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以人为器-《降神》

  塞莱斯教会的穹顶在硝烟中裂开一道狰狞的口子,阳光斜斜地刺入,照亮空气中浮动的尘埃与血腥气。

  刘醒非从地下二层踏步出来。

  祭炼飞剑是一件十分细致的事。

  孙春绮需要一定的时间,他自然不想一直在那里一直站着等着。

  再加上孙春绮说了,这偌大的塞莱斯教会怎么说也是一方势力,一定有很多秘道暗室,一定有很多财富。

  这些东西错过了就太可惜了。

  她孙春绮要炼器,自然分不开身。

  但你可以去搜刮一下嘛。

  谁还会嫌弃钱多?

  再说了。

  刘醒非钱多吗?

  当然不。

  也许,曾经,刘醒非有很多钱。

  但时代不同了。

  随着时间,和刘醒非的实力变化,很多钱对于他,发展经济算钱了。

  比如曾经的黄金,白银,对于他来说,价值已经大大降低了。

  至少,没有曾经那么值钱了。

  现如今,对于已经拥有一座洞天福地的刘醒非来说,各种用于他修炼的物资材料,那才是值钱的。

  即便黄金白银,对于此时的刘醒非来说,也是材料意义大于金钱上的意义。

  所以一回头,刘醒非贸然发现,自己又穷了,并且,是很穷。

  对于一个修行者来说,修炼起来,那需要的,折和钱财来说,是山呼海啸的钱财。

  是无法正常计数的。

  只有诸多的天材地宝,对刘醒非来说才有意义。

  既然孙春绮如此之说,刘醒非自然是欣然从命。

  于是他踏出了地下第二层,开始在这整个塞莱斯教会城堡里搜寻财物了。

  孙春绮说的是对的。

  整个塞莱斯教会,拥有大量的财富,甚至还有一些炼金术资料。

  这里的雷霆法柱就是地地道道的炼金作品。

  虽然它们对刘醒非几乎没有什么作用。

  但威力仍然不容小觑。

  刘醒非漫步在城堡中。

  城堡的穹顶还残留着厮杀的痕迹,暗红的血渍顺着雕花石柱蜿蜒而下,在地面积成小小的血泊。

  刘醒非提着染血的长枪踏过尸骸,靴底碾过碎裂的骨片,发出细微的咔嚓声。

  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血腥气,却掩不住他眼底翻涌的贪婪——塞莱斯教会的人几乎被斩尽杀绝,但这座矗立不知多少年的城堡,显然藏着比人命更值钱的东西。

  他早在一开始就在打这里的主意了。

  只是之前一直忙着冲锋陷阵,在杀人。

  所以没空想别的。

  如今尘埃落定,孙春绮让他来“清点”财富,正合了他的心意。

  塞莱斯教会在此盘踞多年的巢穴,哪会只有明面上那点家底?

  刘醒非眯着眼打量四周。

  主殿的金像已被推倒,宝石镶嵌的圣像头颅滚落在角落,露出里面空心的泥胎——这等虚有其表的玩意儿他才看不上。

  他的目光扫过墙壁上那些繁复的浮雕,指尖在一处刻画着羔羊图案的石块上敲了敲,传来沉闷的回响。

  “果然有猫腻。”

  他低笑一声,运起降术里的“破障诀”,指尖泛起一丝黑气。

  那石块应声而落,露出后面仅容一人通过的暗道入口,一股混杂着霉味与铁锈的气息扑面而来。

  地道里漆黑一片,他从怀中摸出一盏用人骨磨制的油灯,指尖弹过,幽绿的磷火便窜了上来,照亮前方蜿蜒的石阶。

  走了约莫百十来步,眼前豁然开朗——竟是间十丈见方的密室。

  架子上堆满了上了锁的铁箱,撬开最上面的一个,金灿灿的金珠滚了出来,撞在箱壁上叮当作响。

  旁边的箱子里则码着整排的蓝宝石,在磷火下泛着冰冷的光。

  刘醒非随手抓了一把塞进怀里,嘴角咧得更大了。

  但他没急着搬这些,目光很快被角落里的书架吸引。

  那些羊皮卷上记载着教会的秘辛,有的画着诡异的祭祀仪式,有的标注着魔法卷轴的制作方法。

  他抽出一卷泛黄的笔记,里面用鲜血写着“活祭提纯圣力”的记载,字迹扭曲,透着股疯狂。

  刘醒非却看得津津有味——这些记载里提到的“献祭者的恐惧之气”“濒死时的精血”,不正是他练降术最缺的阴材?

