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数千流寇,已被我尽数剿灭-《上山为匪:开局捡漏六房压寨夫人》

  周老爷裹紧了身上的棉衣,踩着乡间积雪的小道,每一步都沉重得像是灌了铅。

  风雪依旧,村中却多了不少生面孔。

  那些从别处逃来的难民,三三两两蜷缩在屋檐下,眼神麻木,仿佛一群等待风雪将自己掩埋的活死人。

  一个饿得脱了形的汉子想凑上前,却被周家家婆手中那根长棍的影子,吓得连滚带爬地缩了回去。

  村子中央,一座夯土筑成的邬堡内,更是愁云惨淡。

  周老爷一推开厚重的木门。

  李老爷烦躁地来回踱步,一见到他,便迎了上来。

  “老周!你可算来了!”

  李老爷一把抓住他的袖子,声音都变了调。

  “那姓沈的小子……怎么还不回来?三天了啊!莫不是卷了咱们的银子兵器,跑了?!”

  整个安平乡的希望,都押在了沈泽一人身上。

  这赌注,太大了!

  大到他们输不起!

  周老爷沉默了半晌,浑浊的眼珠里闪过一丝异样的光。

  他缓缓挣开李老爷的手,走到火盆边,声音沙哑。

  “他若是跑了……反倒是好事。”

  “咱们周家,都得烧高香!”

  李老爷当场愣住,满脸的不可思议。

  “你这是说的什么浑话!他跑了,那些流寇打过来,我们怎么办?!”

  “怎么办?”

  周老爷惨然一笑,那笑容比哭还难看。

  “他若只是跑了,我们顶多是破财。可若是他没跑,而是带着那群山匪,打输了,或是干脆也成了流寇,你觉得他会先抢谁?!”

  “咱们送钱送马,在他眼里,就是最肥的那头羊!”

  “嘶——”

  李老爷倒抽一口冷气,只觉得一股寒意从脚底板直冲天灵盖!

  是啊!

  一个能收服百十号悍匪的狠人,若是心术不正,他们这安平乡,岂不就是引狼入室,自寻死路?!

  一想到那种可能,李老爷的脸色瞬间变得煞白,嘴唇哆嗦着,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就在此时!

  “咚!咚!咚!”

  邬堡的大门被擂得山响!

  周管家那带着哭腔的嘶吼穿透了门板!

  “老爷!两位老爷!回来了!他们回来了!”

  周老爷的心提到了嗓子眼,猛地转身,声音都有些发颤。

  “回来了多少人?”

  “小的跑得急,没看清!”

  周管家喘着粗气,话语里却透着一股压抑不住的激动。

  “看着着好像没少几个!”

  没少几个?!

  一股灼热的希望,瞬间在周老爷冰冷的心底炸开!

  他一把推开门,疯了似的朝村口冲去!

  李老爷愣了一瞬,也连滚带爬地跟了上去!

  此刻的村口,早已是人山人海。

  乡民们自发地让开一条通道,眼神复杂地望着那支在风雪中缓缓走来的队伍。

  最前方,那个年轻人依旧是一袭红袍,鲜艳如血。

  他面色冷峻,一手牵着战马的缰绳,沉默地立于那支百人队伍之前,仿佛一座不可撼动的山。

  “天爷啊……”

  “那是铁甲!”

  人群中,不知是谁发出了一声惊呼,瞬间点燃了所有人的情绪!

  甲胄!

  硬弓!

  那可都是官军才有的稀罕物!

  而沈泽的队伍里,竟赫然有十名披着短罩甲,手持硬弓的弓手!

  他们身上的血迹尚未干透,眼神锐利如鹰,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令人心悸的铁血煞气!

  周老爷踉跄着挤到最前面,当他看清那支队伍的全貌时,整个人都呆住了!

  还是那百十号人,可又完全不是了!

  三天前,他们是一群眼神躲闪,队列散乱的乌合之众,匪气十足!

  三天后,他们虽然个个带伤,衣衫褴褛。

  但每一个人都挺直了腰杆,目光沉凝,步伐虽慢却整齐划一!

  那股沉默的压迫感,那股从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悍勇之气……

  这哪里还是一群土匪?!

  这分明是一支隐约有了百战之军雏形的狼兵!

  打一仗,就能脱胎换骨至此?!

  周老爷的心神剧震,看向沈泽的目光,已然从审视,变成了深深的敬畏!

  沈泽的目光扫过众人,最后落在了周,李两位乡绅身上。

  他没有多余的废话,声音平静而清晰。

  “数千流寇,已被我尽数剿灭。”

  “不负所托。”

  “好!好!好啊!”

  周老爷恍然回神,激动得老脸通红,连连点头,几乎语无伦次。

  李老爷也赶紧凑了上来,脸上堆满了谄媚的笑容。

  什么。

  “英雄豪杰”。

  “少年有为”。

  漂亮话不要钱似的往外冒。

  只是,当二人的目光不约而同地落在了队伍中那些缠着绷带,呻吟不止的伤员身上时……

  他们对视了一眼。

  脸上的热情,不自觉地,就淡了几分。

  这怕不是又要让他们破财啊!

  周,李二人脸上那点虚伪的热情,在看到伤员的瞬间,便骤然黯淡。

  那点小心思,如何能逃过沈泽的眼睛?

  他甚至连一个多余的眼神都懒得施舍。

  只是冷漠地冲二人点了点头,便翻身上马,缰绳一抖。

  “进邬堡休整就不必了,我等还有要事。”

  他的声音不大,刺穿了风雪,也刺穿了周,李二人最后的侥幸。

  “乡亲们的心意,沈某记下了。”

  言罢,他不再停留,策马缓缓从那座寄托了全乡希望的邬堡前走过。

  身后,邹虎如铁塔般紧随,百余名刚刚经历血战的汉子,拖着伤疲之躯,迈着整齐却沉重的步伐,跟上了他们的主心骨。

  队伍走过,带起一阵混杂着血腥与汗臭的凛冽寒风。

  邬堡门口,周,李两位老爷僵在原地,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像是吞了十斤黄连。

  他们听懂了沈泽的言外之意。

  你们那点算计,我看到了。

  这邬堡,我们不稀罕进!

  热闹看完了,围观的乡民们交头接耳,眼中的震撼与敬畏久久不散。

  随即又三三两两地各自散去,归家闭户。

  那些蜷缩在屋檐下的难民,自始至终都只是麻木地看着。

  当沈泽的队伍经过时,所有村民,无论老少,都下意识地低下了头,不敢与那道马上鲜红的身影对视。

  尤其是沈泽本人!

  从尸山血海中走出来,他身上的气势比三天前更加凝练,更加骇人!

  那不再是单纯的悍匪煞气,而是一种真正执掌生杀,视人命如草芥的枭雄之姿!

  仿佛有一股无形的血气笼罩在他周围。

  寻常人若是多看一眼,魂儿都能被那股冰冷的杀意给吓掉半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