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天骄相遇-《我在异界当反贼》

  在亨维尔等人离开后很久,街道上才有人围过来,看看具体的情况。

  在亨维尔他们已经打扫一遍战场,倒不是说要什么战利品。

  只是要回收射出去的箭矢而已,其中大多数的箭矢的箭头可以回收重复使用。

  但那些臂弩射出的箭矢,才是亨维尔他们收集的重点,因为上面淬了很凶猛的毒素。

  当来检查尸体的佣兵们,发现被臂弩射死的人中了剧毒后,纷纷心中惊骇。

  很快整个图斯亚特城,都意识到这支队伍的不同寻常。

  也纷纷打消了想要浑水摸鱼偷鸡的想法。

  毕竟,在他们看来,骑士并不可怕。

  因为骑士们很多时候是死板的,不像他们这种佣兵可以有很多灵活的战斗手段。

  但现在亨维尔他们展示给佣兵们的,是一种截然不同的骑士。

  这些骑士用臂弩暗器,用重型军弩,竟然还淬毒。

  这就很可怕了!

  意味着这支骑士队伍,为了杀人可以不择手段!

  这本是佣兵们的生存方式,也是精锐佣兵们不怂骑士的底气。

  可是现在,这些实力比他们强,装备比他们好,手也比他们黑的骑士,几乎是佣兵们的终极进化体。

  亨维尔一行人进城的时候,纵然是见多识广,经常看到暴躁佣兵们的城门守卫,此时变得大气都不敢出。

  以亨维尔为首的十几个骑士,搭在马上背上的披风,后半段都都染成了血红色。

  此时,依旧有时不时有血液顺着披风的下摆,缓缓的滴落在城门口的石板上。

  奥拉克驱马上前,递出了通行证。

  守门的军官校验一下后,只能放这一群骑士进入到城内。

  入城后没多久,就有一队骑士,拦在亨维尔的身前。

  领头的大汉,年纪在四十多岁的样子,脸上胡渣参差不齐。

  亨维尔对于这种胡渣很熟悉,这不是专用剃刀刮出来的,而是用刀剑刮的。

  常年征战在外的士兵,经常会这么做。

  从这大汉身上半敞开的胸膛上那些密集疤痕,就能够看出来,这货没少经历过沙场喋血战斗。

  在亨维尔感知中,这个身高比自己还猛的中年大汉,竟然是一个大骑士高手。

  两人就这么相互盯着看一会后,对面轻轻点头:“血丘领主是吧!果然名不虚传!”

  亨维尔微笑道:“名不副实,早就死了!就像弗莱德城主你一样。

  能够镇压这些桀骜不驯的佣兵,自然也是需要实力的!”

  弗莱德嗤笑一声:“呵呵……这不还是没有镇住吗!

  你们来之前,我已经反复强调过你们的麻烦。

  已经告诉各方你们不好对付!

  我让他们都不要招惹你们,但还是有人当我的话是放屁!”

  说罢,弗莱德城主扭头对身边的副官道:“去!让几个大佣兵团查一下,是谁把我说的话当放屁了!

  让他们明天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要不然我就拿他们当答复!

  集结我的亲卫军,明天现在要是没有个说法,就扫了那几个佣兵团去!”

  副官没有废话,行一个军礼后,勒马转身离开。

  弗莱德城主眯眼看向亨维尔:“都说你是年轻一代中的最强者!

  你知道吗?在十多年前,我也获得过这个称呼!

  有一点我确实比不上你,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可没有那么多军队!”

  感受到对方杀意的亨维尔,淡淡的回应道:“现在你也没有我那么多军队!”

  弗莱德大笑起来:“哈哈哈……确实!老子要是十万雄兵在手,早就在这里做王封侯了!

  可惜,这鬼地方的人,只想去做没那脑子的佣兵!

  你说这些个该死的猪猡们,为什么不愿意当我的士兵?”

  亨维尔摸出一枚金币,在手指间灵活的转动起来:“因为你穷啊!”

  弗拉德笑着看向亨维尔:“不错!这里穷的没有什么油水

  而我又不擅长经营,税收还要交给王国!

  听说和平角被你经营的不错,而你也是年轻一代中最为有钱的存在?”

  亨维尔:“虚名而已,养活那么多人呢!钱这东西,永远都不够花啊!

  怎么城主你想要向我讨要生意经吗?恕我直言,你恐怕不是捞钱的那块料啊!”

  弗莱德笑意渐浓:“伙计,你这么有钱,能借给我一点吗?

  我听说,你借给你们国王五百万金币啊!

  我想要的不多!给我两百万金币就可以了!”

  亨维尔笑道:“呵呵……小事啊!那么城主拿什么抵押呢?

  当初我们国王,可是拿着大片领土抵押呢!”

  弗莱德指了指亨维尔等人:“你们的命如何?

  只要你给我钱!我保证你们在这里不会有任何麻烦!

  我保证此去往西两百里,不敢有人任何人敢动你们一下!是不是很划算!”

  亨维尔摇头:“不行!你保证没有价值,毕竟刚才在你核心地盘,还有人当你的话是放屁呢!”

  弗莱德摩挲着马匹的后颈鬃毛:“忤逆我的人,可没有什么好下场,他们会承受我的怒火。

  而你也打算回绝我的善意吗?这可不是好选择啊!

  我这人穷的话,就会生气,生气就想杀人,你想被杀吗?”

  亨维尔嗤笑出声:“呵呵……就凭你?弗莱德别在我这里充什么莽夫凶汉了。

  小爷我也是从尸山血海中一路砍出来的!

  你二十三岁的时候,还在当大头兵呢!

  而我呢?

  我二十三岁,手握天下着名精兵劲旅,有着比公爵领都大的地盘。

  你三十六岁才成为大骑士。

  我二十三岁,成为年轻一代的第一人!任何方面的第一人!

  你三十五岁时,被现在国王巴烈奇陛下,丢到这里喝风吞沙。

  我二十三岁的时候,就能够跟国王掰腕子!”

  亨维尔摩挲着腰间的剑柄:“弗莱德,你不如我啊!

  现在咱们甩开膀子放对厮杀,你真能稳赢吗?”

  弗莱德满眼杀气:“你想试试吗?”

  亨维尔:“不想!我还年轻,再过十年,我能按着你头打,为什么现在冒险呢?

  反倒是你!弗莱德,你想赌一把吗?赌能不能杀了我!用你的命赌!

  赢了!你封王拜侯,裂土分疆成为一方霸主!

  输了!用你的尸体,成就我的威名!”

  双方的护卫都抓紧剑柄,随时准备当街开片。

  过了一会后,弗莱德冷冷的说道:“你们最好在老子的城市中安稳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