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较于以往。
孤儿院的早餐要丰盛了许多。
不仅有各类面条,还包含玉米粥、鸡蛋、芝麻球、萝卜肉包、豆沙馒头,豆腐脑、鲜榨豆浆等丰富菜品。
毕竟天大地大,孩子最大,亏什么也不能亏孩子。
“林逸哥哥!”
“哥哥,早上好。”
“嗯,早上好,大家好,吃完早餐的立刻去操场热热身,还没吃的抓紧吃,早上七点半准时到操场集合,今早的晨练,我会亲自监督,表现好的孩子都有礼物。”
“哇!哥哥万岁!”
“为了礼物冲冲冲!!!”
……
男人无论年龄多大,都会有一颗童心。
比如林逸,他本就是一个比较随性的人。
这不,吃过早餐后,他就来到了孤儿院的小操场上,陪着孩子们进行了一个小时的体能训练。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
在天道酬勤的加持下,再加上孩子们又特别懂事,肯吃苦,无论是身体素质还是智力水平都是与日俱增,远超同龄人。
其中一些十多岁半大不大的孩子,不说别的,就力气都不逊色成年人,如果再算上所掌握的格斗技巧。
好家伙,一个打两个成年人轻轻松松,毫无压力。
“不错,非常的不错,所有人排队来领礼物吧!”
晨练结束。
林逸也不含糊,当场兑现承诺,从如意乾坤戒中拿出了一大堆零食、衣物、玩具等等送给了孩子们。
薛春妮抱着女儿站在操场边,看着和孩子们打成一片,像个没长大孩子一样的林逸,白里透红的脸上漾出了淡淡的笑意。
不管林逸对待敌人时,有多么的冷酷无情。
至少此刻,他就如同春天的暖阳,温暖人心。
一旦靠近他,就会被他身上这种无形的魅力与气质所吸引,让人无法抗拒。
望着眼前这个阳光帅气的大男孩,薛春妮心中越发确定,这个男人就是上天派来拯救自己的真命天子。
就在这时,眼前人影一花。
林逸高大的身形出现在了薛春妮面前。
“把彤彤给我吧,今天我哪也不去,就在孤儿院帮你带孩子。”
“你会带孩子?”
“开玩笑,我可是带娃高手,给我半小时,我保证让彤彤学会说话,还能下地走路,你信不信?”
“我信,既然如此,我就把彤彤交给你了,正好我接下来还要给孩子们上文化课。”
“没问题,你尽管去忙吧!”
薛春妮走后。
林逸说到做到,真的只用了半小时,就让林奕彤学会了说话走路,虽然只能说一些简单的话,走路时也是步履蹒跚,摇摇晃晃。
但凡事都有个过程,慢慢习惯就好了。
为什么说人是万物之灵?
没有别的原因,只因人拥有唯一远胜其他动植物的优越性——智慧。
这个智慧,是一种系统整体的观照,与全面协调的能力,具有自我监控纠错、自我修复完善、自我学习提升的能力。
当然,像林逸这种天赋异禀,三个月大便学会了走路与说话,半岁就能站着尿尿的孩子,绝对是特例当中的特例。
不知不觉,一个上午就这么过去了。
中午的时候,几辆小汽车驶入孤儿院,打头阵的是一辆迈巴赫S级,后面跟着的也从十几万到几十万元不等的小轿车。
一共六辆车沿着大道一路来到操场边上停下。
一扇扇车门开启,从车上下来了一群二十多名衣着光鲜的男男女女。
此时孩子们都去午睡了。
林奕彤也被薛春妮抱走回寝室喂奶去了。
操场上只剩下刚吃过午饭的林逸独自一人坐在秋千上,轻轻摇荡。
人生大部分时间本就平淡如水,放一点盐它就是咸的,放一点糖它就是甜的,想调成什么味,全凭自己。
林逸坐在秋千上,看到远处那群从车上下来的不速之客,那双原本平静无波的眼里泛起一丝涟漪。
无他,这些人无一例外皆是他儿时孤儿院的玩伴。
只是有的人很小的时候就被人领养走了,还有的念完高中,考上了大学,从此告别了孤儿院。
对于林逸来说,孤儿院就是他的家,他的童话世界。
可对于这些人而言,却未必如此。
某些人在社会上闯荡,恐怕都会刻意隐瞒自己的过去,不想让朋友或同事知道自己是身世,仿佛孤儿天生就不受待见似的。
“七年没回来了,不得不说,孤儿院的变化真的好大!”
