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城。
茅草屋。
边境小城,正是刚结束一场瘟疫疮痍的时候。
床榻上的男子双目紧闭,赤着半身伤痕累累,鼻尖上沁出汗珠,手里拽着一株草,一动不动。
“大夫,他什么时候能醒?”
一个约莫五十好几的老汉弓着身子,谨慎的朝着灰衣大夫问。
“这个……那个……老夫也不知。”
灰衣大夫支支吾吾,摇了摇头。
见他出了屋子,老汉心里恻隐,把人的衣袍放在一边,又去端了一盆水来。
他取了干净布巾,稍稍擦的伤口,反复清洗去脏血污。
看上去十四五岁的少年,真是不知道经历了什么!
右手大拇指整个被切掉,旁的手指也有些错位,两只手的骨节处淤血成片,周遭皮肤粘连,实在是十分骇然。
月华洒落在这个男子的面容上,却看不出被折磨的痛苦,平静的恍若睡着婴孩。
而这一躺,便是整整两年。
夜半风过,雪凝成絮……
灯下火烛舞动的人影稍稍动了动手指,缩手,皱眉头。
几片梅花花瓣带着雪,从窗边缝隙飞进屋里,落在面上,冰凉刺骨。
他缓缓睁开双眼,试图活动四肢,却发现身体好像被禁锢住了。
喉咙干的发涩,感觉时间流逝千年。
这时候,有人跨进门进来了。
“你这娃娃终于醒了!”
老汉喜道,马上端着水盆过来,想要伸手看伤。
少年陌生的眼神探究,直接朝后躲了一下。
“孩子,别怕……”
老汉被这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模样冻着了,安抚的走出门,离远些。
少年看人走了出去,才勉强四处打量,扶着自己沉重如铁的头思考。
他的脑中空茫茫的一片,还有些晕晕沉沉,思绪杂乱。
“我是谁?”
周遭寂静无声,没有人告诉他。
手中的梅花花瓣带着雪,熟悉而冰冷…
过了大概半个月,少年的世界才稍稍从眩晕变得现实。
他仍然不能接受陌生人的靠近,十分抗拒。
直到有一天,老汉和另一个人拿着笔墨走进门放在桌上。
少年看着黑烟似的墨条,细细看了好一会儿,昏沉沉的脑子不清醒的:“墨……墨……”
老汉一怔,只觉得这个人反应惊喜。
“对,就是墨。你总算是肯开口了,可记得自己是谁?”
少年摇了摇头。
“不记得!”
老汉见这模样,没敢多问,长长呼出口气。
这日后,少年勉强能接受和人交谈。
他知道救他的老汉名叫白金顺,为了方便称号取名为白豌。
一个因为其手里被救时抓着豌豆苗的可笑经历,创了这好养活又好记的浑名。
白金顺想办法给他弄了亲子的户籍,避免他被当成黑户斩了。
可是,白豌表现的比较茫然和冷漠,对自己的身份空白有极大的恐惧。
他甚至独自跑到屋外,仿佛试探性地问所有人自己的身份。
“你认不认识我……”
除了这句话,他不知道要怎么问。
结果,手无缚鸡之力的白豌因此惹怒了地痞流氓,遭到拳打脚踢,群体围殴。
“这个!”
白豌却眼中惊喜的看着墙脚几方白物。
第一眼看到白糖糕,他就确定那绝对是自己最爱吃的东西。
实在是很离谱!
明明什么都不记得了,对吃的却非常有印象。
于是,他一边被打,一边和地上老鼠抢白糖糕。
白豌感觉不到疼痛,只记得口里的甜沁人心脾,美好安然胜过一切。
“你们住手!!”
一个身着蓝衣长衫的男子踢人呵斥,面色又是泛白,阻止了这一切。
那个人自称程素,拳打脚踢的将其从一众痞子群里救了出来。
白豌对这个人没有任何印象,不明白为何要救自己……
他当时想,自己要成为像程大哥这样能碾压所有痞子的老大。
接下来三个月。
白豌大概确定了暂时的目标,跟着程素学怎么反抗回去,怎么制作防身的利器,怎么调制保护自己的药粉等等……
一个人的力量是弱的,拉帮结派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
嗯,他要收小弟!
