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1章 群星选中的
埃德最近十分困扰。
在原本的预想中,他应该是救世主一般的存在,
想一想吧,他隱姓埋名藏身於市並中,作为侠盗每日行侠仗义劫富济贫,找出这场大雪背后埋藏的阴谋,再悄悄找到那个血族完成悬赏,拿著霍华德的头颅堂堂正正出现在所有人面前,大声宣告说没错他就是做到这一切的人,是这座城的救主!
这正是侠义之道的体现。
问题在於埃德的计划被打破了,现在所有人都在討论远道而来的欢歌商会,还有他们那个半龙人商会长,没有人在乎“夜影侠盗”这么个小偷小摸的不入流之辈。
埃德彰显侠义的计划还未施行,就遭受了巨大的挫折。
更重要的是夏茉提莉横空而过的时候,当时埃德正在赌坊里头一掷千金,以展现自己的豪迈。
可惜他精准地猜出所有点数时大家都听到龙吼,没人在意他的精彩表现,
埃德也不得不看过去,再根据夏茉提莉的表现推测,他应该打不过这个半龙人。
埃德不会怀疑自己的天赋和实力,因为他是目前傲慢领最年轻的超阶,这一向是他自豪的地方;
可是现在年轻成了他的劣势,他缺少积累和底蕴,对上这些真正顶尖的超阶有些力不从心一一至少埃德本人深信这只是年龄的原因。
现在埃德在思考究竟如何才能挽拯救他的计划。
揭露身份拋头露面一定是要在进行足够铺垫之后,自己的行动也要在暗中进行,绝不能和那些可恶的披看官皮的政府同流合污。
猎杀霍华德一定是足以让人惊嘆的壮举,问题在於目前他还是没查出霍华德究竟藏身於何处,在见证夏茉提莉散发的力量后,埃德也开始对比自已和那些站在圣者大门前的人究竟有何差距。
但是这座城里还有能够证明侠义的地方,也一定能够打响夜影游侠的名声。
就是那座突然出现的地下城!
开闢探索崭新的地下城,不管在什么时候都是令人铭记的壮举。
独行的英雄会受人讚誉,但拥有同行的队伍同样是桩美谈,近五十年来传奇中的传奇、英雄中的英雄,群星剑圣弗兰弗肯的故事里总有他的星辰之怒还有数之不尽的红顏。
埃德坚信侠义的道路绝不孤独,攻克地下城这种事就应该找到属於自己的队伍再去做於是埃德去找到了身上侠义之魂闪闪发光的人。
“嘿,弗兰肯斯坦,又见面了!”埃德向弗兰打著招呼,“看起来命运总会促使英雄们在侠义的道路上相会。”
弗兰挑眉看著面前双手抱胸背靠墙壁的游侠:“你蹲点我多久了”
埃德摇著食指:“不,这只是偶然的相遇。”
弗兰说:“你的周围没有脚印。现在的雪小了很多,想要让脚印完全消失,需要不短的时间。还是说你是飞到这地方直接站著的”
“飞檐走壁是游侠的代名词。”
弗兰嘆了口气:“好吧,游侠先生,我现在很忙,就不打扰你飞檐走壁了。”
埃德露出笑容:“嘿,弗兰肯斯坦,刚刚只是个玩笑,我確实是专程来找你的,事实证明我的决定没错,你果然是个值得费时间的傢伙。”
他张开手向周围示意:“瞧瞧你这敏锐的洞察力,一见面就把所有事情弄得一清二楚;瞧瞧你那自尊的態度,即使面对我这样强大的游侠依旧不卑不亢;你天生就是要当游侠的!”
弗兰说:“不要浪费时间,直接进入正题吧。”
“爽快!”埃德竖起大拇指,“我想邀请你成为夜影侠盗的同伴—”
“我拒绝。”
埃德说:“不是上次的提议,而是临时的合作,我要你和我一起攻克那座地下城,到时候全城都会传颂我们的名號。想一想吧,那是多么令人骄傲的事情,全城都会知道我们的侠义!”
