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3章 这样的人什么事干不出来?-《娱乐:老婆住口,这个不能播!》

  “你胡说八道什么呢,就隔了一道门我怎么可能听不清楚他们说的是什么!”吴佳豪对徐守财的胡说八道显得十分恼怒。

  徐守财却微微一笑,又拿出了一张图纸。

  “大家请看向我手中的房屋设计图。”

  “这张设计图,是杨硕办公室的设计图纸复印件。”

  “我想大家可以清晰的看到房间的布局,以及大小。”

  “通过证人吴佳豪的言论可以得知,他是从停车场,去而复返来到办公室门外的。”

  “所以在这个过程中是经历了一个时间变化的,那么在这段时间里我的当事人和谢艺涵在房间中所处的位置是否可能产生变化?”

  “当然有这个可能了,但是这和我听得很清楚有什么关系?”吴佳豪反问。

  张三却在这时微微皱了皱眉头。

  因为他已经意识到,吴佳豪掉入了徐守财的圈套之中。

  果不其然,吴佳豪话音刚落,徐守财就笑呵呵开了口。

  “既然你不否认,有这种可能。”

  “那么在这间偌大的办公室中,还隔着一道房门,你怎么确定,你听到的信息就一定是真实的。

  是没有经过你个人主观意识加工的?”

  “你,你这就是强词夺理,我是一个身体健全的正常人,我会不知道我听没听清楚吗?”

  徐守财微微扬眉,略带挑衅的看了张三一眼。

  什么狗屁的法外狂徒,也就不过如此!

  而反观张三,依然是自顾自的抿了一口茶水。

  等水杯放下的瞬间,他忽然抬头看向了最高的位置的法官。

  “法官,在被告律师继续发言之前,我想提问一个问题。”

  “同意。”法官点点头。

  张三同样带着笑容看向徐守财。

  “我想请问,你是如何断定吴佳豪的证词,就一定会带上个人的主观臆断的呢?”

  “我的当事人,曾经打了他一耳光,难道这个理由还不够充分吗?”

  张三摇摇头。

  “不够,这当然不够。”

  “在之前你刚才也说了一个关键词,那就是他们二人的矛盾是因为工作产生,才导致杨硕打了吴佳豪。”

  “在座的各位生活中难免和其他人发生口角,在工作上和同事意见相左更是很常见的事情。”

  “那么你们会因为一次的工作矛盾,就将这个人和伦理道德,甚至是法律纲常联想在一起吗?”

  “总不能别人给你一耳光,你就联想到这个人是杀人犯吧?”

  “难道打人耳光的就都是杀人,而杀人犯就都会打人耳光吗?”

  “所以这个观点是站不住的。”

  “同时,还有另一个问题,你说这是证人的主观臆断,那你刚才的质疑,又何尝不是主观臆断?”

  “难道证人就不能是一个正义感极强,心胸开阔的人吗?”

  “他或许根本就没有因为工作上的矛盾,上升到个人道德层面,所以这主观臆断是哪里来的?”

  “还有一个很关键的问题,你质疑证人的证言,还说是他主观臆断编造的,那不就是在说他诬陷被告?”

  “那么你这种猜测,是不是也是一种诬陷?诬陷证人做了伪证?”

  “表现为捏造他人的犯罪事实,并向有关机关进行告发,这就已经涉及了诬陷,而在这个过程中诬告手段恶劣、引起司法机关启动司法活动、造成被诬告人精神失常或自杀、导致被诬告人被错误取保候审、拘留、逮捕等情形的,则构成严重情形。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诬告陷害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张三一通反问。

  直接听蒙蔽了现场所有律师。

  甚至都听蒙蔽了法官席上的法官。

  至于徐守财这会脑瓜子更是嗡嗡的。

  坏了,冲我来的!!!

  苏晨眼前一亮,这个吊,这个吊啊!

  【叮!恭喜宿主,获得徐守财点破防值!】

  “你胡说,我这只是正常假设!”

  “不不不,你这是出于你主观臆想的诬陷,因为证人已经在警局做了笔录,你质疑他证言的真实性,那就是在说他作伪证,就是犯罪。”

  “而你在不了解证人的情况下,在法庭上得出这种言论,那本身就有损证人的形象!”

  “证人愿意为自己的言论负法律责任,难道你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吗?”

  张三补充了一句。

  更是让现场鸦雀无声。

  台上法官嘴角抽搐,觉得好特么有道理!

  坐在被告席的杨硕,这会眼神有些呆呆的看着现场。

  往日法庭上的常胜将军,今天怎么不是面前这老登的一合之敌?

  “你胡说八道什么呢,谁诬陷吴佳豪了,你胡说八道难道就不用负法律责任吗?你说话给我小心点!”杨硕瞪着张三想用眼神威胁。

  谁知对上杨硕阴狠的眼神,张三诧异了一瞬。

  “你,威胁我?”

  “谁威胁你了!”杨硕反问。

  “你啊,当然是你了,你说我在法庭上胡说八道难道就不用负法律责任吗?你还让我小心点。”

  “首先我可以回答的你的是,我会为我所有的言行承担法律责任,其次我并没有胡说八道,最后我想告诉你的是在龙国法律中,人身威胁通常是指行为人通过写恐吓信、投寄恐吓物或其他方法,故意针对自然人个体进行恐吓或威胁,侵犯其人身安全的行为。

  具体可从以下方面进行界定:行为方式,主观故意。

  而你这个显然就是对我进行言语上的威胁,你让我小心点。

  小心什么?

  小心你杨硕的报复是吗?

  法官,杨硕刚才对我的言论,我完全有理由认为,他这是因为心虚,而产生的情绪变化,继而用言语威胁我,阻止我代表原告讲述真实案情。

  我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却在这最圣洁公正的法庭,受到了一名嫌疑犯的威胁。

  这如何不是嫌疑犯对律法的蔑视?

  所以我很有理由,认为杨硕就是一个目无法纪,践踏法律尊严的无耻恶徒!

  这样的人,什么事情干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