再也没人敢找他麻烦!
其实,程素一开始也许只是想教他自保,却阴差阳错把人养歪了。
不知是过了多久,白云城就多了一个坑蒙拐骗的痞子无赖。
白豌对坐牢情有独钟,进了监狱竟有种莫名的安全感。
每进一次牢房,每收一次小弟皆能让他感到身心愉悦……
他坐牢不仅坐的毫不害臊,甚至还引以为傲。
虽然,不明白为什么……
三年岁月,转瞬即逝。
白豌随性不羁,带着探究目光打量周围一切。
他只要站在街头,加上身后一群小弟,就有种清华似月不明觉厉的气质。
“老大,今天要不要去讹刘员外家的第三个外室私生公子?还是说坑马掌柜的用来以次充好的绣房?”
已经成为他跟班的小痞子陈二,嬉皮笑脸的问。
白豌点点头,一句选择的话刚要说出口,抬头一看,附近正好有个身穿白衣的小姑娘正在哭。
那里开了一家药铺,显然在吵架。
小姑娘的母亲需要药治病,结果这家店给她卖了假的人参害病加重。
“好啊……”
白豌拳头握紧,他最恨这样的人。
他直勾勾的盯着那个药铺的掌柜,眯着眼睛对着旁边的陈二喝道:
“陈二,我们去把这家店坑倒,扬名白云城去!”
……
第二日。
“哎呀,我可怜的娘啊!就是被这家黑店坑死的!真是闻者伤心,听者流泪……”
白豌和所有小弟轮流卖身葬“母”,天天哭丧。
周而复始,日日夜夜。
这家药铺不堪其扰,赔钱无数……
从此,白豌纵横白云城,名声在外,人人喊打,不亦说乎……
喜欢痞子,你给我站住!
茅草屋。
边境小城,正是刚结束一场瘟疫疮痍的时候。
床榻上的男子双目紧闭,赤着半身伤痕累累,鼻尖上沁出汗珠,手里拽着一株草,一动不动。
“大夫,他什么时候能醒?”
一个约莫五十好几的老汉弓着身子,谨慎的朝着灰衣大夫问。
“这个……那个……老夫也不知。”
灰衣大夫支支吾吾,摇了摇头。
见他出了屋子,老汉心里恻隐,把人的衣袍放在一边,又去端了一盆水来。
他取了干净布巾,稍稍擦的伤口,反复清洗去脏血污。
看上去十四五岁的少年,真是不知道经历了什么!
右手大拇指整个被切掉,旁的手指也有些错位,两只手的骨节处淤血成片,周遭皮肤粘连,实在是十分骇然。
月华洒落在这个男子的面容上,却看不出被折磨的痛苦,平静的恍若睡着婴孩。
而这一躺,便是整整两年。
夜半风过,雪凝成絮……
灯下火烛舞动的人影稍稍动了动手指,缩手,皱眉头。
几片梅花花瓣带着雪,从窗边缝隙飞进屋里,落在面上,冰凉刺骨。
他缓缓睁开双眼,试图活动四肢,却发现身体好像被禁锢住了。
喉咙干的发涩,感觉时间流逝千年。
这时候,有人跨进门进来了。
“你这娃娃终于醒了!”
老汉喜道,马上端着水盆过来,想要伸手看伤。
少年陌生的眼神探究,直接朝后躲了一下。
“孩子,别怕……”
老汉被这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模样冻着了,安抚的走出门,离远些。
少年看人走了出去,才勉强四处打量,扶着自己沉重如铁的头思考。
他的脑中空茫茫的一片,还有些晕晕沉沉,思绪杂乱。
“我是谁?”