弗兰很怀疑“侠义”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不过正好他需要一个暂时消失在明面上的理由,所以不打算拒绝送上门的劳动力。
“我可以答应你。”
“那就太好了——”
“不过—”
埃德很快就知道弗兰口中的“不过”是什么。
他被弗兰带到一间屋子,看到了几个攒聚在一起的冒险者。
埃德问:“你本来就打算进地下城对吗”
弗兰点头:“嗯。”
“这正可谓是英雄所见略同,果然是命运驱使我们在侠义的道路上相逢!”埃德显得相当高兴。
弗兰不认同他的说法,但显然埃德深以为然。
不过发展並不顺利。
“我认可你的侠义,但是这几个人一一”埃德拉长了语调,审视地看著面前几人,“他们够资格么”
剑盾家族的乌列。
风笛冒险团仅存的三人,海恩,红焰,还有快腿。
以及亡灵法师塔薇,嗯,这个真的是塔薇。
正如所有刻板印象一样,魔法师都有著极度的自尊自傲,绝不容许別人轻视怠慢自己,所以红焰再度开口:“你是什么人,怎么敢说出这种话”
“我是什么人”终於听到有人对自己的身份发问,埃德却並不直接回答,因为游侠的身份总要在故事最后揭露才显得震撼人心,此前只有真正的同伴能够得知。
他一手撩起头髮,露出邪魅的笑容:“我正是夜影侠盗!”
寂静。
乌列和风笛冒险团满脑子都是地下城,只有红焰將大量心思用於研究之前看到的那个恶魔魔法。
至於塔薇,她歷来只对死人感兴趣,最近要加上弗兰和柯蕾娜,不过也只有柯蕾娜一个勉强算是个活人。
埃德的名声並不如他想的大,红焰並不打算对名不见经传之辈客气:“你———“
红焰的话没来得及说完,剑尖抵在她的脖颈,埃德儘量摆著帅气的持剑姿势:“我这样强大的游侠,当然有审视你们的资格。”
风笛冒险团的两人对视一眼,面色有些古怪。
总感觉到了白湖城以后,这一幕他们已经看过几次了。
红焰甚至没什么瞬间落败的挫折感,觉得有些习惯这种事了。
不过也算不上担心。
因为弗兰就在这里。
“你们身上有什么侠义之道吗”
在他发问之后,几人更加茫然。
什么叫做.—侠义之道
弗兰无奈地简短地说了几人的故事,甚至用上些许艺术加工,突出荣耀与羈绊。
埃德摸著下巴:“原来如此,倒也勉强算是有点侠义,可以成为我的传说的配角。”
如果不是埃德刚刚露了一手镇住他们,估计几人就要把他当傻子了一一事实上现在也是,只不过是有些强大的傻子。
然而埃德的追问並未到此为止,他的身子微微前倾,目光危险地看著塔薇。
虽然隱没在斗篷中的体態相似,但埃德总觉得这个人似乎和他那天在雪中看到的有些变化。
“这位女士的侠义呢”
一只手按住他的肩膀。
“那与你无关,离她远点。”弗兰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游侠先生,適可而止。”
一时气氛剑拔弩张。
有人伺机而动,有人准备拔剑弗兰平静地与埃德对视。
埃德从塔薇面前倒退一步,然后放声大笑起来:“你果然是个侠义之人!那我就不问了。”
这样不畏强大寧折不弯的人,才配称得上侠义,
显然在埃德的认知中侠义涵盖了极其广大的含义,估计把所有美德都包含得差不多了。
埃德饶有兴致地观察房间:“食物,道具,备用武器不错,准备得足够充分,我们该出发了!”
