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6章 跟踪到饭店-《重生2004年重新开始》

  朱锐刚刚到达门口,就看见于佳红在路边打车,他立刻将身子缩了回去,见于佳红上了出租车后,他们便小跑着上了自己的车,开着两辆车跟在后面。

  在跟了十五分钟后,见于佳红在无疆商场停了下来。

  说起无疆商场,原属于杨氏集团,后被林语以赌球的方式拿下,在收购杨氏集团并更名无疆集团后,又将商场划归于无疆集团,然后更名为无疆商场。

  于佳红走进商场,朱锐连忙也将车停在商场的停车场,然后带着一个人跟了进去,他让其他人在外面等着,因为怕没跟住和于佳红走失。

  于佳红直接来到了品牌女装店,快刀斩乱麻挑选了一套连衣裙,她知道父亲看到后肯定会满意的,所以就不会追问花了多少钱?其实她还是很心疼的,因为这套连衣裙花了她足足两万二。

  不过好在剩了比较多的钱,也够她潇洒一阵子的了。

  在她走出店的时候,朱锐的眼睛都看直了,旁边的男子说道

  “这还是于佳红吗?这......这也太淑女了,也太漂亮了吧!”

  “是啊!这回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于佳红了吧!她就是百变女郎,能瞬间变成淑女,也能瞬间变成桀骜不驯的样子,让你欲罢不能。”

  “锐哥,我觉得你做了一个正确的选择,如果那个糟老头子看到这样的于佳红,肯定眼珠子都会掉出来的,所以你跟着他是对的。”

  “是啊!如果不跟着她,我也看不到于佳红的这一面。”朱锐感慨的说道,“好了,快点跟着吧!跟丢了可就坏菜了。”

  只见于佳红慢悠悠的走出了商场,直接坐上了出租车。

  朱锐等人开车跟在后面。

  又过了十五分钟,车子来到了泰鑫饭店。到了门口,于佳红下车后并没有着急进去,而是百无聊赖地玩着手机。而朱锐几个将车子停在不远处,然后远远的看着于佳红,因为他们知道于佳红的脾气,如果知道跟踪了她,肯定会生气的。

  这时,公司总经理徐凤年带着副总、财务经理、法务经理来到了饭店门口,他们看到等在门口的于佳红,徐凤年上前问道

  “佳红,你怎么在这?”

  “我爸让我来的。”于佳红头都没抬一下。

  对于于佳红的无礼,徐凤年并不以为意,因为就连老板都拿她没办法。

  徐凤年没有再说什么,很识趣的站在了一边,和下属商量起一些工作上的事情,其实也是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

  不到三分钟,于方阳匆匆赶来,看向徐凤年问道

  “资料全都带齐了吗?”

  “带齐了。”

  “好。”

  于方阳说完后看向女儿,满意的点了点头,“你这打扮不错,有点大家闺秀的意思。”

  “我本来就是大家闺秀好不好!”

  “对,你是大家闺秀,以后保持住啊!”

  于佳红点了点头,其实她又怎么会喜欢这种风格的装扮,如果不是为了打探父亲是否骗她,她也不会买这种风格的衣服,要知道只有她在高中以前才这么穿。

  于方阳拿起电话打给了李东泰,电话很快就被接了起来。

  “老李,我到了。”

  “上来吧!414包房。”

  “我重新开个包房吧!毕竟你们在一起吃饭,人多也不适合谈事情。”

  “这一点我早就想到了,这个包房就是新开的。”

  “行,那我现在马上就上去。”

  “好,等你。”

  于方阳率先走进饭店,不过他到吧台停了下来,问道

  “414包房点菜了吗?”

  “还没有。”

  于方阳二话没说,直接从包里拿出五万元,放在了吧台上。

  “我姓于,这五万是押金,414的账只能我来结,记住了吗?”

  “记住了。”吧员仔细看了一眼于方阳,笑着回应道,“我给你开个条。”

  说完便手写了一个五万押金的收据,然后递给了于方阳。

  于方阳接过后便和几人一起上到了四楼,找到了414包房,敲了敲门,然后推门而入。

  他一眼就看到了和李东泰坐在一起的年轻男子,只见其穿着普通,但气质不凡,眼神深邃且透着自信。他猜测这应该就是林语。于方阳深吸一口气,他显然没想到无疆集团的老板竟然这么帅气低调,他回头看了一眼女儿,心想林语这款肯定是女儿喜欢的。

  于佳红跟着父亲进入包房,她原本漫不经心的眼神,在看到林语的瞬间,眉头皱了起来,因为她怎么也没想到,父亲介绍的人竟然是个年轻人,她还以为是个糟老头子呢?

  当然了,这个人还是很帅气的,但是如果说让她眼前一亮,那到没有,因为她见过太多的帅哥了,这个人和自己认识的那些人还是有些不一样的,透着一股成熟的味道,并不是她所喜欢的类型。

  李东泰赶忙起身介绍,“于总,来来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就是无疆集团的老板林语林总,林总,这是方阳地产的老板于方阳。”

  徐凤年瞪大了眼睛,他猜出老板可能要将公司卖掉,但是却没想到,竟然要卖给无疆集团的老板,无疆集团他可是知道的,最近可是风头无两,一下子兼并了三个大集团,一跃成为华国排名第一的集团。

  原本还对这个神秘的背后之人猜测万千,却不曾想,竟然这般的年轻,他在想这个林语到底是什么来头,是怎么拥有这么多钱的?难不成他是一个富二代吗?

  他很想上前去和林语握个手,但他知道自己并不够格,于是还是按捺住心中的想法,没有上前。

  于方阳笑着伸出了手,“林总好,久仰大名。”

  “于总好。”林语也伸出了手。

  “林总,我给你介绍一下。”于方阳招了招手,于佳红走了过来,“这是我女儿于佳红,佳红,快和林总握个手。”

  于佳红有些不情愿的伸出了手,“林总好。”她的声音很是僵硬,因为她觉得这个林语无非就是一个能装的富二代而已,明明很有钱的样子,结果还穿的这么普通,这不是猪鼻子插大葱——装象吗?所以对他的印象并不是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