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9章 瞪大你的24k钛合金狗眼-《我家娘子太体贴》

  从皇城一路向西,林书豪带着程浩停在了一处府邸前。

  程浩看着眼前的府邸,眯了眯本就不大的小眼睛道:“大哥,你来洛敏天的府中作甚!”

  说着他瞪大了眼睛,像是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道:“大哥,莫非,你说的花魁,就藏在这洛府中,太刺激了,没想到大哥玩的这么花哨,竟然搞暗里藏娇,小弟佩服!”

  “佩服你妹啊!”林书豪用力敲了一下程浩精虫上脑的脑袋道:“大哥我是来查案的,整天就想着花魁,还不快滚过去敲门!”

  程浩意识到自己会错意了,揉了揉脑袋嘿嘿一笑,连忙跑去敲门去了。

  “快开门,我大哥查案来了!”

  听着程浩独特的敲门方式,林书豪是一头的点点点。

  就不能高大上一点么,搞得老子跟个地痞流氓似的。

  这要是府内有可疑人,你这一嗓子,怕不是给人家通风报信来了。

  “吱”的一声。

  房门被打开,开门的是个颇为艳丽的小丫鬟。

  看到来势汹汹的程浩,小丫鬟皱了皱眉道:“你是何人?”

  程浩一见是个小美女,凶煞的样子立刻换成了灿烂的笑容,一脸骚包样的拱了拱手道:“这位姐姐,是这样的,我们是来查案的,还请姐姐通禀一声,行个方便。”

  林书豪是大失所望啊,靠,你那身纨绔的劲呢,看到娘们,腿都站不住了,他恨铁不成钢的,走到丫鬟面前,将金牌拿了出来。

  “本官奉旨查办,还不快进去禀报!”

  小丫鬟见状,哪还敢废话,扭着小腰,就跑去府中传信去了。

  “有味道,是小爷喜欢的类型!”

  程浩看着小丫鬟离去的背影,骚包劲十足,恨不得立刻就把人家抢了回去做小妾。

  不多时,一位气质颇为出众的美妇人,便急匆匆从府中迎了出来。

  “妾身,恭迎两位大人,不知二位大人来府中查案,查的是何案?”

  “查的是洛王爷的案子!”

  “我夫君不是已经死了么?你们为什么还揪着他不放,你们当真是要逼死我们才算甘心?”

  美妇人语气一下子冷了下来,眸子也肉眼可见的发红。

  看她这伤心欲绝的样子,不像是在演戏,演戏能演成这样,都能拿影帝了。

  林书豪哼了一声道:

  “还有一些疑点尚未查清,这才再次登门,望夫人行了方便。”

  说着,林书豪将在牢房里发现的那枚白色玉坠拿了出来。

  “夫人可曾认识这枚玉佩?”

  美妇人接过玉佩,仔细端详片刻,摇了摇头道:“妾身不曾见过!”

  她没见过?

  从这玉佩的品相来看,绝不是凡品,这样一枚玉佩,既然出现在监牢里,说明洛敏天时刻带在身上,这么重要的东西,身为王爷夫人,怎么可能没见过!

  林书豪觉得她有说谎的嫌疑。

  决定诈她一诈!

  “夫人可要想清楚了,这玉佩关系到王爷的清白,实不相瞒,本官查出这枚玉佩和火药案子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只要确定这枚玉佩是王爷的,便可洗刷王爷的冤屈,还请夫人仔细辨别!”

  果然,美妇人一听这话,又将玉佩拿在手里,仔细端详片刻。

  接着还是摇了摇头道:“大人,这玉佩妾身的确没见过。”

  嗯?

  这个时候如果她知道玉佩的下落,肯定会说实话,毕竟关系洛敏天的清白。

  再撒谎已经没有意义了。

  莫非她知道我在诈她?

  林书豪决定另找一个突破口。

  “敢问夫人,洛王爷有没有养过外室?”

