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怪事-《恶棍重生70年代,打猎养家宠妻女》

  很神奇。

  就在张侗纠结要不要下树的时候。

  他忽然发现,被那双眼睛盯着的感觉不见了。

  周围安安静静的。

  虽然黑暗中看不见什么,但却感受不到先前的那种压迫感。

  真是怪事啊!

  张侗不敢再犹豫,立马爬下树,捡起那只野兔,扔进只有自己能看见的储物空间中,然后头也不回地朝山下跑去。

  大概十二点的时候,张侗回到了自己家中。

  妻儿已经入睡。

  他将三枚鸟蛋放在桌子上后,便匆匆洗了个脸,然后轻手轻脚爬到床上。

  岳如冰睡在床内侧,面朝墙壁,将曲线凹凸的背影留给了张侗。

  张侗咽了口唾沫。

  上一世自从妻子不在了以后,他已经几十年没有碰过肤白貌美的妻子了。

  此刻,他心中涌起了一种冲动。

  他知道,如果自己想,随时都可以把妻子压在身下宣泄。

  可他不能这么做。

  因为上一世,他就是这么干的。

  但这样做的话,只会给妻子带来更多的羞辱和痛苦。

  如今的他,只想好好守护妻女。

  就算要履行夫妻义务,他也希望是在妻子同意的情况下。

  “哎……”

  张侗深深叹了一口气,强行压下心头的燥火。

  虽然不能动妻子。

  但张侗还是难以掩盖对妻子的喜欢。

  他伸出一只手,怀着忐忑的心情,轻轻将妻子抱在怀里。

  整个过程,他都不敢用力,怕把妻子弄醒。

  好在。

  妻子始终熟睡着,哪怕靠在张侗怀里,也是一动不动的。

  张侗怀着无比满足的心情,进入了梦乡。

  他却没看到。

  黑暗中,被他搂入怀中的妻子,其实早就醒了。

  见丈夫抱住自己,岳如冰一只玉手下意识紧紧抓住了床单。

  只不过见丈夫没有进一步动作。

  岳如冰抓住床单的手,一会儿用力,一会儿放松。

  没人知道,她心里陷入了怎样的混乱。

  第二天。

  张侗起床的时候,妻子正在厨房弄早饭。

  灶头上升起的热气,在空气中形成了白雾,将妻子曼妙的身姿掩映其中。

  女儿躺在篮子里,自己手舞足蹈地玩着,时不时发出咯咯的笑声。

  这一幕,让张侗感觉特别温馨。

  他下了床,先是逗弄了一会儿妞妞,这才去洗了一把脸。

  等洗完脸回来,妻子已经将熬好的一锅稀饭,和蒸好的几个白面馒头,端到了饭桌上。

  张侗先问了一下女儿有没有吃东西,得到岳如冰的肯定回答后,他这才迫不及待坐到了饭桌上,开始吃起了早饭。

  这个家,已经很久没吃过白面馒头和大米稀饭了。

  毕竟以前凡是家里有点吃的,张侗都会拿去打牌,然后输的一干二净。

  对于岳如冰来说,她是难得能吃上这么像样的早饭。

  可岳如冰出生书香门第,生性优雅,一定要用手指轻轻将馒头掰成一小块,放入最终细细咀嚼。

  喝稀饭的时候,也是徐徐而动,绝不发出一点多余动静。

  张侗印象中,完全没有和妻子这样吃早饭的情景。

  或许是两人结婚以来,没吃过白面馒头。

  又或许两人难得如此安静坐在一起吃早饭。

  所以张侗当成自己第一次和妻子吃早饭,目光始终盯着妻子优雅的动作。

  终于,岳如冰有些受不了。

  她放下手里的半个馒头,瞪了一眼张侗,问道:“我脸上有东西吗?”

  “没有!”

  张侗像做了错事的孩子样,赶紧低下头喝稀饭。

  没办法。

  爱一个人容易卑微。

  况且张侗心甘情愿在妻子面前,展露他“懦弱”的一面。

  岳如冰看着张侗现在的样子,已经陌生得让她有些不知所措,她也没有再说什么。

  接下来,两人默默吃完了早饭。

  张侗放下碗筷的时候,抹了抹嘴,说道;“如冰,我今天还要去县城一趟。”

  他打算把昨晚打到的兔子,拿到县城去卖钱。

  那个年代,城里有不少馆子,都会收山里的野味,而且给的价格不低。

  张侗估摸着,把野兔卖了换了钱,再给家里添置点东西。

  岳如冰并没有询问张侗去县城干什么,只是默默地点了点头。

  出门前。

  张侗指着厨房挂着的两只野鸡,“如冰,要是赖二娃又来了,你就按我说的,炒辣椒鸡肉。”

  “好!”

  岳如冰点头回应。

  妻子回应的“好”字,让张侗有些欣喜。

  以往岳如冰回应他的,通常是淡淡的一个“哦”或者“嗯”。

  这个“好”字,远比以往的回应积极了多。

  张侗心情大好,又紧接着叮嘱道;“如冰,我昨晚带回来的鸟蛋,你记得弄来吃了补身子。”

  岳如冰看了眼桌上的三枚鸟蛋,点了点头,“知道了。”

  “那我走啦!”

  张侗出门时,专门背了个空背篓。

  接下来,又是二十里的山路。

  等快要到县城,走到没人的地方时,张侗才把储物空间里的那只野兔拎了出来,放入背篓中。

  这个可以随时取用的储物空间,是张侗的秘密。

  他深知这件事太过神奇了,所以绝不会在人前暴露。

  进入县城。

  张侗先去市场打听了一下,得知家养的兔子,一斤能卖三块五毛。

  一只家兔,起码也有六、七斤。

  换算下来的话,城镇一个普通工人得用一个月的工资,才能买到一只家兔。

  而野兔的价格,只会比家兔更贵。

  张侗在打听了一番之后,信心满满来到了一家饭店门口。

  这个时代的饭店,基本还是国营模式,所以通常称作国营饭店。

  而在国营饭店吃一顿,通常要花个几块钱。

  一般人可吃不起。

  张侗来到的这家饭店叫“红星饭店”。

  饭店门口的女服务员,看到张侗的打扮,猜到对方是山里来的,肯定不是来吃饭的。

  于是女服务员沉着嗓音问道:“老乡,来干嘛的?”

  “来卖点山货。”

  说着,张侗将背篓打开。

  这女服务员探着脑袋往背篓里一望,眼睛就亮了,“哟,这是野兔吧?”

  “没错,是野兔,请问你们收吗?”

  张侗见对方来了兴趣,于是赶紧补充道:“昨晚上刚打的,还很新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