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永安侯府,陆乔潇脑海中回想方才在回程的车驾里,沈昱珩同她说,今年的皇家围猎她可以参加。
这不免让她想起,上一世自己摸个弓,擦个刀锋,裴瑾轩都会皱着眉头过来提点她,说她这样没有女人家的样子,与巡防司的武夫一般,野蛮又粗俗。
她不同意这个观点,却因对裴瑾轩的喜欢,压下来心中不满。
而今却有一人,对她说喜好本身是自由的,不该有男女之分。
男儿家若是喜欢,尚可织布刺绣,女儿家自然有舞刀弄枪拉满弓的自由。
方才,沈昱珩对她说的话,在耳边一次次回响:
“在这世间,男子可以做的事,女子亦可以,只要你想。”
不知怎的,陆乔潇脑海中反复晃过沈昱珩那清冷如佛子、又带着点魅意的脸。
也许是那人给予的力量,是她上一世少得到过的温情。
是对她的所作所为,默默的支持与信任。
他知道她喜欢骑马,也喜欢射箭,那是对自由的向往。
一颗沉寂已久的心忽然嘭嘭跳得厉害。
原先她本抱着试探沈昱珩的态度发问,但当他一口答应下来时,
她还是有些不敢相信——
这样一个世家循规蹈矩教导出来的子弟,一个旁人眼中心狠手辣的阴鸷权臣。
听沈昱珩说,圣上还有一个女儿,明珠公主,这次也会骊山行宫里来参加围猎。
早年间因明珠的生母熹贵妃在宫里难产而死,明珠公主向圣上特请为母妃在皇陵守孝三年,自此便干脆久居骊山行宫避世不出了。
据说此次明珠公主回来,是因为明珠前不久生了一场大病,病得都快死了。
圣上下令公主择日回宫调养身子,他不想失去这个从小被自己宠到大的女儿。
陆乔潇坐在房中,白芷给她揉捏肩膀。
她仔细回忆关于这位明珠公主的事,这位公主据说从小就是圣上最宝贝的孩子。
可惜明珠蒙尘,被人说是命不太好。
他们说她克死了亲娘熹贵妃,不让熹贵妃肚子里的胎儿出生,是个不祥之人。
自从十七岁离宫,到现在要被召回京城,已过去了七年之久。
可是——哪有那么多道听途说?
多半是有人在兴风作浪。
陆乔潇眯着微寒的眼,心中忽然有了想法。
感受到肩上的大力,她撒娇似地吃痛一声:“轻点轻点,酸。”
————
送完陆乔潇回永安侯府,沈昱珩的车驾明晃晃抬去了定安王府。
魏俨刚从宫中给李贵妃请安回来,心中正有郁闷无处消解呢。
见是沈昱珩来了,立刻清退了左右两侧喂葡萄美酒的侍妾,换上了一副嬉笑的脸:“长珏来了!快坐快坐!本王听说你最近与那永安侯府的大小姐打得火热,确有此事啊?”
沈昱珩眉眼间沁着淡淡的笑,“还要谢殿下相助,才能促成此事。”
魏俨极为满意地点点头,在朝中得了沈丞相的支持,他登临皇位的可能性就越大。
但他脸上的得意神色也仅仅停留了片刻,像是想起来什么事似的,便又垂下了头。
“最近有一事棘手啊,父皇要把明珠接回来。”
“经过这样多年,明珠和父皇怄气,当年吵成那般撕破脸的样子,父皇竟然还想着她。”魏俨眼中闪过一丝嫉妒。
他自诩高高在上,有尊贵的母族和得宠的亲娘,又在门门夫子考学的功课上尽心勉力,争取得到父皇的嘉奖。
但他怎么也想不到,他少年时期的噩梦,竟然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他的姐姐。
魏明珠,一个母族得不到任何助力的丫头片子。
父皇竟允准她与众皇子们一同听学,他通宵达旦温习的功课,她竟半日时间便能啃下来,并在夫子面前对答如流。
秦老先生都在父皇面前夸赞这个丫头片子有天赋。
还好当年有那事——让父皇和她离了心。
否则,真不知以父皇对她的重视程度,万一起了兴致拿这个皇位给她这个丫头坐呢?
沈昱珩清冷的嗓音打破了魏俨的思绪:“殿下,臣以为明珠公主长年流落在外,与圣上早已不同往日那样亲近,这点殿下大可放心。”
“倒是公主得病这事,不管是有人故意为之,还是无心之举,都可借着此事大做文章。”
魏俨猛然抬眸,眼中流露出一片喜色:“魏梧仗着自己手上有些兵权,就敢在朝堂上参我,的确是该给他点颜色瞧瞧!”