  他这么问,目的很简单。

  如果她真的不知道玉佩的存在,那这枚玉佩就很可能不是送给她的,而是为别的女子准备的。

  只要找到这个女子,便可以相互佐证,利用的就是正妻对外室痛恨的心理,不存在包庇的可能。

  “没有,我家王爷,向来不近女色,妾身与王爷成婚多年,王爷从始至终,就只有妾身一位妻妾。”

  林书豪愣住了。

  费了半天的劲,最后走进了死胡同。

  这枚玉佩定然不简单。

  可惜这个时代没有测谎仪,不知道这位夫人到底有没有说谎。

  早知道能穿越,我就应该多看些与心理相关的书籍,也不至于这么费劲了。

  “夫人,验尸的时候,我在尸体的右侧,发现了一块胎记,大概有手掌那么大,请问,王爷身上是不是真有一块这样的胎记?”

  “胎记?”美妇人一脸茫然:“不可能啊,王爷身上从来都没有什么胎记,大人是不是看错了!”

  不是我看错了,是我故意诈你的。

  看来夫人没有说谎。

  “本官问完了,后续可能还会到贵府叨扰,望夫人见谅。”

  “大人慢走,妾身便不相送了。”

  ……

  出了洛府。

  林书豪带着程浩径直去了冷白皮老婆的小院子。

  “大哥,洛敏天不是已经死了么?你怎么还在查他啊?”

  路上,程浩问道。

  “死了不代表案子就结束了,洛敏天贩卖的火药,至今还下落不明,陛下对此事很是忌惮,如今北辽不断向我朝施压,火药要是落到了北辽手中,后果不堪设想。”

  程浩一听这么严重,小眼一眯,发狠道:“要不要我找几个弟兄,把那美妇人绑了,严刑拷打一番,不怕她不说实话!”

  林书豪白了他一眼道:“要是有这么简单就好了,洛敏天虽然死了,但他培养的人,可都还在,你动他的家人,保不准那些效忠洛敏天的打手不会鱼死网破,到时候,我们在明,他们在暗,更麻烦!”

  “还有一点,洛府现在是一张牵制那股势力的底牌,只要女帝还握着这张牌,那些势力,便不敢轻举妄动,女帝才有周旋的余地!”

  程浩似懂非懂的点点头。

  “我们到了!”

  两人谈话间,便停在了一个小院子前。

  林书豪道:“你不是想看花魁么?这里面便有一位,而且是一位百魁之首,等会瞪大你的24k钛合金狗眼,看清楚了,哥让你见见世面!”

  “百魁之首?”程浩撇了撇嘴道:“这怎么可能?能称的上百魁之首的唯有并州玉女坊的白月光了,此人向来神秘,听说生得一身塞雪般的肌肤,向来以面纱示人,大哥你就别吹了!”

  “呦,看不出来,你知道的还挺详细!”

  林书豪看着小老弟笑道。

  程浩颇为自豪道:“那是,为了能亲眼目睹白花魁芳容,小弟曾不远万里,特意跑到了琴川城去了那玉女坊,只是那白花魁实在是太不给情面,害得小爷我白白撒了几千两银子,最后连面也没见到,还没赶了出来,现在想想小弟我还一肚子气呢。”

  “要是在京都,小爷我定要掀了那玉女坊。”

  你好大的脾气啊。

  林书豪突然想到了,当初白月光就说过,有个富家阔少用银子砸过场子。

  不用想了,肯定就是程浩无疑了。

  他向程浩投去了一个同情的眼神。

  程浩这个纨绔子弟多少当的有些不够格子了,有钱能使,鬼推磨,他是钱也花了,磨也没推起来。

  “小浩啊,你以前也是这般财大气粗么?”

  “那是自然,在京城谁不知道我程浩的作风。”

  “能用银子解决的事,从来不会多费口舌。”

  林书豪点点头,有个性,就是这银子花的太过冤枉了。

  他又想到了自己当初,仅仅是一包春药就把白月光给降服了,说来这就是缘分的强大了。

  是我的终究就是我的,不是我的,留也留不住。

  想到春药,林书豪又想到了老万。

  这位老哥,不知得罪了什么人,被人砍成这样,莫不是贩卖春药给良家妇女了,被人家老爹,现场抓包,然后被一路狂砍?

