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章 你要不要试一试-《莲花楼之红绸快》

  “无头尸的真凶,是你,对不对?”

  李莲花眉目冷若凝霜。

  “可是呢,你把这一切,都嫁祸给了你最好的朋友。”

  那实为无心槐的迷香,就是巫尔焦给仇不平的。

  一个说要帮他复仇。

  一个信以为真,因而在拿到药的那一刻,连查验都没有查验。

  至于面皮和衣裳这两项技艺,仇不平也只教给过巫尔焦。

  那是五年前,在血域的时候,他遇到了被追杀的巫尔焦。

  自己当时,也在躲避严莫华的搜捕。

  可谓同是天涯沦落人。

  两个人不期而遇,而后携手患难。

  他便把那技艺,传授给了“朋友。”

  可是万万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在同过生共过死的情谊上失足。

  “你不是赌上性命,也要与他共进退。”李莲花点出来。

  “你是早就料准了他的信任,来致他于死地。”

  昨日破晓的一幕幕,全都是戏。

  巫尔焦要的,就是仇不平为他开脱的话。

  就像单孤刀假死一样,要的就是,李相夷为他报仇雪恨的不死不休。

  “看来,”他透过那话,知晓了些什么,“你去找过仇不平。”

  “想来,还有点情分。”

  要不然,也不会知道这些东西。

  “你如此设计,可曾有一丝一毫,惦念过他对你的救命之恩?”

  李莲花沉声问。

  巫尔焦短暂地滞了滞,目光有些扩散。

  几秒后问,“他还在柴房吗?”

  李莲花没有答他的话。

  巫尔焦意会,“这样也不错。”

  “带着伤与恨活着,总比稀里糊涂死了要好。”

  李莲花眸光一动,他说不上,这两种情况,哪一种比较好。

  “不过,”巫尔焦又道,“我也没什么可后悔的。”

  “救命之恩,何尝比得过自己重要。”

  李莲花不欲与他辩解什么。

  人的信念,总是有所不同的。

  幸好的是,仇不平走了,不必听到这话。

  他调转话锋,问起无头尸案来。

  “你挑选的目标,是依照头盖骨来选的吧?”

  刚佯装躺地时,巫尔焦就对他的头骨,东捏捏西捏捏的。

  嘴里还念念有词,说他头盖骨长得圆长得好之类的。

  虽然他从来不关注,自己的头盖骨长得怎么样。

  一个正常人,谁没事研究自己的头盖骨呢?

  又不是仵作和大夫。

  但巫尔焦看起来,好像对头盖骨,有着非同一般的“兴趣”。

  而且一眼就能观察出来。

  实际上,刚来武林大会那天,在客栈吃饭时,李莲花感觉到的,盯着他的视线,就是来自巫尔焦。

  他在挑选一个,完美的头盖骨。

  这也难怪,为何死者男女老少,高矮胖瘦都有,且美丑不一,难以找寻到共同之处。

  因为他的选择标准,是一个极偏僻的赛道。

  说来,他后面也相中了李相夷的头盖骨。

  然经历过一天的武林大会后,他决定放弃。

  还是李莲花这种书生似的,比较好对付。

  谁知道呢,这书生如此具有欺骗性。

  思及此,他盯着李莲花的脑袋,又想象起,那脑袋剥开皮以后,会得到一只多么圆润漂亮的头盖骨。

  可惜,这样的头盖骨,近在咫尺,又得不到手。

  实在抓心挠肝。

  他先是高兴地翘起嘴角,而后暴怒地龇起牙来。

  那口生硬尖利的钢牙,诡异而危险。

  又似乎,带着对原生牙齿失落的痛。

  他磨了两下牙,脸上露出愤恨的表情。

  “头盖骨,”桀桀的两声笑,“我也有个完美的头盖骨。”

  “梆梆,当当……”

  他目光穿过树隙,望向暗沉天空中的月亮,嘴里发出奇怪的声响。

  “梆梆,当当——”