  塞莱斯教会的残暴这下可帮了他大忙。

  他继续往深处走,地道四通八达,像迷宫一样蔓延。

  在一间挂着铁镣的密室里,墙角堆着几十颗风干的人头,天灵盖被整齐地掀开,里面的脑组织早已被掏空,只余下颅骨内壁泛着诡异的油光。

  “呵,这帮老东西,倒是会废物利用。”

  刘醒非拿起一颗,指尖拂过颅骨上的符文。

  “用活人脑髓喂养的‘噬魂虫’,养在这里正好。”

  他从腰间钧天壶中取出一个黑布包裹的陶罐,打开盖子,里面立刻传来细碎的虫鸣,那些人头里果然爬出几缕灰黑色的虫子,争先恐后地钻进陶罐。

  再往前,一间冰窖似的密室里冻着十几具尸体,男女老少都有,皮肤呈现出青紫色,却完好无损。

  刘醒非摸了摸尸体的皮肤,入手冰凉坚硬。

  “不是极好的尸材,但也不好浪费了。”

  他咂咂嘴,从怀里掏出几张黄色的定神符,往尸体额头上一贴,那些尸体竟微微动了动,随即就被他一一收走了。

  他像只嗅到血腥味的狼,在城堡的密道里穿梭,搜刮着一切能用的东西。

  魔法卷轴被他分门别类地捆好,研究资料里提到的稀有矿石产地被他记在心里,那些记载着酷刑的笔记成了他收集阴材的指南——哪里的地牢里埋着未腐的骸骨,哪里的祭坛下藏着被诅咒的法器,他都摸得一清二楚。

  一箱箱财宝被他收入钧天壶之中,陶罐,金钟之中的阴虫越来越多,收取的尸材散发的怨气也越来越重。

  刘醒非抹了把脸上的灰,看着满手的油污与血渍,笑得越发得意。

  塞莱斯教会的人大概到死都想不到,他们一辈子积攒的财富、研究的邪术、残害的人命,最后竟都成了他这个降术师的囊中之物。

  等他从最后一条密道里走出来时,天边已经泛起了鱼肚白。

  他拍了拍腰间的小圆扁壶,又看了眼城堡深处那间紧闭的大殿——在那里的地下二层,孙春绮还在里面。

  他眼底闪过一丝算计,随即又去淘宝了。

  这里的横财,足够他再修炼几年降术了。这塞莱斯教会,果然没白打。

  却说孙春绮这里。

  殿门被轻轻带上,隔绝了外界的动静。

  孙春绮闭上眼,眉心泛起一抹淡金色的微光,意念如丝线般探入虚空:“锦绣,出来吧。”

  锦绣捏着鼻子,揭开了隐身符进来。

  她一进来就叫。

  “搞什么呀,让我在个面听你说话不就行了,这下面有多热你不知道吗?快说,说完我要上去。”

  孙春绮看着锦氏女,她忍不住摇了摇头。

  锦氏是一个足够聪明,也足够狠的女人。

  唯一的缺点就是比较懒,或者说吃不了苦。

  她叹了口气,道:“这一点点苦头都吃不了,接下来我要怎么帮你?你喜欢那个人,但他正走在长生路上,也许他会中途夭折,但只要不死,就能一直活下去,反而是你,看起来年轻,但其实你自己也明白,你的时间不多了,所以你的脾气才大了起来,才会和那个母老虎精争宠。从前的你,只会计算长远,争宠,你真让我见识到了,要不是你和我是打小的朋友,要不是你给我当过一段时间的柏奚,帮了我大忙,你以为这种狗屁倒灶的事情我会来管吗?”

  锦氏道:“好了,你这样说一定能帮到我,有什么主意就快说,其实这也不怪我,我认识的你,还有那个家伙,你们一个个都在长生,偏我要去老死,人怎么甘心。是朋友,你就一定要帮我。”

  孙春绮轻笑一声,语气里带着几分嘲弄。

  “帮你,怎么帮,你既不愿像其他人那般苦修,怕疼怕累,连最基础的吐纳都嫌麻烦,又不敢冒险尝试生命转化仪式,怕一个不慎魂飞魄散。那个家伙都已经帮你准备了第二命转换计划,准备好好的,是你自己个儿放弃了。和你同时期的那些人已经苏醒,现在只是在养尸地积聚力量,原本你也可以,但是,你却放弃了。你空有一副想长久活下去的心思,却连半点代价都不肯付,凭什么以为能与他永远在一起?”