  也不是没有这个可能。

  毕竟,常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

  程浩还是太年轻啊,只知道用银子砸人,俗,俗不可耐。

  泡妞刚开始要文雅这是没错的,可是你一直文雅那就是你的不对了。

  软的不行用硬的,硬的不行,来横的,横的在不行,那就要学习老万了,来个不要命的。

  林书豪看了看小老弟肉球一样的身体,这副体格,被捅个十几刀应该没问题,再加上,小老弟皮厚,撑死了就是个皮外伤,不伤大雅。

  “小浩啊,泡妞不能只用钱,有些女人,看重的可不是银子!”

  这个时代的女人,多少还是能保住底线的,银子这种东西,适合在现代社会。

  如果程浩那天运气来了,穿越到了现代社会,他这秉性,什么妞都能搞定。

  只能说是生不逢时,白白浪费了这一身肥膘。

  “大哥,你可知那花媚儿,可是个媚人媚的不行的尤物,在京都,不少公子哥,都想踏进她的香闺,都没有成功,哎!小弟我要是有一天能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死我也心甘情愿了。”

  我靠,瞧你那点出息。

  一个花魁,就能把你迷成这样,要是见了白月光,还不得把你魂都勾没了。

  他问道:“你认为那个花媚儿和湘儿比起来,那个更有魅力?”

  “湘儿?那个湘儿?”

  程浩一时间没想到有这么个人。

  我日啊,这么快就把人家忘了。

  当初开视频的时候,叫人家小甜甜,现在直接称呼牛夫人了是吧。

  林书豪冷笑一声道:“就是那天跟你开视频得那个绝色!”

  “哦!你说她啊!”

  程浩像是想到了什么,脸上有挂起了猥琐的笑容道:“怎么说呢!各有千秋!”

  “哦?怎么说?”

  程浩一本正经道:“花媚儿人长得比湘儿更有味道,湘儿给我的感觉,就是单纯,可爱,没有那种成熟女人的魅力!”

  “花媚儿就不一样了,一颦一笑都是勾人,特别是那双眸子,简直能两人的魂都勾走了。”

  “不过,有一说一,我更喜欢湘儿的身材,特别是胸!”

  说着程浩煞有其事的比划了两下,脸上猥琐的笑容更胜了几分。

  林书豪却是目瞪口呆。

  这家伙真是个名副其实的淫贼。

  又要少妇的身材,又要御姐的脸蛋。

  你咋不上天。

  我就不一样了。

  少女,少妇,御姐,萝莉,我都有。

  而且各有千秋,各不相同!

  最重要的是,她们都对我一心一意,死心塌地。

  这就很气。

  林书豪心里美得不行。

  来到这个世界,要说最大的欣慰,便是这几个老婆了。

  本来他还是觉得有些孤独的。

  总觉得这个世界众人醉,而且皆是清醒。

  可随着一路走来,收获了这么多知己,他也渐渐对这个世界产生了一股留恋。

  用句俗话来说,就是有了家的温暖,心里有了牵挂。

  念头至此,那一张张美丽的脸庞,也渐渐在脑海里浮现出来。

  才来京都短短几天,他竟然开始有些想家了。

  想念,大小姐,想念,小蝶。

  还在把玉玲和锦娘带了过来。

  不然,这京都待着实属没啥意思。

  天大地大老婆最大。

  有老婆的地方,才能称之为家。

  林书豪心情莫名有些惆怅起来。

  大小姐还怀着宝宝,这天气如此寒冷,也不知,她穿的可暖,吃的可好。

  夜里睡觉的时候,有没有想我这个夫君。

  还有小蝶,那丫头虽然是个小丫鬟,一直都在伺候别人,可是只有林书豪知道,她连自己都不会照顾,只是命运不同,让她小小年纪,就背负着伺候人的命运。

  哎!

  如果自己有能力,以后一定要带着老婆们,摆脱这个封建的王朝。

  一家人想去哪,就去哪。

  再也不受世俗约束。

  还有夫人,操劳了大半辈子,也该享享清福了。

  以后绝不能在让大小姐接受,杜家的生意,不然,大小姐肯定老早就成黄脸婆了。

  那时候,才是我这个做老公了,最大的悲哀。

  林书豪越想越觉得亏欠,心情也有些低落了下来。

  他又想到了身在另一个世界的瑾瑜,不知道她现在过得好不好,有没有结婚,是不是已经有了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或许自己已经活在了别人的故事之中了吧。

  想到这里,林书豪摇了摇头,便不再胡思乱想,轻轻推开了院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