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简单的理由,也是最无奈的理由。
留给薄绍洋的时间,真的不多了。
斐然的医术,不至于闻名遐迩,但也是领域内的翘楚。
能够让他束手无策的毒素,除了寄希望于欧沃华教授,斐然不知道还能找谁。
薄绍洋显然也是知道这个情况的,即使不情愿,也不能拒绝。
他还不到三十岁,饶是自认能够淡然面对死亡,可能有活的机会,谁会放弃。
更何况,他还有心爱的人,还有一个可爱的儿子。
想到布呦呦,薄绍洋目光沉着,闪过一抹柔光。
如果……自己真的离开,她会伤心吗?
“还有八天时间,你尽快做好准备,欧沃华教授一过来,立即启动救治方案。”
斐然的话,让薄绍洋回过神来。
他抬眼看向斐然,沉默了片刻时间。
“知道了,呦呦和小宝那里,劳烦你多照顾一下。”
仿佛交代后事一般,薄绍洋说完这话,起身离开了休息室。
傍晚,布呦呦和布小宝母子俩自大楼出来。
HK集团是非常标准的朝九晚五的工作,深秋的五点,太阳已经落山。
室外温度下降的有些快,母子俩一出来,齐齐打了个寒颤。
走到大楼外的马路边,原本想要招呼一辆出租车的。
却不想,布呦呦抬眼瞬间,就看到马路对面斐然靠在车门前点烟。
秋风瑟瑟,斐然穿着暖色风衣,修长的身型,再加上出色的外貌和气质。
来来往往的马路上,为他吸引了不少的目光。
布呦呦会开车,而和薄绍洋分开时,不仅别墅留给了她,还包括车库了的七辆豪车。
而最的布呦呦喜欢的,便是那辆银灰色的保时捷。
是那七辆豪车当中,最便宜,最低调的一辆。
不巧,昨日被送去保养,今天她带着布小宝,是打车过来的。
“是然叔叔。”
布小宝眼尖的认出了斐然,不等布呦呦开口,挣脱了她的手就朝斐然跑了过去。
原本布呦呦是不打算过去的,现在,不过去都不行了。
“巧合?”
布呦呦问出这话的时候,自己都觉得可笑。
这么巧合的事,那就不能称之为巧合了。
斐然笑了笑,一手抱着布小宝,一手打开了车门。
“特意等你下班的,要去外面吃,还是直接回去?”
听听,多么自然的一句话啊,不知道两人关系的,大概率会认为这是接老婆下班的丈夫。
布呦呦耸了耸肩膀,没有拒绝的钻进了后车厢。
有人送当然好了,还省了她打车的钱。
斐然和布小宝亲热了一会儿,随后把人塞进后车厢,进车启动。
下午五点,H市的路况不算好,绿灯时间短,红灯时间长的要人命。
一分半钟的红灯,车厢内除了布小宝叽叽喳喳的声音外,就只有斐然时不时的回应。
布呦呦沉默的坐在后车厢里,透过倒车镜,审视着驾驶座上的人。
没错,就是审视。
短短几日没见,她发现斐然又有了变化。
这让她不禁想起了在国外的时光,那时候的布呦呦青春靓丽。
虽带着一个年幼的孩子,但追她的人,还是络绎不绝。
国内的,国外的,学生,或是年少多金的富家子弟。
各式各样的人,各式各样的礼物,这其中,似乎只有斐然是最特殊的那个。
斐然从未开口说过要追求她,只是默默的陪在她的身边。
就像是个忠实的朋友,帮她照顾小宝,让她能在忙碌时,多了一丝偷闲的时光。
布呦呦神情有些恍惚,在这之前,她一直以为斐然就是知己好友。
而他的感情,自己是什么时候发现的呢?
好像是回国前夕,又好像是当年他无条件的对自己表达信任。
对小宝待若亲子时。
布呦呦不敢去深究,她只知道自己对斐然,除了感激外,就只剩亲情。
爱情可以割舍,亲情却不能抛弃。
在布呦呦眼里,斐然是特别的,是不能舍弃的。
但两人之间,她很确定没有什么刻骨铭心,产生不了**火花。
大概是布呦呦的目光有些炙热,驾驶座上的斐然,不自觉的握紧了方向盘。
“还没决定好要去哪里吃晚饭吗?要不要回去,我给你们露一手。”
平淡的语气,仿佛说了无数次,做了无数次。
布呦呦垂眸,话到嘴边不知道该如何拒绝。
“好啊,好啊,最爱吃然叔叔做的红烧肉了,小宝要吃!”