“可是…也不知道父皇是怎样的考虑。”魏俨很清楚,自己的想法无足轻重,最主要的是魏君明怎么考虑。
沈昱珩轻轻拨了下茶盏上的盖子,道:“殿下不必急,最近朝中参平阳王搜刮民脂明膏维系表面和平的本子不少,圣上对此事已经颇有不满。”
“户部帮着平阳王做了不少瞒天过海的事,若是能从此处切入,再找出平阳王谋害明珠公主的证据,想来殿下可心想事成。”
“长珏好计谋!”魏俨眼中爆闪着势在必得的精光,辅臣当如沈长珏!
“对了,你定了何时的亲事,本王必要去喝一杯喜酒,贺你与陆家姑娘喜结连理呀。”
魏俨嘴上话是这么说,心里倒不觉得沈昱珩这样孤高的人,真会像传闻里所说,很喜欢一个女人。
况且这个女人虽是永安侯府嫡女,却还不如两个庶女在京中的名声。
一副好牌打得稀烂的典范。
沈昱珩估计也只是应付家中族老娶亲的要求,但若与高门结亲,又怕父皇有所忌惮。
所以索性选了这么个不上不下的丫头放到家中去镇宅罢了!
“下月初六。”沈昱珩眸光清冷,捏着青花玲珑盏的指尖透着红。
“哈哈,美人在侧,你也真是心急呀。”魏俨抿了口茶,挡住了压平的嘴角。
沈长珏要娶亲了——
他的事呢?
他忽然想到了陆庸,不知上回与他说的方案,他考虑得如何了。
————
狩猎日不期而至,此乃皇家最为重视的活动之一,目的是让皇家子弟与宗室子弟齐聚一堂,共享欢时。
围猎也是为了皇家挑选出色的后备人才,更是皇帝考察众皇子功课的一个重要项。
然而,今年的规则有变,除了宗室子弟,本次狩猎同样允许女子参加。
据说,这个规则还是由平阳王亲自向圣上提出,竟还拿出花木兰从军的典故来,说女儿家也可成为朝之栋梁。
陆乔潇为了今日的盛事,特制了一身骑服。
宗室女子的服装,不宜过于高调,但也不能太简单以至于失了体面。
玄黑色的骑服间绣着暗紫色的花纹,像是在锦衣间绽开的罂粟花,魅惑又危险。
墨发高高束起尽显女儿英姿,一双明媚伶俐又暗藏锋芒。
她骑着棕色宝马迎着朗日而来,湛蓝的天和高悬的红日也黯然失色。
这不免让她想起,上一世自己摸个弓,擦个刀锋,裴瑾轩都会皱着眉头过来提点她,说她这样没有女人家的样子,与巡防司的武夫一般,野蛮又粗俗。
她不同意这个观点,却因对裴瑾轩的喜欢,压下来心中不满。
而今却有一人,对她说喜好本身是自由的,不该有男女之分。
男儿家若是喜欢,尚可织布刺绣,女儿家自然有舞刀弄枪拉满弓的自由。
方才,沈昱珩对她说的话,在耳边一次次回响:
“在这世间,男子可以做的事,女子亦可以,只要你想。”
不知怎的,陆乔潇脑海中反复晃过沈昱珩那清冷如佛子、又带着点魅意的脸。
也许是那人给予的力量,是她上一世少得到过的温情。
是对她的所作所为,默默的支持与信任。
他知道她喜欢骑马,也喜欢射箭,那是对自由的向往。
一颗沉寂已久的心忽然嘭嘭跳得厉害。
原先她本抱着试探沈昱珩的态度发问,但当他一口答应下来时,
她还是有些不敢相信——
这样一个世家循规蹈矩教导出来的子弟,一个旁人眼中心狠手辣的阴鸷权臣。
听沈昱珩说,圣上还有一个女儿,明珠公主,这次也会骊山行宫里来参加围猎。
早年间因明珠的生母熹贵妃在宫里难产而死,明珠公主向圣上特请为母妃在皇陵守孝三年,自此便干脆久居骊山行宫避世不出了。
据说此次明珠公主回来,是因为明珠前不久生了一场大病,病得都快死了。
圣上下令公主择日回宫调养身子,他不想失去这个从小被自己宠到大的女儿。
陆乔潇坐在房中,白芷给她揉捏肩膀。
她仔细回忆关于这位明珠公主的事,这位公主据说从小就是圣上最宝贝的孩子。
可惜明珠蒙尘,被人说是命不太好。
他们说她克死了亲娘熹贵妃,不让熹贵妃肚子里的胎儿出生,是个不祥之人。
自从十七岁离宫,到现在要被召回京城,已过去了七年之久。
可是——哪有那么多道听途说?
