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老尸血抹身-《救命,在末世和死对头绑定了生死》

  虽然知道不可能是丧尸,沈月白心里还是小惊了一下。

  然后那大眼移开,露出了一张英俊的屌脸。

  就知道这人不会那么轻易狗带。

  沈月白叹了口气,把门打开了一条缝:“速度进来。”

  秦飞雨立马从门缝钻进来,带进来了一股子臭烘烘的骚味。

  那味儿差点让沈月白当场呕吐。

  “什么味儿啊,你用翔来盖住你的人味儿了?”

  说着,沈月白又干呕了一声。

  “瞎说什么。”

  秦飞雨立马蹲下,一拉开背后行李袋的拉链,那味儿就更浓了。

  就见他在袋子里摸了一会,拎出来了两只五花大绑的鸡。

  那鸡眼滴溜溜的转着,还活着呢。

  除了鸡脚鸡身用塑料包装袋以奇怪的捆绑方法捆着,鸡嘴也被胶带封住。

  袋子里估计都是鸡粑粑,所以才这么大味儿。

  宋惊风担着毛巾从卫生间出来,已经穿戴整齐。

  沈月白一看,那老头灰色西装裤和黑色polo衫穿得真板正。

  这插兜的几步走得就像米兰秀,果然时尚的完成度,还得看脸。

  但是四周弥漫着这股臭味,破坏了气氛。

  宋惊风皱眉闻着味,准备问沈月白怎么了,又看到蹲在边上的秦飞雨,愣了一下。

  随后花了几秒接受他又活了的事实,白他一眼,嘴里吐出两个字:

  “菜逼。”

  “哼,你才菜逼,我告诉你,你们才拉走丧尸,边上追来一大帮子人。

  他们用弓杀了一只鸡,然后捡着走了。”

  所以树下的那摊血,是鸡血。

  但根据树上几只鸡的定律,接下来应该是无鸡之谈了啊。

  秦飞雨很快解答了沈月白的疑惑:

  “我就不服啊,你不是说那鸡会回巢么,我就一直在那等。

  整整等了一天一夜,今天跑走的鸡果然回来了,但是丧尸也被那群人引来不少。

  最精彩的部分来了,我把树下的丧尸稍微拉走几米。

  然后直接一炮双响,打晕两只鸡,哎,捡起我就跑啊。”

  感情昨天他就一直在二楼待着啊。

  “稍微拉走几米?你直接在树下用弹弓射杀?不会拉到丧尸?”

  宋惊风立马对他战术上的破绽进行连环打击。

  “哦,我正好遇到了一具老尸,就用老尸血抹了身……

  哎,等会,你们什么表情,你们不知道老尸血能降低丧尸敏感度吗?”

  秦飞雨眼神中透露出一丝清澈。

  “……知道的话,我们还拉走全清理掉干嘛?”

  沈月白对他隐瞒情报的行为非常不齿,气到发抖,咬牙反问。

  “哎呀,我还以为你俩丧尸杀的那么熟,早知道了。

  但当时确实是要全清掉的,因为丧尸不死一次,就变不了老尸的。”

  秦飞雨眼见沈月白生气,马上老实交代。

  什么新尸旧尸山村老尸。

  沈月白准备问个明明白白,但眼皮底下的鸡扑腾了一下,又拉了一坨耙耙。

  两只鸡加这个人,那味道熏得眼睛都疼。

  她咬咬牙:“你洗洗干净去,我跟宋惊风把鸡杀了,边吃边说。”

  “好嘞,老p……老大。”

  宋惊风眼皮跳了跳,冲他龇了一下牙,他立马不敢皮了。

  沈月白找了两个塑料袋把那两只鸡装起来。

  又从厨房找了一口炖锅,一个气灶。

  处理鸡会有血腥味,所以一二楼都不行。

  两人决定去楼顶,到了三楼时孙菲还白着脸问怎么了。

  沈月白安慰她没事,来了个老朋友,穷吃鸡富快递,专门送食物来的,叫她去躺着。

  她很单纯,沈姐语气一放柔,马上就相信了。

  雨水收集器的水还有很多,虽然这种水没法直接喝,但可以用来清理食物。

  气灶现在不用也带不走,宋惊风在沈月白的教学下烧水烫鸡。

  接着撸了袖子,两人开始拔毛。

  宋惊风拔得认真,很难想象以前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少爷〕。

  但开水浇鸡屎,那味儿可真是〔闻〕者落泪。

  虽然没说什么,但男人满脸的痛苦面具,眉头皱着,高挺的鼻子也起了小小的褶。

  “要不歇着吧,你今天够累了。”