布小宝永远是那位捧场的人,有他在,想要气氛僵硬都难。
有了回应,布呦呦的回答变得可有可无。
车子行驶在马路上,走走停停,明明二十分钟的路程,因为路况,竟是走了一个小时。
回到别墅,布呦呦留下吴姐照看着斐然,自己待着布小宝回了楼上。
母子俩换好居家服,再下来时,客厅已经不见了斐然的踪影。
吴姐偷摸摸的走了过来,而厨房里明显有翻炒的声音。
“呦呦,斐先生好厉害,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会熟练做饭的大家少爷呢。”
吴姐很是惊奇,她虽不是富人,但在富人圈子里工作了十多年,见到的人还是不少的。
有纨绔,有精英,但这些人,都有一个共性,那就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习惯。
即便是薄绍洋,也从未进过厨房,更别说像厨房那位,动作如此娴熟了。
布小宝早就跑去了厨房,听着里面传来的嬉笑声,布呦呦慢慢走了过去。
厨房里,穿着针织衫的斐然身前围着围裙。
卡通的围裙,上面印满了黄色的皮卡丘,是吴姐喜欢的。
看吴姐穿戴时,觉得有趣。现在换成了斐然,总有种辣眼睛的感觉。
布呦呦双手环胸,依靠在厨房门口。
“妈咪,红烧肉哟,然叔叔最拿手的菜。”
看得出来,布小宝很激动。
布呦呦恍然想起,意外认识了斐然,第二次见面,就是在他的公寓里。
而自那次开始,自家儿子似乎就爱上了红烧肉。
“哇,还有油焖大虾耶,妈咪的最爱,然叔叔好偏心哦。”
“哇哇,我看到了什么,菠萝咕噜肉,要吃,要吃!”
留给薄绍洋的时间,真的不多了。
斐然的医术,不至于闻名遐迩,但也是领域内的翘楚。
能够让他束手无策的毒素,除了寄希望于欧沃华教授,斐然不知道还能找谁。
薄绍洋显然也是知道这个情况的,即使不情愿,也不能拒绝。
他还不到三十岁,饶是自认能够淡然面对死亡,可能有活的机会,谁会放弃。
更何况,他还有心爱的人,还有一个可爱的儿子。
想到布呦呦,薄绍洋目光沉着,闪过一抹柔光。
如果……自己真的离开,她会伤心吗?
“还有八天时间,你尽快做好准备,欧沃华教授一过来,立即启动救治方案。”
斐然的话,让薄绍洋回过神来。
他抬眼看向斐然,沉默了片刻时间。
“知道了,呦呦和小宝那里,劳烦你多照顾一下。”
仿佛交代后事一般,薄绍洋说完这话,起身离开了休息室。
傍晚,布呦呦和布小宝母子俩自大楼出来。
HK集团是非常标准的朝九晚五的工作,深秋的五点,太阳已经落山。
室外温度下降的有些快,母子俩一出来,齐齐打了个寒颤。
走到大楼外的马路边,原本想要招呼一辆出租车的。
却不想,布呦呦抬眼瞬间,就看到马路对面斐然靠在车门前点烟。
秋风瑟瑟,斐然穿着暖色风衣,修长的身型,再加上出色的外貌和气质。
来来往往的马路上,为他吸引了不少的目光。
布呦呦会开车,而和薄绍洋分开时,不仅别墅留给了她,还包括车库了的七辆豪车。
而最的布呦呦喜欢的,便是那辆银灰色的保时捷。
是那七辆豪车当中,最便宜,最低调的一辆。
不巧,昨日被送去保养,今天她带着布小宝,是打车过来的。
“是然叔叔。”
布小宝眼尖的认出了斐然,不等布呦呦开口,挣脱了她的手就朝斐然跑了过去。
原本布呦呦是不打算过去的,现在,不过去都不行了。
“巧合?”
