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约翰逊上校入伙-《降神》

  大地巨蜥好打吗?

  一点儿也不。

  它的皮肉松弛有度,并且有一层细鳞。

  十分坚韧。

  注意这个韧字。

  铳子是很难打破它的防身的。

  看起来庞大的躯体,也意外的十分灵活。

  最关键蛇的牙爪都是有毒的。

  只要被抓到,咬到,都意味着麻烦。

  可能体质,也可能时间上的原因,就救不过来了。

  人会在剧毒下,血液变成几乎透明的颜色,如此凄惨的死掉。

  原以为会很麻烦。

  但用上了小铳炮也没有立刻打死,反而激发了它的凶性。

  不过对于于和而言就太简单了。

  一个轻功提纵术。

  这在江湖上很普遍的。

  江湖有一个草帮,门中都是擅长轻功的高手,讲究的就是这高来高去的功夫。

  从高处,楼上,二三层的楼上,跳到了一张皮鼓之上,也能做到落地无声。

  于和的轻功,不敢说和他剑法一样天下第一,那也是往前数的角色。

  他飞纵到大地巨蜥的头上。

  玉剑往下。

  轻轻插入。

  手握剑把,转一个圈。

  就把巨蜥的脑门子给挖出来一个圆圆的大洞。

  好端端一头大地巨蜥,就如此轻描淡写的死在了于和的新剑之下。

  贝恩斯大喜过望。

  虽然说这是于和打下来的猎物,但他可以给钱嘛。

  有了这一头世上稀少的大地巨蜥,他也可以往内回一下血了。

  而于和也的确是缺钱,一笔光洋就把他打发了。

  是的。

  在贝恩斯眼里,区区光洋是不算什么的。

  光洋是不足质的银币而已。

  里面的银最多三到五成。

  原先有七成的。

  但现在已经不可能了,新朝的光洋就是三成。

  因此很多地方仍然使用老钱。

  老版的银洋是七成银。

  老百姓把它剪成一半来使用。

  即便是一半,加上一些许的磨损,也仍然比新朝的光洋用料十足。

  光洋,光洋,听名字就知道啦。

  抛光不错,用料不足。

  或者说用料不足,抛光来补。

  所以贝恩斯赚到的光洋要么是兑换掉,要么是尽快的花掉。

  于和哪里知道这个,换了五百光洋,整个人都是笑着的。

  他一向注意形象,经常是一丝不苟的严肃表情,现在却是根本止不住脸上的笑意。

  下了山。

  贝恩斯一边把大地巨蜥制作成标本,一边到处联系买家。

  买家没来,但来了另一波人。

  大约二三十人的西极老外来了。

  打头的是一个勒斯许人。

  他们是军队。

  这个带头的更是一个军官。

  约翰逊上校。

  勒斯许王家上校。

  响当当的名头啊。

  坦白说,贝恩斯看到这货是吃了一惊的。

  他知道,这个人应该是在高原才对。

  他手下有两千士兵。

  可现在呢?

  身边空荡荡的就二三十人。

  而且看他们的打扮。

  一看就知道。

  这是吃了大败仗,几乎全军覆没的那种。

  应该是两千人马,到现在只剩下了这么多。

  “天呐,你经历了什么?”

  “有酒,才有故事。”

  约翰逊上校开了个玩笑。

  也不算开玩笑吧,他的确有些山穷水尽。

  好端端两千人在他手上,大变活人只剩下了二三十,这让他怎么回去说明情况?

  搞不好他是要上军事法庭的。

  就算走了道格特米田共运,也会前途尽毁。此生后半段的岁月,成为一个酒鬼,然后默默无闻的死在道格特的哪个街角,是最好的下场了。

  要知道,他可是上校。

  差一步就是个将军。

  他怎么能容忍自己如此不名誉的下场?

