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火烧荒地有兔子-《吧唧亲一口,糙汉疯了诱哄我回家》

  衙门前门的路,是丰耕县的主干道。

  往左走是深山各村,往右走,是隔壁的丰织县。

  林宝初来了这么久,一直在忙地里的事情,都没有机会往衙门右侧的方向去看看。

  地牢就在衙门的右侧。

  因为是地牢,古代人很忌讳,所以地牢旁边方圆一里都没有人种地。

  就那么荒废在那里,杂草丛生。

  不过,经过那场大旱,繁茂的杂草枯死大半。

  即使后来秋雨浸又生了,那些新长出来的野草也被上面的枯草遮挡,活活捂死。

  “趁着今天没什么风,咱们把这块地的边儿收一收,然后直接一把火烧了吧。”

  林宝初很想进去看看这块荒地的情况,但碍于杂草长得比人高,她根本进不去。

  只能先来一把火,把枯草烧了,到时候再看看情况。

  “好。”

  沈戟动作很快,拿着镰刀就开始干活。

  两人从同一个地方开始,分别向两个方向割去。

  沿着村民们的田埂,将野草往荒地里踩,保证一会儿火烧起来之后,不会烧到田里的庄稼。

  两人忙了大半天,连中午饭都没吃,终于割完了这块地的边儿。

  火石子一打,几个起火点一起烧,大片的火就烧起来了。

  “你往前去看过外面的世界吗?”

  火烧着的时候,衙门里会非常热。

  所以林宝初没回去,而是跟沈戟漫步在这条两边都是稻田的乡间小路上。

  她说的往前,是指丰织县的方向。

  这条黄土路的尽头是稻田和大山,他们看不到丰织县,丰织县离他们还远。

  “去过。”

  沈戟轻声和她说自己的经历,“刚开始来的时候,天天都去,后来就不怎么去了。”

  林宝初挺心疼他的。

  年纪还那么小就被丢到这个地方自生自灭,谁受得了?

  “那……你还想回去那个地方吗?”

  她说的那个地方,是指盛京城。

  谈到这个话题,沈戟眼里的光明显暗了暗。

  他故作轻松,“不知道,若丰耕县真如阿宝所说,日后会是山清水秀、如花似锦,世外桃源一般的景色,我就不回去了。”

  离开太久,那个地方早已不属于他了。

  “肯定会的!”

  这一点林宝初还是很有信心的。

  她有种子、有地,还有丰耕县的绝对决策权。

  兴盛丰耕县就只是时间问题。

  “爷——”

  两人正聊着,前方不远处一个骑驴而来的老头,举手冲两人挥手打招呼。

  林宝初疑惑地看向沈戟,“他是在跟你打招呼吗?你们认识?”

  那老头穿着一身铜钱印花金袍,是典型的古代有钱掌柜,或者地主的打扮。

  这样的‘有钱人’,竟认识沈戟?

  “薛伯,您怎么亲自来了?”

  沈戟朝驴上的老头打招呼,接着跟林宝初介绍道:“这是丰织县最大的养蚕户薛伯,是我请他过来的。”

  “养蚕户?”

  林宝初不明白他的用意。

  衙门目前的情况,还没有地方和条件给他们养蚕。

  就算是想带领乡亲们养蚕,也得等到摸排之后,才知道哪些村子适合养蚕。

  再说了,就算现在要养,也要先把桑树种上才能养吧?

  她的表情很丰富,眼里也藏不住心思,沈戟一看便知她在想什么了。

  他笑着解释道:“你之前不是说想养蛙,又碍于没有鱼虫喂养吗?”

  沈戟指着薛兴桑,“我问薛伯要了弃蛹,可以喂你的蛙。”

  “真的?!”

  林宝初双眼放光,她没想到沈戟竟还有这一手。

  “太好了,我又可以养蛙了。”

  她是真不想放弃养蛙这个项目,养蛙不难,东西也算稀罕。

  在运输这方面也比鱼虾方便,不容易死,损耗率低,是一项可以赚钱的项目。

  “薛伯,您家的蚕场规模有多少?每月结几茬茧,每茬多少斤?”林宝初直接谈起生意。

  “哈哈哈……”

  薛兴桑突然大笑,连他的驴都在甩耳朵,“爷,你家小夫人可真是爽利,是个做生意的料。”

  他是个生意场的老神棍,一眼就能看出来这个林宝初会做生意。

  “小夫人放心,爷都开口了,自然是你想要多少斤就有多少斤,不够的我帮你们凑来。”

  反正他们丰织县家家户户都养蚕,蚕蛹有的是。

  “那真是太谢谢了。”

  这对林宝初来说,简直是雪中送炭。

  因衙门旁边的荒地正在烧野草,他们无法招待薛兴桑。

  薛兴桑便只待了一会儿,就又骑着他的小毛驴走了。

  林宝初挽上沈戟的胳膊,“沈戟,你怎么认识薛伯的?”

  他们俩年纪相差甚大,忘年交啊。

  难得她靠他这么近,沈戟的耳朵变得又热又红,心怦怦怦直跳。

  他好像懂了那是什么,又好像没懂。

  总之,他很喜欢她的贴近。

  “这个是秘密,以后告诉你。”他卖了个关子。

  在不确定是否安全之前,不让她知晓也是为了保护她。

  他,不是表面上看到的那样,什么都不懂,也什么都不做。

  听他的意思,林宝初脱口而出,“嗯?难不成你还有马甲?”

  “马甲是什么?”

  “就是你还有不为人知的身份或很厉害的事情。”

  沈戟心中猛地一咯噔,看她的眼神即震惊又无奈。

  好似在感慨他家夫人的聪明,又希望她不要那么聪明才好。

  “怎么不说话?”林宝初死缠烂打,“是不是被我说中了。”

  “不是。”

  沈戟指着一片大火烧过,只留下满地黑灰的地方,“你看那儿有窝野兔。”

  林宝初循着他所指的方向看去。

  只见那片还冒着烟的黑色焦土上,有好几个凸出来的小土洞。

  在那些土洞口前,躺了七八只被烤得半熟的野兔子。

  “兔子!”

  “有肉吃了!”

  看到那副场景,林宝初的第一反应是吃肉,而不是为兔兔们感到难过。

  她有罪。

  不过兔子肉真的好香!

  林宝初提裙奔过去,大火刚刚漫过的地方,泥土还是烫的。

  她管不了那么多,丰耕县的日子太苦了。

  上次开荤还是吃鱼的时候。

  “沈戟,洞里还有活兔子!”林宝初大喊,“快回去找个箩筐来。”

  枯草烧得快,兔子洞又深。

  藏在洞里的兔子被烟雾熏晕了,一抓一个准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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