  月华光洁而伟大的洗礼下,木槌一下一下地,敲击着一个莹白的,圆滑的东西。

  一只头盖骨。

  在血域的喀兰小国,住着一群达乌汗人,延续着一种古老的习俗。

  每年九月月华最盛那天,都要前往神山,举行重大的祭祀。

  当然,那些辉煌隆重的祭祀,属于高高在上的老爷。

  奴隶是没办法参与的。

  他们负责祭祀的所有准备工作,祭祀一到,便会被驱逐出神山,省得卑贱的灵魂,玷污神山与神灵。

  唯一有点参与感的奴隶,就是那些头盖骨长得好的。

  他们被自家老爷选出来,命人切掉头颅。

  然后用特殊的药水,腐蚀掉皮肉头发。

  得到头盖骨后,撒过三遍格桑花,去掉奴隶独有的污秽。

  之后令工匠打磨抛光,镶上金嵌上玉,成为神圣的祭祀法器。

  那些老爷盛装出席祭祀大典,在神山五彩斑斓的经幡下,敲击头盖骨以通神灵。

  谁家的头盖骨最多最好,敲击出来的声音最动听,神灵就会越庇佑他。

  梆梆当当,巍峨的神山,到处都回荡着那样的声音。

  虔诚地呜咽着。

  信奉地哭泣着。

  巫尔焦差一点,就成了那样的声音。

  他是一位老爷家的奴隶。

  五年前九月前夕,老爷选中了他。

  他被人押着,押到每个达官显贵家,都有的闸刀面前。

  他瑟缩地盯着刀,又漫漫地想……

  也许死了,要比活着好。

  活着的时候,要干各种脏活累活。

  用两块干硬的馕饼撑一天,去牧牛赶羊,去给葡萄埋牛羊粪便腐熟的肥,去广阔的田地里不停地摘棉花……

  一不小心犯错,或是老爷家心情不好,就要忍受惨无人道的辱骂责打。

  他那满口的牙齿,就是被一颗颗绞掉后,才换的钢牙。

  在没换以前,连咀嚼东西都是奢侈。

  能咽的,只有流体的糊糊和汤水。

  至于身上,是数不清的伤疤。

  鞭伤,刀伤,什么伤都有。

  层层叠叠垒在一起,他也说不清什么是什么了。

  还有一个挥之不去的,从出生起就烙上的,奴隶的烙印。

  后来他生生剜掉了,却好像永远也剜不掉了。

  若是死了的话,一切的一切,都不必再忍受。

  等到祭祀时,能堂堂正正地见到神山,对神灵发出呼唤。

  而且,神说,今生的苦难,是来世的光明璀璨。

  可是,他又想。

  那些老爷,今世的光明璀璨,会转换为来世的苦难吗?

  神没有说啊。

  神是骗子!

  神救不了他!

  神也不会救他,不会救千千万万个如他一样的人。

  神早就迷失在了,祭坛上供奉的美酒里。

  所有的遭遇,所有的苦难,都是老爷们,用神编织的谎言。

  他非要当一回老爷,割下他们的头不可!

  抱着这样决绝的信念,他逃了。

  好在闸刀是吊在院子里的,又偷学了些功夫傍身,逃跑的希望不算渺茫。

  他狂奔着,躲藏着,没日没夜。

  脚磨得皮肉糜烂,因为奴隶没有鞋穿。

  老爷也派人四处搜捕他,还牵来了猎狗。

  好在,他遇见了逃进血域的仇不平。

  他给他蒙上面皮,套上百变的衣裳,没有人认识他了。

  他倒在自由的草地上,一朵格桑花低头。

  柔软的花瓣,亲吻他的脸颊。

  摘下来,戴到耳朵上。

  幸福就好似,从那一天开始了。

  后来,他苦练功夫,短短三年,就成了天下第七。

  他终于可以回去,割掉老爷的头了。

  可是皮肉包裹着的头盖骨,是真丑啊。

  敲出来的声音,是多么难听。

  以至于根本不配进入神山。

  他又去挑选另外的老爷,一个、两个、三个……数不清了。

  他的眼睛慢慢溢出血色,近乎魔怔般,在挑选完美的头盖骨上,一去不返。

  喀兰,血域,已经满足不了他的。

  他把手,伸进了中原。

  而在朋友面前,扮演着一个可怜的正直人。

  他像个疯子。

  一个可怜可悲又可恨的疯子。

  李莲花侧目,深深叹了口气。

  “你如今这样,同那些压榨你们的人,有什么区别?”

  “区别?”巫尔焦眼珠骨碌一转,似乎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

  忖了忖,他明白了。

  “区别,啊,我的眼光比他们好多了。”

  可心头,有个异样的声音在叫嚣。

  区别,能有什么区别呢?

  他不敢承认罢了。

  自己从残忍里走出来,又变成了一个残忍的人。

  可是不残忍,该如何有决心,去割下老爷们的头呢?

  那便不要管。

  沉沦着,继续沉沦着好了。

  “你要不要试一试?”