布呦呦问出这话的时候,自己都觉得可笑。
这么巧合的事,那就不能称之为巧合了。
斐然笑了笑,一手抱着布小宝,一手打开了车门。
“特意等你下班的,要去外面吃,还是直接回去?”
听听,多么自然的一句话啊,不知道两人关系的,大概率会认为这是接老婆下班的丈夫。
布呦呦耸了耸肩膀,没有拒绝的钻进了后车厢。
有人送当然好了,还省了她打车的钱。
斐然和布小宝亲热了一会儿,随后把人塞进后车厢,进车启动。
下午五点,H市的路况不算好,绿灯时间短,红灯时间长的要人命。
一分半钟的红灯,车厢内除了布小宝叽叽喳喳的声音外,就只有斐然时不时的回应。
布呦呦沉默的坐在后车厢里,透过倒车镜,审视着驾驶座上的人。
没错,就是审视。
短短几日没见,她发现斐然又有了变化。
这让她不禁想起了在国外的时光,那时候的布呦呦青春靓丽。
虽带着一个年幼的孩子,但追她的人,还是络绎不绝。
国内的,国外的,学生,或是年少多金的富家子弟。
各式各样的人,各式各样的礼物,这其中,似乎只有斐然是最特殊的那个。
斐然从未开口说过要追求她,只是默默的陪在她的身边。
就像是个忠实的朋友,帮她照顾小宝,让她能在忙碌时,多了一丝偷闲的时光。
布呦呦神情有些恍惚,在这之前,她一直以为斐然就是知己好友。
而他的感情,自己是什么时候发现的呢?
好像是回国前夕,又好像是当年他无条件的对自己表达信任。
对小宝待若亲子时。
布呦呦不敢去深究,她只知道自己对斐然,除了感激外,就只剩亲情。
爱情可以割舍,亲情却不能抛弃。
在布呦呦眼里,斐然是特别的,是不能舍弃的。
但两人之间,她很确定没有什么刻骨铭心,产生不了**火花。
大概是布呦呦的目光有些炙热,驾驶座上的斐然,不自觉的握紧了方向盘。
“还没决定好要去哪里吃晚饭吗?要不要回去,我给你们露一手。”
平淡的语气,仿佛说了无数次,做了无数次。
布呦呦垂眸,话到嘴边不知道该如何拒绝。
“好啊,好啊,最爱吃然叔叔做的红烧肉了,小宝要吃!”
布小宝永远是那位捧场的人,有他在,想要气氛僵硬都难。
有了回应,布呦呦的回答变得可有可无。
车子行驶在马路上,走走停停,明明二十分钟的路程,因为路况,竟是走了一个小时。
回到别墅,布呦呦留下吴姐照看着斐然,自己待着布小宝回了楼上。
母子俩换好居家服,再下来时,客厅已经不见了斐然的踪影。
吴姐偷摸摸的走了过来,而厨房里明显有翻炒的声音。
“呦呦,斐先生好厉害,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会熟练做饭的大家少爷呢。”
吴姐很是惊奇,她虽不是富人,但在富人圈子里工作了十多年,见到的人还是不少的。
有纨绔,有精英,但这些人,都有一个共性,那就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习惯。
即便是薄绍洋,也从未进过厨房,更别说像厨房那位,动作如此娴熟了。
布小宝早就跑去了厨房,听着里面传来的嬉笑声,布呦呦慢慢走了过去。
厨房里,穿着针织衫的斐然身前围着围裙。
卡通的围裙,上面印满了黄色的皮卡丘,是吴姐喜欢的。
看吴姐穿戴时,觉得有趣。现在换成了斐然,总有种辣眼睛的感觉。
布呦呦双手环胸,依靠在厨房门口。
“妈咪,红烧肉哟,然叔叔最拿手的菜。”
看得出来,布小宝很激动。
布呦呦恍然想起,意外认识了斐然,第二次见面,就是在他的公寓里。
而自那次开始,自家儿子似乎就爱上了红烧肉。
“哇,还有油焖大虾耶,妈咪的最爱,然叔叔好偏心哦。”
“哇哇,我看到了什么,菠萝咕噜肉,要吃,要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