周遭寂静无声,没有人告诉他。
手中的梅花花瓣带着雪,熟悉而冰冷…
过了大概半个月,少年的世界才稍稍从眩晕变得现实。
他仍然不能接受陌生人的靠近,十分抗拒。
直到有一天,老汉和另一个人拿着笔墨走进门放在桌上。
少年看着黑烟似的墨条,细细看了好一会儿,昏沉沉的脑子不清醒的:“墨……墨……”
老汉一怔,只觉得这个人反应惊喜。
“对,就是墨。你总算是肯开口了,可记得自己是谁?”
少年摇了摇头。
“不记得!”
老汉见这模样,没敢多问,长长呼出口气。
这日后,少年勉强能接受和人交谈。
他知道救他的老汉名叫白金顺,为了方便称号取名为白豌。
一个因为其手里被救时抓着豌豆苗的可笑经历,创了这好养活又好记的浑名。
白金顺想办法给他弄了亲子的户籍,避免他被当成黑户斩了。
可是,白豌表现的比较茫然和冷漠,对自己的身份空白有极大的恐惧。
他甚至独自跑到屋外,仿佛试探性地问所有人自己的身份。
“你认不认识我……”
除了这句话,他不知道要怎么问。
结果,手无缚鸡之力的白豌因此惹怒了地痞流氓,遭到拳打脚踢,群体围殴。
“这个!”
白豌却眼中惊喜的看着墙脚几方白物。
第一眼看到白糖糕,他就确定那绝对是自己最爱吃的东西。
实在是很离谱!
明明什么都不记得了,对吃的却非常有印象。
于是,他一边被打,一边和地上老鼠抢白糖糕。
白豌感觉不到疼痛,只记得口里的甜沁人心脾,美好安然胜过一切。
“你们住手!!”
一个身着蓝衣长衫的男子踢人呵斥,面色又是泛白,阻止了这一切。
那个人自称程素,拳打脚踢的将其从一众痞子群里救了出来。
白豌对这个人没有任何印象,不明白为何要救自己……
他当时想,自己要成为像程大哥这样能碾压所有痞子的老大。
接下来三个月。
白豌大概确定了暂时的目标,跟着程素学怎么反抗回去,怎么制作防身的利器,怎么调制保护自己的药粉等等……
一个人的力量是弱的,拉帮结派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
嗯,他要收小弟!
再也没人敢找他麻烦!
其实,程素一开始也许只是想教他自保,却阴差阳错把人养歪了。
不知是过了多久,白云城就多了一个坑蒙拐骗的痞子无赖。
白豌对坐牢情有独钟,进了监狱竟有种莫名的安全感。
每进一次牢房,每收一次小弟皆能让他感到身心愉悦……
他坐牢不仅坐的毫不害臊,甚至还引以为傲。
虽然,不明白为什么……
三年岁月,转瞬即逝。
白豌随性不羁,带着探究目光打量周围一切。
他只要站在街头,加上身后一群小弟,就有种清华似月不明觉厉的气质。
“老大,今天要不要去讹刘员外家的第三个外室私生公子?还是说坑马掌柜的用来以次充好的绣房?”
已经成为他跟班的小痞子陈二,嬉皮笑脸的问。
白豌点点头,一句选择的话刚要说出口,抬头一看,附近正好有个身穿白衣的小姑娘正在哭。
那里开了一家药铺,显然在吵架。
小姑娘的母亲需要药治病,结果这家店给她卖了假的人参害病加重。
“好啊……”
白豌拳头握紧,他最恨这样的人。
他直勾勾的盯着那个药铺的掌柜,眯着眼睛对着旁边的陈二喝道:
“陈二,我们去把这家店坑倒,扬名白云城去!”
……
第二日。
“哎呀,我可怜的娘啊!就是被这家黑店坑死的!真是闻者伤心,听者流泪……”
白豌和所有小弟轮流卖身葬“母”,天天哭丧。
周而复始,日日夜夜。
这家药铺不堪其扰,赔钱无数……
从此,白豌纵横白云城,名声在外,人人喊打,不亦说乎……
喜欢痞子,你给我站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