“快看,那里有个人,戴着墨镜的样子好帅!就跟个大明星似的,全身都在发光耶!”
“那人该不会跟我们一样,都是从这所阳光之家孤儿院走出去的孤儿吧?”
“不会吧!”
“行了,别再乱猜了,过去问问不就知道了吗?”
“好你个李佳薇,看到帅哥就春心泛滥是吧,等等我,咱俩一起,刚好我现在还没有男朋友呢!”
“哲少,你最近不是正在追求李佳薇吗?小心被别人捷足先登了。 ”
“是我的谁也抢不走,不是我的留也留不住,早晚要散。”
“不愧是哲少,魔都金融圈的天才,果然够理智,佩服啊!”
“别拍骂我马屁了,你们公司不是急于融资上市吗?等这次回了魔都我就给你们公司融资五千万。”
“哈哈,感谢话不多说,今晚我请客,咱们不醉不归!”
“丑话说在前头,你们公司的发展前景我并不看好,上市后我就会迅速套现离场。”
……
“帅哥你好,我是李佳薇,这是我的闺蜜好友宋小甜,请问你贵姓?”
操场的一角。
林逸从秋千上一跃而下,摘下墨镜,打量着面前一高一矮两个女生,微笑道:“好久不见,小薇!小甜!”
李佳薇和宋小甜今年都是二十四岁。
两人在魔都念的同一所大学,也是大学四年的同学兼室友。
前者身高一米七左右,穿着一袭白色长裙,身姿婀娜娉婷,长着一张瓜子脸,明眸皓齿,相貌大概可以打个八十五分。
后者个子稍矮,黑色短袖t恤配牛仔短裙,圆圆的脸蛋,大大的眼睛,虽然长得不如李佳薇,但是也算得上一个美女了。
“你是……林逸哥?!”
“不可能,薇薇你肯定认错人了,他怎么可能是林逸哥?”
“不好意思,我真是林逸,我这几年唯一的变化就是更帅了,每天不用工作,就能吃山珍海味住豪宅。”
孤儿院的早餐要丰盛了许多。
不仅有各类面条,还包含玉米粥、鸡蛋、芝麻球、萝卜肉包、豆沙馒头,豆腐脑、鲜榨豆浆等丰富菜品。
毕竟天大地大,孩子最大,亏什么也不能亏孩子。
“林逸哥哥!”
“哥哥,早上好。”
“嗯,早上好,大家好,吃完早餐的立刻去操场热热身,还没吃的抓紧吃,早上七点半准时到操场集合,今早的晨练,我会亲自监督,表现好的孩子都有礼物。”
“哇!哥哥万岁!”
“为了礼物冲冲冲!!!”
……
男人无论年龄多大,都会有一颗童心。
比如林逸,他本就是一个比较随性的人。
这不,吃过早餐后,他就来到了孤儿院的小操场上,陪着孩子们进行了一个小时的体能训练。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
在天道酬勤的加持下,再加上孩子们又特别懂事,肯吃苦,无论是身体素质还是智力水平都是与日俱增,远超同龄人。
其中一些十多岁半大不大的孩子,不说别的,就力气都不逊色成年人,如果再算上所掌握的格斗技巧。
好家伙,一个打两个成年人轻轻松松,毫无压力。
“不错,非常的不错,所有人排队来领礼物吧!”
晨练结束。
林逸也不含糊,当场兑现承诺,从如意乾坤戒中拿出了一大堆零食、衣物、玩具等等送给了孩子们。
薛春妮抱着女儿站在操场边,看着和孩子们打成一片,像个没长大孩子一样的林逸,白里透红的脸上漾出了淡淡的笑意。
不管林逸对待敌人时,有多么的冷酷无情。
至少此刻,他就如同春天的暖阳,温暖人心。
一旦靠近他,就会被他身上这种无形的魅力与气质所吸引,让人无法抗拒。
望着眼前这个阳光帅气的大男孩,薛春妮心中越发确定,这个男人就是上天派来拯救自己的真命天子。
就在这时,眼前人影一花。
林逸高大的身形出现在了薛春妮面前。
“把彤彤给我吧,今天我哪也不去,就在孤儿院帮你带孩子。”
“你会带孩子?”
