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生很多小孩-《年代:开局洪灾,打捞绝美村花》

  “钱哥,我这脚就这么算了?”

  钱向东的话,怼得刘志勇气得脸色发青。

  他坐在那张破旧的木凳上,脚上的伤还在渗血,疼痛难忍。

  废了。

  自己的脚要废了。

  可更让他难受的是,刚才还围着他说话的村民,转眼间就全都围着陈兴平他们去了。

  钱向东瞪了他一眼,不耐烦说道,我这又不是公安局,判不了官司,你要是想找公安,自己去就是了。”

  “哎哟喂,你们这帮人真是墙头草,风吹两边倒!”刘志勇咬牙切齿地低声骂道。

  “刘志勇,”钱向东语气平静,“你要是真想让陈其他人赔钱,那就拿出证据来。你说他们安了捕兽夹,踩到了你的脚,那你总得证明这个捕兽夹是他们的吧?”

  “我……我哪能证明?”刘志勇急了,“你们都看见了,我这脚伤成啥样了!这不是他们干的还能是谁?”

  “这话可不能乱说。”陈兴平冷冷一笑,站起身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你说是我们干的,那就是我们干的?那我说是你自己故意踩上去的,想讹我们,大家信不信?”

  “你放屁!”刘志勇猛地站起来,脚下一痛,差点摔倒。

  “好了好了,别吵了。”钱向东摆摆手,“现在关键是解决这件事。你说要赔偿,就得有理有据。不然全村人都得被你牵着鼻子走。”

  “你们……你们这群人,一个两个都不讲道理!”刘志勇怒吼道。

  “谁不讲道理你自己心里清楚。”陈兴平冷笑一声,转身就要离开。

  “陈兴平!你给我站住!”刘志勇冲过去,想一把抓住他的衣角。

  结果被陈兴平砰的这么一推,刘志勇就狠狠的摔到了地上。

  “干什么?你还想动手?”陈兴平眼神一冷。

  “你不赔钱,我就赖在这儿不走了!”刘志勇死死抓着他的裤脚不放。

  “你爱赖就赖吧,反正我也要回家了。”陈兴平甩开他的手,踢了他一脚后,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人群里有人小声议论:“这刘志勇也太无耻了吧,明明人家救了他,他还反过来咬一口。”

  “就是,我看他是故意找茬,想讹点钱花花。”

  “诶,别说风凉话了,快去看看陈其那捕猎笼子到底咋卖的,我想换一个。”

  很快,看热闹的人跟着陈其和他那个神奇的捕猎笼子离开了村社,只留下刘志勇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板凳上。

  他恶狠狠的望着远去的人群,心里一阵阵泛酸。

  妈的。

  老子可是村里会计啊。

  你们这群人,居然都不帮着我说话。

  到时候别怪老子针对你们!

  刘志勇脚上的伤口火辣辣地疼,但他却觉得胸口更疼,刚才被陈兴平踹的那一脚可不轻,他感觉自己肋骨都要断了。

  ……

  陈其这笼子卖得还挺好。

  虽然村里人不是直接给钱买的。

  但是他们也拿了不少东西出来换。

  发现了新商机,这让陈其特兴奋。

  能够靠手艺挣到这么多东西,陈其打心底里感谢陈兴平。

  还得是兴平哥啊,居然趁着刘志勇闹事的时间,发了笔小财!

  没和刘志勇多纠缠。

  陈兴平和林允棠提着三只小兔子回了家。

  王秀兰看着这三只小兔子,也喜欢得不行。

  陈明德连忙拿着柴刀去旁边砍了几根竹子回来,打算做个兔笼,然后把兔子养在院子里。

  林允棠去摘了把野草回来喂兔子。

  这三个兔子很温顺,回家后也没咋应激,陈兴平想着,这三个兔子应该能养得活。

  “兴平哥,一只公兔子两只母兔子,你说以后我们家会不会有很多很多小兔子啊。”

  林允棠喂兔子的时候,还看了一下它们的性格,看完后,仰起头问陈兴平。

  “很有可能会,兔子繁殖能力强,要是这三只兔子争气的话,以后我们家说不定有吃不完的兔子了!”

  “那我可以好好喂它们,让它们生很多小孩。”

  林允棠又递了一把草给兔子们。

  三只小兔子围着草吃得欢快。

  夜色渐渐降临,天边最后一抹红霞也消散在山峦之间。

  村儿里忽然传来一阵撕心裂肺的哭喊声。

  “小芳!小芳你在哪儿啊!!!”

  “有人看到小芳没啊,小芳!!!”

  林允棠听着这声音,连忙跑进屋找陈兴平。

  “兴平,容桂花家的小芳好像找不到了……”

  “啊?”陈兴平连忙从烧火凳上站了起来,跟着林允棠到了外面。

  容桂花正在村里挨家挨户的问,想知道有没有人看到小芳。

  容桂花是个寡妇,丈夫在小花出生后没多久就死了,母女两相依为命,如今小花找不到了,容桂花自然慌得不行。

  听到她的哭声,不少正在吃饭的村民纷纷放下碗筷跑了出来。

  “怎么了?出啥事了?”

  “小芳不见了!王桂花刚才说孩子去芦苇荡捡鸭蛋,到现在都没回来!”

  “芦苇荡?那地方野蛇多得很,还有狼出没过!”

  “咱们先去找人!”

  看着不少人都去找小芳了,林允棠也站不住了,她喜欢小芳这孩子,也想跟着出把力。

  “兴平哥,我们也去找找吧,再不去的话,天都黑了,到时候就更找不到小芳了。”

  “行!你跟着我一起,娘,你这么大个兔子,可千万别出去。”

  陈兴平叮嘱王秀兰别出门后,带着林允棠一块去找小芳。

  全村人基本上都出动了,大家伙举着火把,浩浩荡荡的朝芦苇荡走去。

  陈兴平走在前面,他手里拿着一根长棍,一边走一边观察四周的环境。

  芦苇荡离村子不远,是一片低洼湿地,常年生长着茂密的芦苇。

  平时村里人偶尔会来这里割芦苇编席子,或者找点野鸭蛋、野兔子什么的。

  但这里也是野兽出没的地方。

  前年就听说有狼从后山下来,在芦苇荡附近叼走过一只羊。

  大家伙一听说小芳是在芦苇荡附近丢的。

  心里都有种不祥的预感。

  这孩子,会不会已经被山里的畜生给叼走了……

  “小芳!小芳!”容桂花一边哭一边喊,声音都快哑了。

  “大家分头找,注意脚下,小心陷阱和蛇!”钱向东大声指挥。

  众人分散开来,在芦苇丛中穿行搜索。

  突然,陈兴平蹲下身,发现地上有一串小小的鞋印。

  “这里有脚印!”他招呼其他人过来。

  “是孩子的鞋子,看起来像是往芦苇深处去了。”

  “快!顺着脚印找!”

  众人沿着脚印一路前行,越走芦苇越密,光线也越来越暗。

  终于,在一处比较隐蔽的角落,他们发现了几根断裂的芦苇,以及……一滩新鲜的血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