“不,不该由你发號施令。”塔薇幽幽开口,“统领这只队伍的人並不是你。”
她凝视埃德,毫不退缩。
埃德耸了耸肩:“我知道我知道,初来乍到当然不会抢人抢地盘,那並非侠义之举。”
这个女人绝不是那天自己看到的那个。
她的身上有股尸臭。
她的存在並不超然。
不过换女人是很正常的事,埃德自己也是个风流之人,只当是弗兰的小情趣。
他拍了拍弗兰的肩膀:“不用在意,那么,请你发號施令吧,弗兰肯斯坦。”
弗兰点了点头:“出发吧。”
弗兰进入地下城的时候,这座城市並没有出现什么新的变化,少那么一个人或者几个人对大家並不会有什么影响。
但对某些人来说,他们终於等到弗兰的离开。
斯塔克家在经歷无异於“抄家”的变故后,僕从奴隶们被遣散,家族成员也被遣往各处自谋生路。
甚至於养了那么久的狗,城里人都能分到一口肉,只有斯塔克们连看都不能看一眼。
至於这些养尊处优不学无术的家族子弟要怎么自谋生路,那就是他们自己的事了,因为戴蒙德命令让这些人“生死自负”。
他们没有得到任何优待。
走投无路的人试著作奸犯科偷鸡摸狗,这些人都被逮捕后投入大牢等候审判。
拜尔斯塔克,这个斯塔克家未来的继承人同样也在牢里,被捕的缘由是他试图上街偷別人的狗,还试图把那条狗当作自己的儿子。
甚至於他当仁不让,是第一个进大牢的。
甚至於因为他的身份特殊,他被单独监押,隔绝他人。
隨著这个荒谬的继承人被投入大牢,斯塔克家的统治彻底成为过去,而肥头大耳的拜尔此时正坐在乾草上休息。
四下无人。
他不再穿著滑稽可笑的正装一一那套衣服早就被他卖掉,身上的肥肉似乎也消减许多。
那张愚蠢而又丑陋的脸上也不再是过往轻浮的神色,取而代之的是深深的阴暗与狠戾,宛如一朝之间,从狗变成了狠。
“弗兰肯斯坦,那颗暴怒领的钉子终於离开了。”
拜尔幽幽说著。
他深居牢狱,却依旧清楚地知道外面发生的事情。
甚至於知道“暴怒领的钉子”。
他知道得很多,也知道暴怒领那位辅政官近乎恐怖的能力,深怕不知何时陷入计谋的罗网。
直到捨弃布置已久的斯塔克家族,捨弃那些原本用於接引恶魔的狗种,用那些东西吸引弗兰肯斯坦的注意,让他自以为摧毁了一切。
独自来到这所监狱之中,拜尔才略微感到安寧。
他站了起来,那肥胖的身躯竟然隱隱像是融化,油脂从身上流出。
原本不必如此仓促,但是父亲愚蠢的尝试让他不得不拋弃一切,暴怒领的钉子一定会发觉事情不对。
加文斯塔克曾让弗兰跟看拜尔去看斗狗。
那是他的孤注一掷,不明所以的下人以为加文才是实际的掌权人。
那並不是为了支开弗兰单独和其他人谈话,而是为了让弗兰看到斗狗场的异常,连那些衣物碎片都是他穷尽一切手段才能故意留下的。
这么做的目的很简单,为了让这个在白湖城中声名鹊起的人救下他。
从他的儿子拜尔斯塔克手上救下他,
父子之中確实有人是傀儡,只不过那个傀儡是加文。
弗兰並没有救下他,事情暴露之后,拜尔给了加文惩罚。
所以加文在眾目之下变成恶魔,承担家族所有邪恶的罪责,无论如何张口却只能发出狗叫。
拜尔面色越发阴沉。
父亲死了不足为道。
他的狗却也都死了,这是弒亲之仇,不能不报,
拜尔站在栏杆前,肥胖的身子像是油脂一样从栏杆里流出,最后他离开牢笼。
群星选择了迈尔斯,傲慢公选择了拜尔,很多年前阿尔诺迎娶白湖夫人的时候,傲慢公就在斯塔克家族中选择他的棋子。
白湖夫人拜尔阴狠的目光中流露出深入骨髓的恐惧。
那个温柔的善良的无数人尊敬的白湖夫人。
那个一举一动永远正確的白湖夫人。
那个群星选中的白湖夫人。
什么能让一个魔法师捨弃对真理的追求呢
爱情
理想
正义
不。
是群星。
只有群星。
阿尔诺就任白湖伯爵之初並未受到针对,直至他迎娶白湖夫人。
他以为那是因为傲慢公恼怒於他脱离掌控。
实际上那是傲慢公愤怒於群星竟然插手他的统治。
此时此刻,那个女人的骸骨想必已经成了地下城的核心,隨著时间的流逝核心会完善。
群星会找到信標。
傲慢公要掠夺信標,做他超凡入圣的根基。
群星剑圣弗兰弗肯能做到的事,他没理由做不到。
一切都是彼此博弈默许后的结果。
拜尔是傲慢公为掠夺信標留下的手笔,他將要开始行动。
而这座本应只有一人的监狱,拜尔的隔壁却还有一个灰精灵。
莱蒂希婭翘著腿坐在乾草上,想著终於露出马脚了。
埃德最近十分困扰。
在原本的预想中,他应该是救世主一般的存在,
想一想吧,他隱姓埋名藏身於市並中,作为侠盗每日行侠仗义劫富济贫,找出这场大雪背后埋藏的阴谋,再悄悄找到那个血族完成悬赏,拿著霍华德的头颅堂堂正正出现在所有人面前,大声宣告说没错他就是做到这一切的人,是这座城的救主!