“开玩笑,我可是带娃高手,给我半小时,我保证让彤彤学会说话,还能下地走路,你信不信?”
“我信,既然如此,我就把彤彤交给你了,正好我接下来还要给孩子们上文化课。”
“没问题,你尽管去忙吧!”
薛春妮走后。
林逸说到做到,真的只用了半小时,就让林奕彤学会了说话走路,虽然只能说一些简单的话,走路时也是步履蹒跚,摇摇晃晃。
但凡事都有个过程,慢慢习惯就好了。
为什么说人是万物之灵?
没有别的原因,只因人拥有唯一远胜其他动植物的优越性——智慧。
这个智慧,是一种系统整体的观照,与全面协调的能力,具有自我监控纠错、自我修复完善、自我学习提升的能力。
当然,像林逸这种天赋异禀,三个月大便学会了走路与说话,半岁就能站着尿尿的孩子,绝对是特例当中的特例。
不知不觉,一个上午就这么过去了。
中午的时候,几辆小汽车驶入孤儿院,打头阵的是一辆迈巴赫S级,后面跟着的也从十几万到几十万元不等的小轿车。
一共六辆车沿着大道一路来到操场边上停下。
一扇扇车门开启,从车上下来了一群二十多名衣着光鲜的男男女女。
此时孩子们都去午睡了。
林奕彤也被薛春妮抱走回寝室喂奶去了。
操场上只剩下刚吃过午饭的林逸独自一人坐在秋千上,轻轻摇荡。
人生大部分时间本就平淡如水,放一点盐它就是咸的,放一点糖它就是甜的,想调成什么味,全凭自己。
林逸坐在秋千上,看到远处那群从车上下来的不速之客,那双原本平静无波的眼里泛起一丝涟漪。
无他,这些人无一例外皆是他儿时孤儿院的玩伴。
只是有的人很小的时候就被人领养走了,还有的念完高中,考上了大学,从此告别了孤儿院。
对于林逸来说,孤儿院就是他的家,他的童话世界。
可对于这些人而言,却未必如此。
某些人在社会上闯荡,恐怕都会刻意隐瞒自己的过去,不想让朋友或同事知道自己是身世,仿佛孤儿天生就不受待见似的。
“七年没回来了,不得不说,孤儿院的变化真的好大!”
“快看,那里有个人,戴着墨镜的样子好帅!就跟个大明星似的,全身都在发光耶!”
“那人该不会跟我们一样,都是从这所阳光之家孤儿院走出去的孤儿吧?”
“不会吧!”
“行了,别再乱猜了,过去问问不就知道了吗?”
“好你个李佳薇,看到帅哥就春心泛滥是吧,等等我,咱俩一起,刚好我现在还没有男朋友呢!”
“哲少,你最近不是正在追求李佳薇吗?小心被别人捷足先登了。 ”
“是我的谁也抢不走,不是我的留也留不住,早晚要散。”
“不愧是哲少,魔都金融圈的天才,果然够理智,佩服啊!”
“别拍骂我马屁了,你们公司不是急于融资上市吗?等这次回了魔都我就给你们公司融资五千万。”
“哈哈,感谢话不多说,今晚我请客,咱们不醉不归!”
“丑话说在前头,你们公司的发展前景我并不看好,上市后我就会迅速套现离场。”
……
“帅哥你好,我是李佳薇,这是我的闺蜜好友宋小甜,请问你贵姓?”
操场的一角。
林逸从秋千上一跃而下,摘下墨镜,打量着面前一高一矮两个女生,微笑道:“好久不见,小薇!小甜!”
李佳薇和宋小甜今年都是二十四岁。
两人在魔都念的同一所大学,也是大学四年的同学兼室友。
前者身高一米七左右,穿着一袭白色长裙,身姿婀娜娉婷,长着一张瓜子脸,明眸皓齿,相貌大概可以打个八十五分。
后者个子稍矮,黑色短袖t恤配牛仔短裙,圆圆的脸蛋,大大的眼睛,虽然长得不如李佳薇,但是也算得上一个美女了。
“你是……林逸哥?!”
“不可能,薇薇你肯定认错人了,他怎么可能是林逸哥?”
“不好意思,我真是林逸,我这几年唯一的变化就是更帅了,每天不用工作,就能吃山珍海味住豪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