  沈月白就说。

  宋惊风咽了咽口水。

  他无比怀念以前单独跟沈月白双人成行的日子。

  现在人越来越多,他很不爽。

  虽然他知道总有一天,会只剩下他二人。

  但秦飞雨那个逼,基本上是百分百打断他的好事。

  还自带奇怪音效,超级讨厌。

  用袖子抹抹头上的汗,他:

  “我想跟你单独呆一会。”

  明明是相当不耐烦且很烦躁的语气,沈月白倒是听出了一点撒娇的感觉。

  她抬头看着认真的宋惊风,那俊美的人身后,是曼妙的楼影和漫天的繁星。

  没有夏虫,没有蝉鸣,只有微微的晚风声。

  这夏夜,真宁静。

  这房子里有一些米,虽然大半部分都潮掉了,但筛了一下,一小部分还能吃。

  为了让这两只鸡充分的体现食用价值,沈月白一只用来做鸡肉粥,另一只则小火烘焙成鸡肉干干。

  下厨的事,宋惊风帮不上忙,就坐在边上照看着粥。

  看着沈月白把鸡肉宰成小块,准备烘干。

  他就问:“非要这么麻烦吗?”

  “这鸡被秦飞雨折腾得够呛,估计活不过今晚。

  现在气温高又没冰箱,明天就有味儿了,不如直接处理好。”

  沈月白就回。

  “哦。”

  他淡淡回了一句,又看了一会,偏过头去:

  “回去后,你天天给我做饭吃,行不?”

  沈月白庖丁解牛似的,一下分出了一大块鸡胸肉,似笑非笑的抬头:

  “啊,天天做饭做家务,宋少爷是把我当保姆使唤吗?”

  “其他家务我自然会包圆……”

  他才软了一声,后面口气立马强硬起来:

  “而且咋了,爷就喜欢吃你做的饭。

  跟我结了婚,还不能给我做饭吗?”

  “有你这么要挟人结婚的么……。”

  “那你不愿意吗?”

  等等……所以,这是在求婚?

  “……能不能别这么草率啊,你是傻逼吗?”

  沈月白一整个大无语,嘴里骂着,心里又泛起股淡淡的甜。

  虽然有点怪,但这人还是会求婚的呀。

  锅里的粥咕嘟咕嘟冒着泡,鸡肉醇香,米饭清甜。

  月色很美,月下拌嘴的两人也很美。

  听了后两句的秦飞雨不忍心去打断这光景,偷偷下楼去了。

  晚饭时间,五个人围在二楼的小桌前吃着这道非常难得的鸡肉粥。

  孙菲已经知道了刘洋断手的事情,哭了一场又一场。

  刘洋虽然还是疼,但重新包扎了一下,血完全止住了。

  多亏宋惊风有个医生老爹,也多亏老兵的儿子还是个医生,家里有简单的医疗用品。

  现在就剩下了几件好事。

  首先,周礼贤以为刘洋已经变成丧尸。

  所以刘孙俩人现在已经是自由身,想去哪就去哪。

  其次,秦飞雨终于体现了他的价值,带回来了两只肥鸡——

  虽然浪费了很多时间,而且听他说,他能找上门来,是因为听到枪响过来劝架,远远看到宋惊风架着刘洋来了这里。

  不过这些对于沈月白来说,都不重要。

  最重要的是,秦飞雨这货非常熟悉黑血的使用和获取。

  她现在,立刻,马上就要知道这个关键技巧。

  秦飞雨吃了一口粥,烫嘴,但是香。

  又抿了口小酒,他老头子一样舒服的发出了一声〔哈〕。

  才开始讲述所谓的〔黑血避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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