  这不仅仅是他,也是他这残余的部下们的想法。

  也许,他们仍然无法为他们的战败挽回尊严,但至少要有一个借口,要有一个说法。

  贝恩斯想了下,就包下了一个小酒馆,大家在一起吃吃喝喝。

  约翰逊上校吃的一嘴流油,他感觉自己活下来了,就说了他的故事。

  约翰逊上校是在金边国的。

  他听说了在金边流传下来的高原故事,就跑到了高原冒险。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被英雄王撒卡的故事给迷住的人。

  英雄王撒卡,高原象雄部之主,整个高原的王,他有着绝对精彩并浪漫的一生。

  他战败蛇国,打败无法想象的敌人,称雄于一世。

  金边,甚至很多小国,都认为自己是象雄的子孙。

  要不也不会有英雄王撒卡的传说故事。

  约翰逊上校喜欢上了这个故事,绝对不是对英雄王撒卡有什么偶像崇拜。

  时代不一样了。

  现在是西极文明盛起的时代。

  英雄王也不算什么。

  但约翰逊上校对于这个英雄王的墓十分感兴趣。

  他炽念如狂,再也忍不住了,就纠集二千兵马,想要来一个一力压十会的暴力考古。

  但问题是英雄王的影响力太大了。

  整个高原,哪一个人不是听英雄王故事长大的。

  这种信仰是外人难以理解的。

  或者说就算是理解了也难以去重视。

  当然,这些武器落后,战术落后,甚至仍然算农奴制的高原部族根本不是约翰逊上校的对手。

  他喝着红酒,吃着牛肉,任由自己的士兵自我发挥,很轻易的就接连打败了看似人多的部族军。

  高原的部族实力有限,最大的武器也就是一些装满了炸药的木桶。

  拿什么和两千勒斯许军队打?

  很快,部族老爷们给堵在了石堡里面。

  这些石堡,是高原部族的城堡。

  在过去,中土王朝和高原开战,往往损失最大的就是攻打这些石堡。

  最离谱的,是三百对两万。

  当时的中土王朝花费了两万名士兵的代价,才攻下了一座位守要道的雄关石堡。

  可是这一次,石堡也没用。

  因为勒斯许军队根本不屑于攻城,他们直接断水断粮。

  从未有所准备的石堡里粮食不足。

  当最后的高原人从石堡中冲出来后,结局已定。

  按理来说,这仗算是打赢了。

  但即便是贪婪无度的部族长,那些老爷,在面对约翰逊上校要的英雄王墓,也是拒绝说出哪怕一个字。

  这让约翰逊上校勃然大怒。

  他开始杀人。

  滥杀无辜的杀。

  在这位高贵的勒斯许上校眼里,中土人,高原人,都统统不是人,都是野蛮土着,和畜生一样,想杀就杀喽。

  但有一个人站了出来。

  她是战败部族头人的女儿。

  她原本被部族们保护着。

  那是一个像怒放鲜花般的女子。

  一身鲜艳到让人难忘的红衣长裙。

  她站了出来,给约翰逊上校带路。

  她带他们一起上了云龙雪山。

  在云龙雪山,她引颈高歌。

  歌声不出意外引发了雪崩。

  约翰逊上校的大军就这样给压在了大雪之下。也就少数几个人和约翰逊上校活了下来。

  他们回到山下,把所有人聚集起来,不过二三十人。

  还有一些剩余的武器。

  可这么点人,他也不敢再在高原上待了。

  正好,这位知道了贝恩斯的事,就匆匆来了。

  然后,就是谈生意。

  “我需要一些材料,比如你刚入手的那个。这次的失败太惨重了,这么直接回去我无法对国内交待,唐基街会发落我的,我会被剥夺军职和一切荣誉,不名誉且一无所有的回到国内,在不知道的哪一条街道上当酒鬼,终此一生,不,我不能接受这个结果,我已经不想升官发财了,但至少要有一条可以过活下去的后路。我已经打算好了,我需要一个故事,一些样本,我回去会把我的故事写下来,也许能当个作家,至少能够像一个人的活下去。”

  约翰逊上校说得好听。

  其实是为了要的更多。

  这是一种话术。

  因为一开始就狮子大开口会把人吓到的。

  不如先小要一点,再要一点,一点点的增加,最后什么都有了。

  就像那个钉子汤的故事一样。

  毫无疑问。

  贝恩斯也是人精。

  精得一批。

  他哪里听不出约翰逊上校的意思。

  同时他也隐隐听出了这个坏种的意思。

  这家伙,是想把自己的手下给卖一个好价钱。

  他知道,或者说他看出来了。

  贝恩斯面临了一定程度上的人手不足。

  这也难怪。

  原本贝恩斯人手是差不多足的。

  但第一次没损失什么,可第二次硬生生给诡异少女缠上了,自相残杀下死了一半多的人。搞得贝恩斯对自己人数的不足而感到为难。

  他深知在中土这样的地方,本地人大多是信不过的。

  你怎么信?