这正是侠义之道的体现。
问题在於埃德的计划被打破了,现在所有人都在討论远道而来的欢歌商会,还有他们那个半龙人商会长,没有人在乎“夜影侠盗”这么个小偷小摸的不入流之辈。
埃德彰显侠义的计划还未施行,就遭受了巨大的挫折。
更重要的是夏茉提莉横空而过的时候,当时埃德正在赌坊里头一掷千金,以展现自己的豪迈。
可惜他精准地猜出所有点数时大家都听到龙吼,没人在意他的精彩表现,
埃德也不得不看过去,再根据夏茉提莉的表现推测,他应该打不过这个半龙人。
埃德不会怀疑自己的天赋和实力,因为他是目前傲慢领最年轻的超阶,这一向是他自豪的地方;
可是现在年轻成了他的劣势,他缺少积累和底蕴,对上这些真正顶尖的超阶有些力不从心一一至少埃德本人深信这只是年龄的原因。
现在埃德在思考究竟如何才能挽拯救他的计划。
揭露身份拋头露面一定是要在进行足够铺垫之后,自己的行动也要在暗中进行,绝不能和那些可恶的披看官皮的政府同流合污。
猎杀霍华德一定是足以让人惊嘆的壮举,问题在於目前他还是没查出霍华德究竟藏身於何处,在见证夏茉提莉散发的力量后,埃德也开始对比自已和那些站在圣者大门前的人究竟有何差距。
但是这座城里还有能够证明侠义的地方,也一定能够打响夜影游侠的名声。
就是那座突然出现的地下城!
开闢探索崭新的地下城,不管在什么时候都是令人铭记的壮举。
独行的英雄会受人讚誉,但拥有同行的队伍同样是桩美谈,近五十年来传奇中的传奇、英雄中的英雄,群星剑圣弗兰弗肯的故事里总有他的星辰之怒还有数之不尽的红顏。
埃德坚信侠义的道路绝不孤独,攻克地下城这种事就应该找到属於自己的队伍再去做於是埃德去找到了身上侠义之魂闪闪发光的人。
“嘿,弗兰肯斯坦,又见面了!”埃德向弗兰打著招呼,“看起来命运总会促使英雄们在侠义的道路上相会。”
弗兰挑眉看著面前双手抱胸背靠墙壁的游侠:“你蹲点我多久了”
埃德摇著食指:“不,这只是偶然的相遇。”
弗兰说:“你的周围没有脚印。现在的雪小了很多,想要让脚印完全消失,需要不短的时间。还是说你是飞到这地方直接站著的”
“飞檐走壁是游侠的代名词。”
弗兰嘆了口气:“好吧,游侠先生,我现在很忙,就不打扰你飞檐走壁了。”
埃德露出笑容:“嘿,弗兰肯斯坦,刚刚只是个玩笑,我確实是专程来找你的,事实证明我的决定没错,你果然是个值得费时间的傢伙。”
他张开手向周围示意:“瞧瞧你这敏锐的洞察力,一见面就把所有事情弄得一清二楚;瞧瞧你那自尊的態度,即使面对我这样强大的游侠依旧不卑不亢;你天生就是要当游侠的!”
弗兰说:“不要浪费时间,直接进入正题吧。”
“爽快!”埃德竖起大拇指,“我想邀请你成为夜影侠盗的同伴—”
“我拒绝。”
埃德说:“不是上次的提议,而是临时的合作,我要你和我一起攻克那座地下城,到时候全城都会传颂我们的名號。想一想吧,那是多么令人骄傲的事情,全城都会知道我们的侠义!”
