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疯批美人-《聆春潮》

  想到这里,他坐不住了,径直起身,大步走出书房。

  秦朝和归舟仍在小声说话,见他出来愣了一下,正要起身,谁知,公子竟然连个眼风都没给他们。

  红药正从药庐出来,见沈之珩衣衫单薄地走进连绵秋雨中,忍不住骂秦朝,“还不快追上去,看看公子要去哪!”

  秦朝这才抄起一旁仍旧湿漉漉的伞,头也不回地跟着出去。

  沈之珩纵了马,独自在深夜的长街上疾驰,满城灯火如鬼火般浮动,寒风裹着冷雨打在他脸上,他抬眸望向远处的漫漫长夜。

  深秋雨冷,长冬将临,她怕冷,也怕一个人,可是,为什么——

  他对她还不够好吗?为什么还要逃?

  快马惊了两个醉汉,醉汉骂道:“有病啊你!大半夜的骑什么马?!”

  沈之珩没理他,一直骑到城北,见薛府门前乱作一团,急急勒停了马。

  管家正指挥着小厮备车,神色焦灼,一见沈之珩,如见救星,踉跄着冲上前:“沈相!沈相救命!我家老爷旧伤复发,太医都束手无策……”

  云鸾没有选择带走阿采,也是无奈之下的选择。

  但她已将大部分金银首饰和身份契书都给阿采,阿采如今是自由人了,想离开沈家也无人能够阻拦。

  何况她知道,沈之珩是不会为难阿采的。

  云鸾已有四五日未曾踏出这间屋子。

  风月楼白日里笙歌不断,琵琶声、调笑声、觥筹交错的喧嚷隔着雕花木门隐隐传来,与她毫不相干。

  她倚在窗边,指尖挑开一线纱帘,看楼下街市人流如织,亦见过潜龙卫从此路过。

  初时还有些担心会被沈之珩找到,可很快就有新的消息传来,沈之珩马上就要离开上京,代表大梁朝廷前往滇南与滇王谈判了。

  薛晗盛了一碗清炖莲藕排骨汤,轻轻搁在云鸾面前,温声道:“风月楼虽能藏身,但终究不是长久之计。你整日困在这方寸之地,连透口气都要避人耳目,日子久了,怕是要闷出病来。”

  云鸾低头拨弄着汤匙,藕片在乳白的汤里微微浮动。她没应声,也没反驳。

  薛晗见她神色松动,继续道:“我在京郊有个别庄,如今是陈义的家人在那边打理。那庄子对外称陈家庄,平日少有人去,清净又隐蔽。”

  他顿了顿,声音压低,“等沈之珩离京后,我带你过去瞧瞧。那边依山傍水,你可以在院子里走走,甚至去后山赏花,总比整日闷在这楼里强。”

  “或者,你若想就此去北歧,我也可以送你过去,只是马上就要入冬,风雪阻路,危险重重,不如等明年开春了再过去也不迟。”

  云鸾想了想,的确如薛晗所说,北歧寒冷,入了冬更是难行,只是她有些担心哥哥,可也没办法写信给他,只好将心思按耐下去。

  “就照你说的吧,等大哥哥离开了,就先去陈家庄住段时间,开春了再动身去北歧。”

  薛晗听了很高兴,吃完饭就出来了,准备叫上陈义一道去采购一些日常用品,好带着云鸾搬过去住。

  一出门就见到陈义面色有些不好,便问出什么事了。

  陈义道:“方才我回营里,营里的兄弟说将军病了,如今卧病在床,小姐也亲自来寻了一趟,说家里人都等着你回去呢!”

  薛晗的笑意瞬间凝固,“怎么回事?”

  “说是旧伤复发。”陈义道。

  薛晗已好久没回家了,潜龙卫一直监视着薛府,难保不是沈之珩逼他现身的诡计,他不能因此事功亏一篑。

  于是,他沉吟半晌,“我现在脱不开身,自然也无法回府,你回去帮我跟我娘说一声……算了,你也别回去了,帮我办些事。”

  陈义见他没有要回府的打算,自然应下,等着薛晗将事情吩咐完了,还不走,像根柱子一样杵在他面前。

  薛晗挑眉,“怎么?还有事?”

