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兵马总管霹雳火(秦明)-《水浒之入道云龙》

  霹雳火——秦明

  HP5

  [霹雳将·魔引神诀]觉醒技

  当你的当前体力不大于3、且回合开始时的手牌不大于当前体力时,可恢复一点体力、并获得以下五大技能。

  本局游戏中,只能触发一次。

  下列的技能,于三轮之内,至多可触发一项。

  其中[炎光诀(残卷)·焚天神怒]限定技、[炎光诀(残卷)·寂地焱灭]限定技,在本局游戏之中,只能各自来触发一次技能效果。

  [炎光诀(残卷)·棒扫空明]主动技

  你于出牌阶段时,可弃置不小于你当前体力值的装备牌,可本回合出[杀]所指定的目标,额外可加2、且无视对方的防具效果。

  若对方有若干名角色,因此进入濒死状态,你失去相应点数的体力值、并摸取牌堆顶等量的牌。(至多为3点)

  [炎光诀(残卷)·赤焰环身]被动技

  当你受到一次火属性伤害时,直接摸取牌堆顶的一张牌、并弃置一张红色非基本牌。

  每三轮,可触发一次。

  否之,直接受到本次的火属性伤害、且至多为1点。

  [炎光诀(残卷)·灵动烽火]响应技

  场上的其他角色在响应群体锦囊时,你可弃置一张红色基本牌,令其中一名角色再额外地打出一张相应的牌。

  若因此,受到了此锦囊的伤害,对方将抽取一张你的牌。

  若你打出的这张红色基本牌为[杀],于本锦囊的效果、结算后,额外地进行一次你的“完整”回合。

  [炎光诀(残卷)·焚天神怒]限定技

  你的回合开始时,若场上装备区的武器牌小于当前的存活角色数、且你的当前体力值不为场上最多者或之一时,你可失去一点体力上限,来触发此技能效果。

  限制本局游戏中,只能来触发一次。

  你弃置一张红色无属性的[杀],令场上除你之外的其他角色各打出一张[闪]并弃置各自装备区的武器牌。

  无法打出一张[闪]的,受到一点火属性伤害。

  无法弃置武器牌,将受到以下影响:

  则于接下来的一轮中,于自己的回合内使用一张[杀]指定目标时,直接受到一点火属性伤害、再进行此[杀]的结算。

  英雄“霹雳火”秦明发动此技能后,于本回合内、令至少一名角色受到火属性伤害时,将自己弃置两张牌。达到三名或更多时,默认弃置五张牌。

  若因此无法弃牌,每少一张牌,将失去一点体力。

  [炎光诀(残卷)·寂地焱灭]限定技

  当你的当前体力值不大于场上的存活角色数时,你可于本局游戏的一个你的回合结束阶段时,失去一点体力上限、来触发此技能效果。

  你弃置至多X张红色非锦囊牌,令至多Y—2名角色弃置X—2张非基本牌。(X为你的当前体力值且最大为3,Y为场上的存活角色数且最大为5)

  无法如此做者,直接受到一点来源为你的火属性伤害。且对方的体力上限不小于你,将失去一点体力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