  他们,这些本地人,和西极人的样貌,就区分出了两条线。

  仅是面貌上的不一样就让一方不可能去相信另一方。

  对贝恩斯来说,本地人不是自己人。

  对于本地人来说,贝恩斯他们也是毫无意外的是外人。

  一个外人二字,道明一切,双方是不可能交心的。

  所以人手损失严重的贝恩斯缺人。

  他不是没人。

  但急切间想要从外国调人进来,需要时间。最快也是需要个把月的。不可能说我一叫人就来,一个星期人就来了。

  没那么快。

  这其中的坐车,转车,甚至坐船,都是需要时间的。

  在急切间,没法子。

  而约翰逊上校的手下就是一个很好的补充人手 。

  虽然,曾经两千多的勒斯许军队几乎全军覆没。

  但也不是一丁点人都没有剩下。

  约翰逊上校仍然是在上云龙雪山时,留下了一小部分人。

  看守他们的营盘,准备火种,方便从山上下来的人立刻可以烤火。

  其中也有一部分辎重。

  军火,军粮,这都需要一定数量的人。

  太多了不可能。

  但也有二三十人。

  这些人,现在和约翰逊上校一样,尴尬了。

  他们出发,打仗,一无所有,并且是打败仗。

  这要是回国,什么也没有。

  和约翰逊上校一样,要蒙受耻辱,面对嘲笑,没有荣誉和光彩。

  更不要说钱了。

  下半生没着落,还什么事也没做成。

  自然,这些人也是不大甘心的。

  他们这些人,不远千里,跑到了如此之地,为什么,图什么?

  但结果却是个空。

  他们能够甘心吗?

  现在这些人,跟着约翰逊上校来找了贝恩斯,都动了一番发财的心思。

  知道的都知道。

  贝恩斯裤裆里的那些骚臭事不敢说天下皆知,但有心之人都是略懂一二。

  这是一个会发财的。

  所以他们都等着呢。

  贝恩斯看了过去。

  这些人,一个个,都是一副看起来能打会杀的样子。

  “约翰逊,你说,我能相信他们吗?”

  约翰逊闻弦知雅意。

  “放心好了,我自问是能够看着他们的,我会带他们,听你的命令,我只是求一些财而已,再说了,下去,不知道会遇到什么,你说呢?”

  贝恩斯忍不住思索起来了。

  坦白说,他缺人。

  身为一个中土通,他知道很多事。

  很多西极遇不到的事,中土特别多。

  下魔鬼井,毫无疑问,是一件极其凶险的事。

  就他所知,此次所为的,主要就是一个叫刘一夫的墓。但问题是,五灵门这么强大的势力,竟然不敢下墓。

  或者说,他们知道厉害,不敢一个人独自揽活,要多纠集一些高手,就这样,还不保险,又邀请了他贝恩斯来。

  为的就是要借助贝恩斯的现代军火。

  问题就在这里。

  五灵门丝毫不怕他反客为主。

  原因何在?

  没有五灵门,光是现代军火,也是没用。

  自己就算带上他们,也不怕。

  只要保全自己核心的人,有一些炮灰也是挺好的。

  “约翰逊,我可以带你的人一起发财,但有一些事我要说清楚。”

  约翰逊做了个手势。

  “普雷斯。”

  贝恩斯道:“第一,我给你们的,才是你们的,我不给的,不准拿。”

  约翰逊脸上难看了三分,但他还是咬牙说道:“好吧,我答应了,还有呢?”

  “我说什么是什么,有谁不听命令,敢乱来,要么你毙了他,要么我毙了他。”

  约翰逊哼了一下,道:“好,这也没问题。还有吗?”

  贝恩斯笑了一下:“没有了。”

  虽然这样说,双方也好似达成了条件。

  但是,贝恩斯很清楚,答应得这么爽快,事后一定会反悔。

  别指望这些兵痞子会信守诺言。

  不过他自己只是缺人而已,不是没有人。

  再说了,五灵门这些个中土人还是可以利用一下的。只要到时自己拉拢了这些中土人,就不怕区区一个约翰逊能翻上天。

  至于约翰逊。

  呵呵。

  这些根本不把中土人当人的家伙,凭什么跟自己斗?他们要是老老实实的给我干活,该给的他自也不会少给。

  甚至会多给。

  当是结一个善缘了。

  可若是这些人当自己是软柿子,想骑在自己的头上拉米田共撒黄汤,那自己也不会惯着他们。势必是要让他们尝尝自己的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