆祝,庆祝他们为部落找到了新的强大的靠山。

  正商业互吹之时,外头突然传来阵阵欢呼声。

  马尔扎命懂大明语的小厮仔细辨别才明白,那是卢阎王的虎贲军在迎接大元帅的到来。

  “哥几个,大元帅来了,咱们要不要也去迎接?”

  “可是那卢阎王也没通知我等呀?”

  “没通知不代表不能去,走走走,混个脸熟也好!”

  “有理有理,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