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我不稀罕-《掏空家产后,大小姐揣孕肚去随军》

  “幼稚。”

  方明禹一向喜欢跟他较劲。

  可沈存濮并不在意。

  他的婚礼,从来不是为了争风头。

  而是为了兑现一个承诺,一个关于爱与责任的约定。

  苏清芷坐在藤椅上,看着手里那条鲜红色的围巾。

  这是沈知昱亲手交给她的。

  邻居无意间提了一句。

  “听说了吗?方副连长也要结婚了,日子定在明天。”

  苏清芷手一颤。

  坐在一旁的沈知昱脱口而出骂了句粗话。

  “这人装得人五人六的,干的全是缺德事!”

  她赶紧压低声音。

  “念念,我后天就得走了,你的婚礼……

  怕是赶不上了。”

  “以前因为沈存濮的事,我误会你,说了不该说的话,做了不该做的事。我对不住你。”

  “但现在,我是真心实意地祝你幸福。”

  苏清芷眼眶微微泛红。

  她明白,这一别,也许就是一辈子。

  她用力点了点头。

  “我信你。”

  “卫英,以你的本事和心气,将来在京市一定能闯出自己的一片天。”

  她语气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定。

  “你有才学,有眼界,更有主见。这些品质,不是谁都能具备的。京市人才济济,但真正敢拼敢闯的人,少之又少。而你,恰恰就是那少数中的一个。”

  “别把一辈子绑在男人身上,婚姻和爱情只是生活的一部分,不是全部。”

  她顿了顿,“我知道,这个年代,很多女人一辈子都在围着丈夫和孩子打转。可你不一样,你的人生,不该只围着一个人转。”

  她眼神特别认真。

  她是发自肺腑地希望沈知昱能活得更清醒、更自由。

  沈知昱心头一震,长这么大,从没人跟她说过这样的话。

  她从小在长辈的安排下长大。

  听到最多的是“女孩子要听话”“找个好人家嫁了才是正经事”。

  没人鼓励她去追求梦想。

  没人告诉她,她可以活得更独立、更耀眼。

  她妈朱红玉每次叮嘱。

  “进京后让外公给你物色几个合适的人家,早点嫁出去。”

  她甚至不关心女儿喜不喜欢那个人。

  “嫁个好人家,后半辈子就安稳了。”

  这是她挂在嘴边的话。

  “苏清芷,谢谢你。”

  沈知昱的声音有些颤抖。

  “谢谢你愿意跟我说这些。”

  沈知昱第一次这么郑重地道谢,也许也是最后一次。

  因为她知道,从今往后,她不能再像从前那样懵懂地活着。

  这份谢意,是对苏清芷的感激,也是对自己新生的宣誓。

  临走前,她又低声提醒了一句。

  “柳悦澜不是个善茬,你以后多留个心眼。”

  “她表面装得柔弱可怜,其实心机深得很。你之前帮过她,但她未必记得恩情。一旦你挡了她的路,她翻脸比翻书还快。”

  苏清芷笑着点头。

  “我心里有数。”

  她知道柳悦澜是什么人。

  但她并不惧怕,也不打算退让。

  她早已做好准备,迎接接下来的一切风浪。

  柳悦澜听说方明禹终于点头要娶她。

  她心里翻腾着难以言喻的狂喜。

  那些不堪的过往都被她刻意抹去。

  她只记得方明禹是“命中注定”要娶她的。

  命运终究站在了她这边。

  原着里她本来就是最后的赢家。

  而苏清芷,不过是被扫地出门的弃子。

  只要嫁进方家,往后的人生就是铺满鲜花的路。

  陈杏花也乐得合不拢嘴。

  她觉得自己闺女攀上了副连长,这可是天大的福气。

  村里人谁不眼红?

  以后的日子再也不用看人脸色过活了。

  “春兰啊,你结婚以后,能不能把我跟你两个弟弟接到家属院住?”

  她满脸期待,“你也知道,咱们家条件不好,弟弟们上学也不方便。你要是能帮衬一把,娘这辈子都记着你的好。”

  柳悦澜冷笑着瞥了她一眼。

  之前为了帮苏清芷,她可没少算计自己。

  若不是她暗中使绊,自己早就和方明禹定下婚事了。

  现在又想蹭她的光。

  她没有直接回绝,而是慢悠悠地说:“也不是不行,但你也知道,明禹最讨厌苏清芷和沈存濮。”

  她意味深长地看着陈杏花。

  “你之前跟苏清芷走那么近,他知道了,恐怕不会同意你住进来。毕竟,他是个极重原则的人。”

  陈杏花脸上的笑容瞬间僵住。

  “可……可那是以前的事了!我现在早就跟她断了来往!春兰,你是亲闺女,娘怎么会胳膊肘往外拐?”

  她立刻举手发誓。

  “春兰,你可是我的亲闺女啊!我哪怕对天底下所有人都不好,也不能害你一分一毫!那天我给苏清芷拿肉,那也是没办法的事。俗话说得好,吃了别人的嘴软,拿了别人的手短,总不能当着她的面把肉倒了,还骂她居心不良吧?”

  柳悦澜轻轻一笑。

  “你说对了一点——我才是你亲生的闺女。所以你得牢牢记住,以后真能帮你们的,只有我柳悦澜,而不是那个苏清芷。你以为她真的忘了在江城时你们是怎么对付她的?她现在不提,是因为她忙着自己的事,不代表她会一辈子忍气吞声。”

  这话一出,陈杏花顿时吓得脸色发白。

  那时候苏清芷寄住在她家。

  她没少当着亲戚的面数落她、克扣她的吃穿。

  甚至还指使两个儿子欺负她。

  “春兰,你说得对……是我糊涂了,是我猪油蒙了心!”

  陈杏花慌忙摆手。

  “我以后绝不会再为了苏清芷伤你的心,一个眼神都不行!她就是端金子来我家,我也得先问过你!”

  柳悦澜满意地点了点头。

  “行,只要你跟两个弟弟懂事点,我肯定能说服明禹,让你们一家住进大院来。到时候,还能给你在军区安排个活儿干,够你活得体面。两个弟弟也能进军属学校插班,好好读书,将来说不定还能当兵提干。”

  陈杏花忙不迭地点头。

  “春兰,你真是娘的好闺女!哪像那个苏清芷,以前住在家里时,动不动就瞪眼,还扬言要拿电锯砍我,吓得我几天不敢进厨房!”

  柳悦澜眉头顿时皱了起来。

  “电锯?啥电锯?你别胡说八道。”

  这词她压根儿没听过。

  觉得陈杏花八成是听错了,或者是吓昏了头。

  陈杏花摆摆手。

  “还能是啥?就是那种能锯木头的铁家伙,黑乎乎的,一按开关就嗡嗡响,带锯齿的,厉害得很!她当时就抱着那玩意儿站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