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9章 作为丈夫的骄傲-《八零带球跑,四年后孩亲爹找来了》

  “对,我们认识!”林珍珍连忙说,“我们之前搬家的时候,这位婶子还帮我们搬过东西呢。听说欢欢救过她儿媳妇。”

  “啊?”齐泽兰大吃一惊,看向郑母,“沈医生也是我的救命恩人!”

  “啊???”郑母同样大吃一惊。

  遇到沈医生的哥嫂弟弟就算了,没想到连老板也是被沈医生救过命的!

  这缘分简直太巧了吧!

  齐泽兰想起什么,又补充道,“沈医生也是我们店铺的老板,还是最大的老板!”

  虽然沈予欢不管事,但出的钱是最多的!

  郑母:“……”

  几人相顾无言。

  只剩下几个招来的导购员面面相觑,不知道他们在打什么哑谜,那位“沈医生”又是谁?

  “哈哈哈哈,”郑母都快惊傻了,发出不知该说什么的笑声,“这也太有缘分了!”

  她和沈医生真是太有缘分了。

  沈医生不仅救了她家春凤,现在她还到了沈医生手底下工作!

  “是啊,确实很有缘分,”齐泽兰也笑着说道,没想到误打误撞,竟然招来一个也是被沈予欢救过的病人家属!

  林珍珍、沈予明还有沈予梁也忍不住都跟着笑出了声。

  不过现在不是闲聊的时候,又聊了几句之后,他们就前往货物通道去取寄回来的衣物。

  上次的东西他们都是直接搬回齐家的,这次有了店铺,就不用再搬回去,而是直接运到店铺那边。

  店铺带小仓库,他们就把衣服都放进仓库,剩下的等明天再处理。

  把货都搬到里头之后,沈予明和林珍珍也没再回齐家休息。

  到底是为人父母,虽然孩子放在军区家属院很放心,但出去这么多天,他们还是很想念儿子女儿的。

  所以趁着此时时间还早,他们就直接去了家属院。

  沈予梁当然也跟着一块过去了。

  这次和上次一样,沈予明和谢廷川都还没下班。

  他们到的时候几个孩子还没放学,沈予明和林珍珍就去供销社买菜,让沈予梁去托儿所门口接孩子,免得他们放学跑出去玩了。

  等沈予欢和谢廷川下班回来,看到家里的场景就跟上次沈予明、林珍珍第一次从南方进货回来时一样——

  一进门就看到沈予明、林珍珍还有沈予梁都在,非常热闹,而且还做了一大桌饭菜等他们回来。

  “太幸福了!”沈予欢放下包,看着满桌色香味俱全的饭菜垂涎欲滴,一把抱住站在旁边的林珍珍,“有嫂子的小姑子像块宝!哇,我太爱你了!都是我爱吃的!”

  饭桌上几乎大半都是沈予欢最爱吃的。

  林珍珍抱着沈予欢,一脸骄傲,一边拍她的背一边说:“那可不,你就是我的宝!”

  “爱你!”沈予欢在她怀里蹭了蹭。

  沈予明在旁边瞧着,一脸“嫌弃”:“什么宝不宝的,这菜是我做的!沈予欢你感谢你二嫂干什么?她就帮忙打了一下下手!”

  “就你多嘴是不是?”林珍珍一听眼睛一瞪,非常的霸道:“你做的不就是我做的吗?”

  沈予欢也给他翻了个白眼:“反正就是我二嫂最好!”

  她话音刚落,旁边帮忙端菜的谢廷川幽怨看了过来,她又赶紧补了一句:“嗯,我男人也很好!”

  虽然今天这顿饭不是他做的,但平时只要抽得出时间,他都会给她做,还有生活上的琐事,他对她的照顾也十分周到,她当然也要夸一下啦!

  谢廷川的唇角顿时弯了起来。

  沈予明:“……”夸她二嫂就算了,连她男人都要夸一下,就是不夸他!

  他下次再也不给她做菜了,更不会做那么多她喜欢吃的!!!

  再做他就是狗!!!

  林珍珍看到沈予明咬牙切齿的表情,乐得咯咯笑:“好了好了,快点坐下来准备吃饭了。予梁啊,还有几个孩子呢?”

  林珍珍冲着院子里玩得正嗨的沈予梁和几个孩子喊:“别玩了,快进来吃饭!”

  “来了来了!”沈予梁和几个孩子屁颠屁颠跑进来,洗手盛饭。

  一大家子人在饭桌上坐了下来。

  饭桌上聊起了这次去羊城进货的情况。

  “怎么样啊?”沈予欢关切地问,“这次你们几个人单独行动,还顺利吧?”

  “没什么大问题,”林珍珍摆手说道,“我们上次已经跟泽兰去进过货了,这次虽然有点磕磕绊绊,但总归还是非常顺利地把货进回来了。对了,这次进的冬衣特别漂亮,我又给你带了几身回来,还有靴子什么的。”

  “放沙发那边了吧?”沈予欢闻言就笑了,“我刚刚回来的时候已经看到了,大包小包的!”

  “是啊是啊,等会儿你吃完饭去试试,我觉得肯定适合你!”林珍珍立刻说,语气带着骄傲:

  “我跟你说,我现在觉得我的审美一下子飙升了!那边的衣服真的太好看了,你看我今天这一身——”

  林珍珍说着就想站起来展示一下身上的穿着。

  “好了好了,你就别站起来了,刚刚一直穿着这一身呢,予欢早就看到了。”沈予明很“嫌弃”地说,夹了一块排骨放到她碗里,“那么多肉摆着呢,吃都不着急吃,就顾着美了。”

  “你管我呢!”林珍珍恼道。

  沈予欢在旁边就笑了,还是安抚林珍珍:“没事没事,刚刚我已经看到了。”

  今天林珍珍穿的是一身毛衣搭配毛短裙,再搭一条袜裤和一双靴子,这在当下是非常时尚的穿搭了,看起来又暖和又漂亮。

  更重要的是林珍珍来京市有一段时间了,没有像以前那样每日都要下地暴晒,肤色白了很多,她还涂了点口红,看起来很有气色,看起来跟以前宛如两个人!

  她说:“二嫂,你今天这身真的特别好看!”

  毕竟他们在广省的时候,被齐泽兰带着在大街上观察过大家的穿搭,还专门学习过。

  “是吧是吧?”林珍珍非常高兴。

  “没错!”

  沈予明被她们俩忽视了,也不生气,相反脸上还乐呵呵的。

  以前在村里的时候,想吃肉都吃不上,偶尔去供销社买点肉回来,也得省着给两个孩子吃。

  然后等孩子们吃完跑出去玩,他们再啃点他们吃剩的骨头。

  哪像现在这样,饭桌上那么多肉也不着急吃,净臭美了!

  这说明什么?

  说明他们生活条件好了。

  再也不用让他媳妇等孩子们吃完再啃骨头了。

  这是他作为丈夫的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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