  蓦地,他对李莲花,认真地胡言乱语起来。

  “挑选一颗完美的头,切下它,一步步获得一只完美的头盖骨。”

  “再用一个小槌子,”他手指模仿着木槌,“梆梆梆地敲。”

  “真是美妙的声音呢,呵哈哈哈……”

  他大笑起来。

  笑声变异般癫狂,令人起鸡皮疙瘩。

  笑过一阵,他又提议。

  “你身边那位,跟你一样姓李的小友,也有一个完美的头盖骨呢。”

  “你有这样的功夫,兴许可以切下他的,来敲上一敲。”

  “我保证,那种声音,会让你过耳不——”

  话音戛然而止,“忘”字胎死腹中。

  李莲花手上的力道陡然加重,目光前所未有地冷厉。

  “我劝你最好别打他的主意。”

  当然,现在的巫尔焦,似乎也打不上。

  要打,也打不过。

  他脸憋得通红,止不住咳嗽起来。

  拼命拉扯桎梏自己的手臂,想要吸口鲜活的空气。

  李莲花松了毫末。

  死了,可不好套话。

  巫尔焦活过来。

  李莲花瞥他一眼,“我且问你。”

  “你选中目标后,可是在他们身上抹了花粉,再用追踪蜂进行追踪?”

  “你不是看出来了吗。”巫尔焦道。

  “何必问我。”

  那就是承认了。

  所以在府衙的停尸房内,查验完尸体,跨出门去的那一刻,他注意到了一只蜜蜂。

  是因为,那些尸体上,残存着花粉。

  而昨天晚上,各方势力,在严莫华客房内外,大吵大闹时。

  巫尔焦跌往他身上,也绝非偶然。

  就是为了制造合理而平常的意外,来抹上一点花粉。

  谁会觉得那样的动作,是奇怪的呢?

  想必对于其他受害者,他也是那么做的。

  最简单的,莫过于路过,随便一蹭。

  衣物头发什么的,只要不用力,甚至惊不起任何注意。

  等到事后,再利用追踪蜂进行追踪。

  目标一旦走到偏僻的角落,就是下手的好时机。

  是故根本不需要分白天黑夜。

  是故今晚,李莲花是特意走到僻静处的。

  就是为了引蛇出洞。

  “我再问你,”他目视着对方,“你把那些头弄到哪里去了?”

  “弄那么多头,又是为了什么?”

  “还有,你是血域人,可认识南胤的无心槐?”

  “你给仇不平的无心槐,又是从哪里来的?”

  巫尔焦嘴角一弯。

  “你一下问我这么多,让我先回答哪一个。”

  “我不管你先回答哪一个,”李莲花声色冷硬,“总之,我要全部的答案。”

  “否则——”

  巫尔焦“噢”了一声,眯眼回答。

  “我弄那些头,就是为了好看。”

  “看完了,我就扔了啊。”

  “扔在哪里,我也不知道了。”

  顿了秒,他又笑盈盈地开口。

  “无心槐,什么无心槐。”

  “我给仇不平的,明明是烈性迷香。”

  “你这么说,也就是说,你知道无心槐喽。”

  “不如你给我讲讲,这是个什么东西。”

  “你说无心槐是南胤之物,难不成,你是南胤人啊?”

  “巫尔焦。”李莲花低喝了一声。

  “我没有那么大的耐性,在这里听你瞎说胡扯。”

  他一寸寸攥紧指节,能听到手下颈骨发出的声响。

  巫尔焦再度难受起来。

  但仍旧只字不提,“李莲花,有本事你就杀了我。”

  “反正五年前,我就该被主家割掉头,拿去祭神了。”

  “我告诉你,我不怕死!”

  “到时候,”他面目狰狞起来,“我就在天上看着。”

  “看着你们这群查案的人,急得团团转。”

  “你说,是不是特别有意思?”

  他眉目舒展,又笑起来。

  李莲花有些无奈。

  对这种不怕死的疯子,还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正琢磨该如何应对时,一道凶悍的掌风,突然从后背袭来。

  直觉所感,那掌力非同一般。

  他当即弃了巫尔焦,闪身对出一掌。

  林间砰然一响,掀起巨大的风,削平了一众野草。

  树干上,也切出深厚的凹痕。

  李莲花与那人目光相接,一种熟悉的感觉油然而生。

  脑中还倏地浮出一件事来。

  缁色衣袍,狼牙铜面。

  上次救走凤凌烟姐弟的那个人!

  李相夷他们,就是这般描述的。

  而现在,这个人又拎走了巫尔焦。

  脚下踏着出神入化的轻功。

  他眉目一凝,“迷踪步。”

  “原来是你。”

  不过,他也不追。

  追踪蜂,谁还不会用了?

  也就那么刚才,他在巫尔焦身上,抹了点花粉。

  疯子不说,自有追踪蜂来告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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