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铅笔-《熊兔狼曼》

  ...

  事情总算上了正轨,齐老很是欣慰。

  “小主子说的是。”

  “若真能培养出一批优秀的孩子,您外祖那边多少也宽慰些,大把的金银使着,眼下或许就是可以期待回报的时机。”

  “回报不好说,希望那些孩子以后真能独当一面吧,如果那犟种说的没错的话,以后地界保不齐都要看他们的。”

  “是。”

  ...

  到了沈曼这边,她虽然过了浮山学堂的入学考试,但也不是马上就要去报到。

  满打满算也还剩下十二天的时间可以自由行动。

  就这十二天她也没闲着,央求着齐老再给她多找些书看。

  特别是关于灵种的书目,她急切迫切想要看到更多的东西。

  以前没接触,她不曾知道这个世界的灵种种类繁多,光记载下来有图有真相的就有上万种。

  而且有的灵种已经在这个大陆扎根了许久,最早可查到的记载甚至能达到史前阶段。

  当时人大多不明白这些东西是何物,统一用了‘异种’来进行称呼,取正常物种变异之理。

  她能得到的资料有限,哪怕是现在开始看也看不完几本,但能看一点是一点,多少都算。

  “竟然拥有这么庞大的体系,而且还只是冰山一角,可怕...”

  现在灵种还只是释灵期才会过来,这若是他们克服了天灵气的弱点,以后人能不能安然生存都不好说。

  危险就摆在跟前,但凡有点远见怕都很难忽视。

  “曼曼,可以歇会了,你都看了好些天了。”

  段觅觅最近的生意上了轨道,肉眼可见她清闲了不少,沈曼经常见她在家,有时候是设计新花样,有时候干脆带着人在做手工。

  如今明楼那边都不需要她长待,曾如兰帮忙看着,过不久她搬去觅光楼,她寻思着做饰品的活计也交给曾如兰来负责。

  “嫂嫂,你手里拿的是什么?”

  她好像看见段觅觅手上拎着个礼盒,瞧着档次还不低,这也没到节庆日。

  沈曼眨眨眼睛重新聚焦,还别说,确实有点眼花,这个时候她还没发现类似眼镜这样的东西,可别真看成近视眼了。

  “礼盒,下午要去朱砂岛去收房,先准备着,到时候给师傅们就当是个送别礼。”

  觅光楼要装修好了,时间过得还真是快。

  “那嫂嫂下午去的时候也带上我。”

  “好呀!你去干嘛?”

  “我去那边买点东西。”

  “买东西?买什么?”

  买...唔姆,买铅笔。

  实际那玩意也不是铅笔,气界那边摆在了女性上妆饰品店里,所以怎么说,硬要说的话,得是眉笔。

  之前偶尔有一次去明楼陪着站店的时候发现有位夫人眉毛样式特殊,根根清晰,一问说着夫君特地买了气界制的眉笔。

  眉笔这玩意明楼也是有的,不过明楼的眉笔又软又粗,用来上色可以,但要说来刻画细节那万万不能。

  所以后面沈曼当真去瞧了真伪,得,她还真没想错。

  气界那些人不知道用了什么法子,制作出了类似于铅笔的玩意。

  笔外头不是用木材包裹的,用的是一种细竹,笔芯则是黑土的提取物。

  乍一眼看过去和铅笔的外形一模一样,用法也类似。

  偏这造出来不是拿来写字的,主打是妇人描眉的眉笔。

  顺便这眉笔必要的时候还能当个蜡烛用,可燃,巨亮,且能烧,一般水还浇不灭。

  沈曼实验过的,相当靠谱,放进水里五分钟都还燃着。

  并且之前那小抄也是多亏了那些眉笔。

  要不然就靠毛笔写字记东西,她手不累死心也会烦死。

  最近消耗太大,她手头上只剩下半截。

  她年纪小,也还没到要描眉的年纪。

  骨子里还是怕麻烦的,事情怎么简单怎么来,想了想,她寻了个说辞。

  “就一些杂物。”

  含糊其辞,极其敷衍。

  不过沈曼好就好在平常的时候多是懂事靠谱,段觅觅也不是爱打破砂锅问到底的人,听了一耳朵便也不多问。

  “行吧,钱可够了?”