  锦绣的头垂得更低了,声音细若蚊蚋:“我知道这个,但我想过,第二命就算是唤醒了,那就一定是我吗?也许只是一个拥有我感情记忆的另一个人而已,可能和我一样,可能拥有我的感情,记忆,但那真的是我自己本人吗?所以我害怕了,后悔了。我只是……只是不想老,不想死……我不想被抛弃,不想被遗忘。”

  如果她未见超凡。

  也许,她会甘心老去。

  然后死掉。

  但是她见到了呀。

  一个个的,长生,不老,在她的面前走来走去跳来跳去甚至飞来飞去。

  凭什么她就要老,就要死?

  所以她不甘心。

  不过,也许是资质差,又或者她是个惫懒的性子。

  所以,她做不到“努力”二字。

  否则也不至于那么麻烦了。

  “不想老,不想死,又不想费力,天下哪有这样的好事。”

  孙春绮缓步走到她面前,指尖抬起她的下巴,迫使她抬头直视自己:“你想永远留在刘醒非身边,看着他步步高升,看着他永远年轻,而你自己却在岁月里枯萎成一把枯骨吗?”

  锦绣的眼眶红了,泪水在里面打转:“我不想……可我别无选择……你……一定要帮我!”

  “我当然会帮你的。”

  孙春绮的声音陡然转冷:“只是这条路,或者说这个方法,比修炼更疼,比仪式更险。”

  她抬手一指,指向了在火池里犹如上条游龙的腾蛟剑。

  那把剑在火池中,像鱼一样的游动。

  也只有孙春绮才能细微的体会到。

  这把剑正借助火池的力量,进一步的在纯化自身。

  “这剑缺个剑鞘,若是用活人祭炼,以魂魄为引,血肉为基,加上天材地宝,便能与这把剑生死相连。我会以你为主,只要你不死,不受损,不管此剑未来如何,都会恢复。到时,你才是此剑真正的主人,不仅拥有了强大的实力,也可以和你的心上人永远不分离了。”

  她的目光落在锦绣脸上,一字一句道:“这样一来,你即便什么也不用做,不必修炼,不必担心衰老死亡,刘醒非持剑一日,你便与他共存一日,他永远也离不开你。唯一的麻烦,就是祭炼的过程,你会十分痛苦,十分,十分十分的痛苦。就好像你活着,清醒着,却在被人一口口细嚼慢咽的吃掉。”

  锦绣的脸色瞬间惨白如纸,浑身控制不住地颤抖起来:“活……活人祭炼?”

  她虽怯懦,却也听过这种禁术的传闻,那是要活生生剥离血肉,将魂魄硬生生锁在器物中,其间的痛苦,据说比炼狱还要难熬百倍。

  “你什么都不愿意做,总要付出一些代价的。”

  孙春绮收回目光,语气平静得像是在说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事:“你大概要忍受七七四十九日的群鬼噬体之痛,魂魄也要被烈火反复灼烧,直到与剑鞘彻底相融。熬过去了,你便能得偿所愿——熬不过去,便是魂飞魄散,连轮回的机会都没有。”

  第二层地下室陷入死一般的寂静,只有腾蛟剑偶尔发出一声轻鸣。

  锦绣看着那柄剑,又想起刘醒非往日与她的温情模样,想起自己镜中逐渐浮现的细纹,一根根掉落的头发,想起自己在时光里凋零的容颜。

  哦,还有。

  脖子上越来越多的妊纹。

  小腹上渐渐松弛的赘肉。

  怎么健身也在发福的身材。

  照照镜子。

  从前的灵气在消散殆尽。

  自己从一个不老女神,在渐渐变成一个大妈。

  她不想变成那样,她要永远留在他身边,哪怕是以另一种形式。

  良久,她猛地抬起头,泪水已经干涸,眼里只剩下一种破釜沉舟的决绝。

  她死死咬着下唇,直到尝到血腥味才松开,声音带着一丝颤抖,却异常坚定地道:“我——愿意。”

  孙春绮看着她,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满意,随即隐去。

  做为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

  她也希望她能一直活下去的。

  孙春绮一招手,她收起腾蛟剑,淡淡道:“很好。待刘醒非回来,此事便开始吧。”

  她说着,召唤出了自己的丹元真火,在腾蛟剑上刻画符文。

  锦绣的身影晃了晃,却没有再退缩。

  她知道,从自己点头的那一刻起,往后的路,便是刀山火海,也只能一步步走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