弗兰很怀疑“侠义”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不过正好他需要一个暂时消失在明面上的理由,所以不打算拒绝送上门的劳动力。
“我可以答应你。”
“那就太好了——”
“不过—”
埃德很快就知道弗兰口中的“不过”是什么。
他被弗兰带到一间屋子,看到了几个攒聚在一起的冒险者。
埃德问:“你本来就打算进地下城对吗”
弗兰点头:“嗯。”
“这正可谓是英雄所见略同,果然是命运驱使我们在侠义的道路上相逢!”埃德显得相当高兴。
弗兰不认同他的说法,但显然埃德深以为然。
不过发展並不顺利。
“我认可你的侠义,但是这几个人一一”埃德拉长了语调,审视地看著面前几人,“他们够资格么”
剑盾家族的乌列。
风笛冒险团仅存的三人,海恩,红焰,还有快腿。
以及亡灵法师塔薇,嗯,这个真的是塔薇。
正如所有刻板印象一样,魔法师都有著极度的自尊自傲,绝不容许別人轻视怠慢自己,所以红焰再度开口:“你是什么人,怎么敢说出这种话”
“我是什么人”终於听到有人对自己的身份发问,埃德却並不直接回答,因为游侠的身份总要在故事最后揭露才显得震撼人心,此前只有真正的同伴能够得知。
他一手撩起头髮,露出邪魅的笑容:“我正是夜影侠盗!”
寂静。
乌列和风笛冒险团满脑子都是地下城,只有红焰將大量心思用於研究之前看到的那个恶魔魔法。
至於塔薇,她歷来只对死人感兴趣,最近要加上弗兰和柯蕾娜,不过也只有柯蕾娜一个勉强算是个活人。
埃德的名声並不如他想的大,红焰並不打算对名不见经传之辈客气:“你———“
红焰的话没来得及说完,剑尖抵在她的脖颈,埃德儘量摆著帅气的持剑姿势:“我这样强大的游侠,当然有审视你们的资格。”
风笛冒险团的两人对视一眼,面色有些古怪。
总感觉到了白湖城以后,这一幕他们已经看过几次了。
红焰甚至没什么瞬间落败的挫折感,觉得有些习惯这种事了。
不过也算不上担心。
因为弗兰就在这里。
“你们身上有什么侠义之道吗”
在他发问之后,几人更加茫然。
什么叫做.—侠义之道
弗兰无奈地简短地说了几人的故事,甚至用上些许艺术加工,突出荣耀与羈绊。
埃德摸著下巴:“原来如此,倒也勉强算是有点侠义,可以成为我的传说的配角。”
如果不是埃德刚刚露了一手镇住他们,估计几人就要把他当傻子了一一事实上现在也是,只不过是有些强大的傻子。
然而埃德的追问並未到此为止,他的身子微微前倾,目光危险地看著塔薇。
虽然隱没在斗篷中的体態相似,但埃德总觉得这个人似乎和他那天在雪中看到的有些变化。
“这位女士的侠义呢”
一只手按住他的肩膀。
“那与你无关,离她远点。”弗兰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游侠先生,適可而止。”
一时气氛剑拔弩张。
有人伺机而动,有人准备拔剑弗兰平静地与埃德对视。
埃德从塔薇面前倒退一步,然后放声大笑起来:“你果然是个侠义之人!那我就不问了。”
这样不畏强大寧折不弯的人,才配称得上侠义,
显然在埃德的认知中侠义涵盖了极其广大的含义,估计把所有美德都包含得差不多了。
埃德饶有兴致地观察房间:“食物,道具,备用武器不错,准备得足够充分,我们该出发了!”