  沈曼瞅了瞅自己的钱袋,里面目前也就只剩一个金币和几个银币。

  毕竟是气界出品,造价不低,之前她有齐老给的银珠子,勉强弥补了一点。

  但想说这以后寄宿学校,也没时间给她补充库存。

  思虑到此,沈曼也不想客气,家里近况她还算清楚,明楼柜台那里一直都有进账,沈曼要钱要的脸不红心不跳。

  “不太够,嫂嫂再补贴我点钱吧,我得攒一点用。”

  “成,你要多少?我给你去取。”

  ...

  照例坐船到了朱砂岛,段觅觅和沈曼在路口处分道扬镳,一个去觅光楼,一个则去了气界那条街。

  她目不斜视,第一个杀到那家犄角旯旮里的小店,店丁点大,三五平方超点,里面的东西也不算多,胭脂,眉笔,花粉,多少都有,做工精细,手艺极好。

  人店主听到铃铛响一个抬头看见来人是她,那神色多少有点萎靡,顺便有点不敢相信。

  “又用完了?”

  “用完了。”

  其实吧,要换算性价比的话,这眉笔当铅笔用并不划算。

  一支笔差不多要三个金币多一点,三百块钱一支笔,绝不便宜。

  这边一套差不多的笔墨纸砚也才不到一个金币,可架不住沈曼偏好用类似铅笔的玩意写字。

  所谓千金难买心头好。

  沈曼表示用过这‘铅笔’之后再去用毛笔写字那就非常痛苦。

  毛笔那玩意,练字可以,用来写字背书那可缺了不少熟练度,她半天都写不完一套知识点。

  这种‘铅笔’加上市场上比较硬的玉版宣,这就是她目前手上最喜欢的配置。

  背诵知识点全靠它俩。

  两个东西其实不太便宜,定价都属于高档货,一般来说像沈曼这种家庭的孩子断然不会搞这一套。

  可眼下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她必须要搞好自己的学习,确保自己能在傅荣卿那里刷到必要的存在感。

  分清主次之后,铅笔和纸的花销自然就比较好吃下,这段时间以来,她最大的开销就在此处。

  段觅觅给她的零花钱大半折现在这两个地方。

  好在这笔其实也挺耐用,一个月一支笔差不多,多的情况两支。

  纸的话也差不多,反正沈曼的零花钱能凑合住。

  “那你要几支?”

  店里一次上货就不到十支,这孩子一买就是五支打底,工坊那边本就是顺手弄的小玩意,却也没想到会有他这么一个忠实顾客。

  “全要!”

  嘶...

  店主没好气,下意识的想离沈曼远一点,那是分外不想卖给她的样子。

  “不成。”

  看店主脸色不佳,沈曼折中了一下。

  “那现在有几只,我拿一半?”

  “昨日刚到的货。”

  沈曼一听笑了,笑得没心没肺。

  “真的吗?我还怕没货呢。”

  店主一个叹气,客人买东西,他没有不卖的道理,沈曼出手是真大方,买的时候从不讲价,他更没有不卖的理由。

  抠搜的从橱柜里取出两个木盒子,一个里面五支,再从另外一个里面单掏出两支。

  弄好之后将两个盒子打包给了沈曼。

  “你家女人多,拿去吧,许你八支。”

  “嘿嘿,谢谢店主,有新款也告诉我哈。”

  喜欢的东西说买就买。

  这种体验对沈曼来说极其难得。

  她自己也说不上,但为自己的喜好买单这件事本身就非常让人愉悦。

  买好了东西她四处看看,看看最近这边有什么新的变化,不看不知道,一看瞬间发现这边似乎人变少了许多。

  往常拥挤的路道此时宽松无比。

  店里都有人,但人数和当初沈曼记忆中的那不能比。

  这怎么回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