  陈义讪讪地搓了搓手,拇指和食指轻轻捻了捻,做了个点银票的手势,低声道:“头儿,上次夫人给的银子已经用完了,这次采买物件……总得有些现银。”

  薛晗一怔,随即失笑,伸手往怀里摸去。可翻遍袖袋衣襟,也只掏出一张皱巴巴的银票,边角还沾着些许茶渍。

  他盯着那张银票,自嘲地扯了扯嘴角:“倒是忘了,咱们如今也是捉襟见肘了。”

  他略一沉吟,抬手解下腰间那枚羊脂玉玉佩。

  那玉质温润,雕工精细,是去年生辰时父亲所赠。

  薛起林不愿他同他一样一辈子在刀口上舔血,希望他也读点书,学一学那些文官的处世之道。

  指腹在玉面上摩挲一瞬,终是递了过去:“这个拿去当了,应该能换些银子。”

  陈义瞪大眼睛:“头儿,这……”

  “怎么?嫌不够?”薛晗瞥他一眼,又从袖中抽出一把精巧的袖箭,箭身寒光凛冽,显然是贴身防身的利器。他随手抛给陈义,语气漫不经心,“加上这个,总该够了。”

  陈义手忙脚乱地接住,还想再说什么,却见薛晗已转身朝楼内走去,只丢下一句:“快去快回,别误了正事。”

  陈义无奈,只得揣着这两样东西从另一道小门出去了。

  到了当铺,陈义掏出那枚玉佩。

  伙计拿起瞧了一眼,见不是凡品,便问:“死当活当?”

  陈义正要说“活当”,突然瞟到一位高瘦的男子从棉帘子后边走出来,边走边同身边一位十四五岁的少年说话。

  那男子样貌不凡,陈义定睛一瞧,一把抓回玉佩,立刻改口,“不当了。”

  说罢,也不顾伙计黑脸,转身就离开了当铺。

  这一番小小的插曲自然没有瞒过秦朝的双眼,秦朝望着陈义的身影消失在人群中,双眼微眯。

  归舟问:“怎么了?”

  秦朝道:“难怪公子叫我来当铺守着,原来如此。”

  陈义撞见了秦朝,自然不敢回楼里去,转了几圈后,总觉得身后有人跟踪。想了想,他仍用薛晗给的那些碎银买了些家常用品,借了个担子挑着便一路出城了。

  夜深,烛火幽微。

  秦朝踏入书房时,沈之珩正坐在灯下拭剑。

  一柄薄如蝉翼的寒刃横在他膝头,剑身映着烛光,泛出泠泠冷色。

  他指节修长,执着一方素白软帕,沿着剑脊缓缓擦拭,动作轻缓,杀意森然。

  那是“霜诀”,先帝亲赐的御剑。

  沈之珩极少用剑。他擅弓,能在千军万马之外一箭穿喉,取敌首级如探囊取物。

  可今夜,他偏偏取了这柄尘封已久的剑,慢条斯理地拭着,仿佛在等什么。

  秦朝垂首禀报:“陈义今日在集市采买后便归家,与妻儿共进晚膳,并无异动。”他顿了顿,试探道,“是否……排除嫌疑?”

  沈之珩眼也未抬,指尖抚过剑锋,“继续跟着,找到薛晗。”

  秦朝心头一凛,抬眼望去。

  灯影摇曳下,沈之珩白衣胜雪,胸前有点点血迹,墨发未束,尽数披散,一张脸清冷绝艳,竟似女子一般秀美。

  可那双眼,却似深渊幽潭,隐隐翻涌偏执暗潮,仿佛蛰伏的兽,只待猎物露出破绽,一击毙命。

  活脱脱一个……疯批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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