多半是有人在兴风作浪。
陆乔潇眯着微寒的眼,心中忽然有了想法。
感受到肩上的大力,她撒娇似地吃痛一声:“轻点轻点,酸。”
————
送完陆乔潇回永安侯府,沈昱珩的车驾明晃晃抬去了定安王府。
魏俨刚从宫中给李贵妃请安回来,心中正有郁闷无处消解呢。
见是沈昱珩来了,立刻清退了左右两侧喂葡萄美酒的侍妾,换上了一副嬉笑的脸:“长珏来了!快坐快坐!本王听说你最近与那永安侯府的大小姐打得火热,确有此事啊?”
沈昱珩眉眼间沁着淡淡的笑,“还要谢殿下相助,才能促成此事。”
魏俨极为满意地点点头,在朝中得了沈丞相的支持,他登临皇位的可能性就越大。
但他脸上的得意神色也仅仅停留了片刻,像是想起来什么事似的,便又垂下了头。
“最近有一事棘手啊,父皇要把明珠接回来。”
“经过这样多年,明珠和父皇怄气,当年吵成那般撕破脸的样子,父皇竟然还想着她。”魏俨眼中闪过一丝嫉妒。
他自诩高高在上,有尊贵的母族和得宠的亲娘,又在门门夫子考学的功课上尽心勉力,争取得到父皇的嘉奖。
但他怎么也想不到,他少年时期的噩梦,竟然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他的姐姐。
魏明珠,一个母族得不到任何助力的丫头片子。
父皇竟允准她与众皇子们一同听学,他通宵达旦温习的功课,她竟半日时间便能啃下来,并在夫子面前对答如流。
秦老先生都在父皇面前夸赞这个丫头片子有天赋。
还好当年有那事——让父皇和她离了心。
否则,真不知以父皇对她的重视程度,万一起了兴致拿这个皇位给她这个丫头坐呢?
沈昱珩清冷的嗓音打破了魏俨的思绪:“殿下,臣以为明珠公主长年流落在外,与圣上早已不同往日那样亲近,这点殿下大可放心。”
“倒是公主得病这事,不管是有人故意为之,还是无心之举,都可借着此事大做文章。”
魏俨猛然抬眸,眼中流露出一片喜色:“魏梧仗着自己手上有些兵权,就敢在朝堂上参我,的确是该给他点颜色瞧瞧!”
“可是…也不知道父皇是怎样的考虑。”魏俨很清楚,自己的想法无足轻重,最主要的是魏君明怎么考虑。
沈昱珩轻轻拨了下茶盏上的盖子,道:“殿下不必急,最近朝中参平阳王搜刮民脂明膏维系表面和平的本子不少,圣上对此事已经颇有不满。”
“户部帮着平阳王做了不少瞒天过海的事,若是能从此处切入,再找出平阳王谋害明珠公主的证据,想来殿下可心想事成。”
“长珏好计谋!”魏俨眼中爆闪着势在必得的精光,辅臣当如沈长珏!
“对了,你定了何时的亲事,本王必要去喝一杯喜酒,贺你与陆家姑娘喜结连理呀。”
魏俨嘴上话是这么说,心里倒不觉得沈昱珩这样孤高的人,真会像传闻里所说,很喜欢一个女人。
况且这个女人虽是永安侯府嫡女,却还不如两个庶女在京中的名声。
一副好牌打得稀烂的典范。
沈昱珩估计也只是应付家中族老娶亲的要求,但若与高门结亲,又怕父皇有所忌惮。
所以索性选了这么个不上不下的丫头放到家中去镇宅罢了!
“下月初六。”沈昱珩眸光清冷,捏着青花玲珑盏的指尖透着红。
“哈哈,美人在侧,你也真是心急呀。”魏俨抿了口茶,挡住了压平的嘴角。
沈长珏要娶亲了——
他的事呢?
他忽然想到了陆庸,不知上回与他说的方案,他考虑得如何了。
————
狩猎日不期而至,此乃皇家最为重视的活动之一,目的是让皇家子弟与宗室子弟齐聚一堂,共享欢时。
围猎也是为了皇家挑选出色的后备人才,更是皇帝考察众皇子功课的一个重要项。
然而,今年的规则有变,除了宗室子弟,本次狩猎同样允许女子参加。
据说,这个规则还是由平阳王亲自向圣上提出,竟还拿出花木兰从军的典故来,说女儿家也可成为朝之栋梁。
陆乔潇为了今日的盛事,特制了一身骑服。
宗室女子的服装,不宜过于高调,但也不能太简单以至于失了体面。
玄黑色的骑服间绣着暗紫色的花纹,像是在锦衣间绽开的罂粟花,魅惑又危险。
墨发高高束起尽显女儿英姿,一双明媚伶俐又暗藏锋芒。
她骑着棕色宝马迎着朗日而来,湛蓝的天和高悬的红日也黯然失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