“不,不该由你发號施令。”塔薇幽幽开口,“统领这只队伍的人並不是你。”
她凝视埃德,毫不退缩。
埃德耸了耸肩:“我知道我知道,初来乍到当然不会抢人抢地盘,那並非侠义之举。”
这个女人绝不是那天自己看到的那个。
她的身上有股尸臭。
她的存在並不超然。
不过换女人是很正常的事,埃德自己也是个风流之人,只当是弗兰的小情趣。
他拍了拍弗兰的肩膀:“不用在意,那么,请你发號施令吧,弗兰肯斯坦。”
弗兰点了点头:“出发吧。”
弗兰进入地下城的时候,这座城市並没有出现什么新的变化,少那么一个人或者几个人对大家並不会有什么影响。
但对某些人来说,他们终於等到弗兰的离开。
斯塔克家在经歷无异於“抄家”的变故后,僕从奴隶们被遣散,家族成员也被遣往各处自谋生路。
甚至於养了那么久的狗,城里人都能分到一口肉,只有斯塔克们连看都不能看一眼。
至於这些养尊处优不学无术的家族子弟要怎么自谋生路,那就是他们自己的事了,因为戴蒙德命令让这些人“生死自负”。
他们没有得到任何优待。
走投无路的人试著作奸犯科偷鸡摸狗,这些人都被逮捕后投入大牢等候审判。
拜尔斯塔克,这个斯塔克家未来的继承人同样也在牢里,被捕的缘由是他试图上街偷別人的狗,还试图把那条狗当作自己的儿子。
甚至於他当仁不让,是第一个进大牢的。
甚至於因为他的身份特殊,他被单独监押,隔绝他人。
隨著这个荒谬的继承人被投入大牢,斯塔克家的统治彻底成为过去,而肥头大耳的拜尔此时正坐在乾草上休息。
四下无人。
他不再穿著滑稽可笑的正装一一那套衣服早就被他卖掉,身上的肥肉似乎也消减许多。
那张愚蠢而又丑陋的脸上也不再是过往轻浮的神色,取而代之的是深深的阴暗与狠戾,宛如一朝之间,从狗变成了狠。
“弗兰肯斯坦,那颗暴怒领的钉子终於离开了。”
拜尔幽幽说著。
他深居牢狱,却依旧清楚地知道外面发生的事情。
甚至於知道“暴怒领的钉子”。
他知道得很多,也知道暴怒领那位辅政官近乎恐怖的能力,深怕不知何时陷入计谋的罗网。
直到捨弃布置已久的斯塔克家族,捨弃那些原本用於接引恶魔的狗种,用那些东西吸引弗兰肯斯坦的注意,让他自以为摧毁了一切。
独自来到这所监狱之中,拜尔才略微感到安寧。
他站了起来,那肥胖的身躯竟然隱隱像是融化,油脂从身上流出。
原本不必如此仓促,但是父亲愚蠢的尝试让他不得不拋弃一切,暴怒领的钉子一定会发觉事情不对。
加文斯塔克曾让弗兰跟看拜尔去看斗狗。
那是他的孤注一掷,不明所以的下人以为加文才是实际的掌权人。
那並不是为了支开弗兰单独和其他人谈话,而是为了让弗兰看到斗狗场的异常,连那些衣物碎片都是他穷尽一切手段才能故意留下的。
这么做的目的很简单,为了让这个在白湖城中声名鹊起的人救下他。
从他的儿子拜尔斯塔克手上救下他,
父子之中確实有人是傀儡,只不过那个傀儡是加文。
弗兰並没有救下他,事情暴露之后,拜尔给了加文惩罚。
所以加文在眾目之下变成恶魔,承担家族所有邪恶的罪责,无论如何张口却只能发出狗叫。
拜尔面色越发阴沉。
父亲死了不足为道。
他的狗却也都死了,这是弒亲之仇,不能不报,
拜尔站在栏杆前,肥胖的身子像是油脂一样从栏杆里流出,最后他离开牢笼。
群星选择了迈尔斯,傲慢公选择了拜尔,很多年前阿尔诺迎娶白湖夫人的时候,傲慢公就在斯塔克家族中选择他的棋子。
白湖夫人拜尔阴狠的目光中流露出深入骨髓的恐惧。
那个温柔的善良的无数人尊敬的白湖夫人。
那个一举一动永远正確的白湖夫人。
那个群星选中的白湖夫人。
什么能让一个魔法师捨弃对真理的追求呢
爱情
理想
正义
不。
是群星。
只有群星。
阿尔诺就任白湖伯爵之初並未受到针对,直至他迎娶白湖夫人。
他以为那是因为傲慢公恼怒於他脱离掌控。
实际上那是傲慢公愤怒於群星竟然插手他的统治。
此时此刻,那个女人的骸骨想必已经成了地下城的核心,隨著时间的流逝核心会完善。
群星会找到信標。
傲慢公要掠夺信標,做他超凡入圣的根基。
群星剑圣弗兰弗肯能做到的事,他没理由做不到。
一切都是彼此博弈默许后的结果。
拜尔是傲慢公为掠夺信標留下的手笔,他將要开始行动。
而这座本应只有一人的监狱,拜尔的隔壁却还有一个灰精灵。
莱蒂希婭翘著腿坐在乾草上,想著终於露出马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