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章 程牧昀1-《假千金真团宠,少帅偏爱到极致》

  我叫程牧昀,吗?

  其实我自己也不确定,我做了二十多年的程牧昀,但做了四十余年的周先生。

  从周政委、周团长、周师长、周总。

  我好像做周先生的时间更长,长过我做程牧昀的时间。

  如果不是她每天都喊我的名字,恐怕我早就已经忘记我是程牧昀了——那个历史上杀人如麻的魔头。

  不过,很幸运,我遇到了一个明媚张扬如耀阳的她。

  初遇时,是个再寻常不过的春日,我为母亲还愿,在东州惠安寺遇见了她。

  她是个在寺庙里代别人修行的苦命人。

  我是个失去兄长无心练兵的少帅。

  可以说那是我最失意的一段日子,母亲命我去还愿,其实也是为了洗涤我身上的哀怨之气。

  我在禅房里静坐两个时辰,却总也无法静心,脑海里的气愤和焦躁始终拍打着我,提醒着我面对那些权力时无能的表现。

  她就是那时候闯进来的。

  我至今都记得,她穿了一件灰扑扑的蓝色麻布袍子,身手敏捷地钻进供台之下。

  等追她的人走了,她从围布下探出脑袋,一双如水般清澈的眼睛,瞬间冲干净了我心里的烦闷。

  她姿态大开大合,全然没有一点女子的腼腆矜持,跟军营里的士兵没什么区别,却让我顿生熟悉。

  我以为他是对手故意安排的,对她丝毫不客气,像她这样行事张扬的女人,我也没有想过怜香惜玉。

  直到她喊出那句话,我才知道,她是长辈们为我定下的娃娃亲。

  我放走了她,调查了她,知道了她的不易。

  当晚,一整夜,我的脑海里都是她那如水般清澈的眼睛。

  我到了她的家里,如我所料,她被接了回去,因为真千金不会嫁给一个喜怒无常的少帅。

  作为替代品的她,无法反抗,于是我便得手了。

  说真的,我不敢妄论我是否爱她,也不敢用女子的贞洁捆绑她,但是我可以确信,在看到她的每一眼,我的爱意都在疯狂生长。

  原本我是来抢她们家的东行南线,顺便把亲退了,毕竟我也不想娶个没见过面的闺阁小姐。

  但是后来都变了,我觉得,如果我不把她接走的话,她要么在寺庙里磋磨一生,要么被许家随意发卖给某个地主老头子。

  她长得这么漂亮,我不舍得,我珍爱她,想带她出来,让她见见世面,让她知道新海城的女人是怎么为自己而活的。

  就算她最后不喜欢我,大不了到时候我再放她走。

  我程牧昀绝不强迫她。

  但是她真的让我大开眼界,她不需要我带她长见识,她带给我的冲击足够震撼。

  她唱着我听不懂的歌,跳着我从未见过的舞蹈,宾客们都嫌弃至极,只有我觉得她实在是有意思。

  像一只羽翼都沾满光辉的小鸟,叽叽喳喳,甚是可爱。

  但是我发现她好像不想嫁给我,她怪异的行为,粗俗的语言,是为了让我母亲讨厌她,让人们觉得她配不上我。

  可,我还是能看得出来她骨子里的教养,那隐藏在癫狂之下的自信和骄傲,那与生俱来的聪慧和镇定。

  所以,她是有预谋的,她打心眼里就不想跟我结婚,为此我很伤心,但就算是这样,我也不愿意强迫她。

  因为她的聪慧和心软,我找到了钳制新海城各个大人物的账本,还查到了至爱的大哥的死因。

  也因此,我看清了那些尸位素餐的人的嘴脸,初次萌生了不再效忠于这个傀儡政权的想法。

  可是,我该做些什么呢?我不知道。

  是她的告诉了我。

  在震旦的图书馆里,我教她识字,她教我为人。

  那时候,我才知道,原来这世界上,还有一种为下位者所追捧的政权,理想的大同世界。

  不过,我看清了政权轮回往复的腐败和黑暗,并不觉得世界上会出现真正的大同。

  她也看得出来我对此并不感兴趣,所以她很不高兴。

  我真正意识到她是个战士时,是她参与游行的时候。

  她摇旗助威,凭栏呐喊,在街巷中穿梭,我第一次在一个人的脸上看到信仰的力量,她是真的对自己的道路无比坚定。

  于是,我心萌动。

  后来,历尽艰苦,我终于得到了她,我们结为夫妻。

  但是我要插一嘴,我不是那种得到了就不珍惜的男人,我爱她爱到痴狂。

  我们经历了一些事情,我的名声也越来越差,她说她从百年后而来,还说我会变成杀人狂魔,被世人唾弃,最后惨死。

  我只当她是为了哄我而编造的话本子而已。

  就算是为了她,我也不会变成的杀人狂魔,因为她,我对这个世界有足够的爱。

  可是,后来,事情一件一件地得到验证,不过我还能坚持得住,因为她还活着。

  但是,她也死了。

  不出所料,我真的成了杀人狂魔,一身名节皆化为尘土,满心的欢喜皆落空,胸中意气随江水东逝。

  我不在乎,倘若我爱的人在地狱,我便向地狱狂奔。

  三生有幸,在我决定等死的时候,她回来了。

  我迫不及待地抱住她,亲吻她,我哭得像个孩子,因为我真的不能没有她。

  她是我晦暗人生的光,是我的缪斯,我的达令。

  是我程牧昀一生挚爱。

  那一刻,我知道,我不能再顶着程牧昀的名字活下去,因为这个名字带着诅咒,我做什么都落不得好,还会招惹麻烦,我不想她跟着我过刀口舔血的日子。

  于是我筹谋筹断谋划,只为了能跟她归隐田园。

  我宁可放弃程牧昀这个名字,丢掉锦衣玉食的日子,远离生长的故乡,只为和她长相厮守。

  不过,至于为什么我最后没有归隐,是因为她说,这个时代就是这样,我们到哪里都逃不掉,只有站到革|命者的行列里,为这个国家争来光明,才能过上理想的日子。

  我想为自己这一身的本领寻个去处,她想为自己的理想献出力量,我们都愿意站在红色的旗帜之下。

  我们历尽千辛万苦,命悬一线过,濒临死亡过,遗书更是写过几十次,所幸,我们看到了曙光。

  如今,我已经成为周先生四十余年,她也早就从程太太变成了周太太。

  不过,她还是喜欢自己的名字。

  我也喜欢,并且深爱。

  此时,我们作为普通人,已经走过五十年的岁月,生命已然走到了尽头。

  我这一辈子,可圈可点的地方太多了,如果出一本自传,绝对精彩得被人抢售一空。

  不过,我觉得,最幸运的,还是遇见了她。

  上天垂怜,她比我先走一步,她安详地躺在床榻上,永远地闭上了眼睛,也带走了我的念想。

  承蒙厚爱,我只比她多活了三天,不必承受过多的思念。

  如果可以祈求上天,倘若老天爷真的能听到我的声音,我在此虔诚地祈祷,下一辈子,再让我看她一眼,可好?

  对了,她的名字,叫做许灼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