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1章 对面的代理律师名字咋这么眼熟呢-《鬼才律师:劝人自首还被送锦旗?》

  稍微比较复杂的案子,理论上都应该会有庭前证据交换的程序。

  这个和开庭不一样,就是专门组织的一个证据交换,让双方了解对方的证据,然后做好质证准备。

  一般普通的案子,庭前证据交换后几天或者一周就能开庭,如果那些特别复杂的案子,证据交换之后可能还会有特别多的调查。

  目的也是为了避免证据突袭。

  那些小说和影视剧里动不动就我们提交一份新证据……天爷爷啊,你这是在考对方律师还是在考法官啊。

  如果都这样,那庭审将会变成以下这种情况。

  开庭了,猜一猜我给你准备了个什么宝贝……行吧,休庭。

  再次开庭,对方来一句:“猜猜我给你准备了什么宝贝?”

  休庭,再开庭,我方:“猜猜我给你准备了什么宝贝……”

  继续休庭,然后再开……那都搞证据突袭还开个屁的庭啊,法官只会想着把这些人统统鲨了!

  实务中有没有证据突袭,有,而且还不少,按道理来说要罚款的。

  但是罚款这种事,一般都要上报,由领导签字才行,正常比如要分管的副院长,罚款多的还得院长签字。

  再加上一些律师在本地有关系,所以法官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但说白了你搞证据突袭,对方就完全可以申请休庭延期,正常都能延期几天或者一周,人家不可能说没有反应时间。

  休庭了花个几天的时间慢慢找规定来质证就行。

  如果你这个证据本来就能赢,那为什么不直接提出来呢,所以正常情况下搞证据突袭是没什么意义的。

  除非是什么情况,确实你这关系硬,一审证据突袭法官没有给对方时间然后判了。

  但是一审靠着证据突袭打赢了官司,人家可以申请二审,二审你证据突袭赢了,人家可以申请再审。

  这样也确实有好处,那就是能拖时间,用罚款来换时间,只能说看值不值吧。

  比较简单的案子,或者法官不想麻烦的案子,一般就都放一起。

  庭前调解和证据交换什么的都放在一起,或者先证据交换再调解。

  而这次,法官就是直接把这些事放在了一起,这样省事。

  广市的一个区法院门口,周云见到了曹婉晴,本来今天她没必要出庭,但还是来了。

  老杜自然是不会错过这样的机会,只不过他没办法作为代理人参与庭审,只能以旁听的身份进入法庭。

  三个人正要往里走,然后就看到潘总和一男一女两个人走了过来。

  那两个人看装扮和气质就知道肯定是律师了,关键看起来年纪也不是很大。

  本来也不用说什么,但是老杜觉得不舒服,什么档次敢比周律师收的钱还多!

  “哟,潘总来了啊,这就是你们那收费二十万的律师?”老杜直接上前道。

  潘总闻言顿时皱起了眉头,旁边的两个律师看了过来,脸上没什么表情。

  “二十万的维权费用,你们是真的敢要啊,不知道这律师水平得多高才能收这么多的钱。”

  老杜明摆着就是来挑衅的,这会说完顺便道:“哦对了忘告诉你们,我可是在录音,你们先想清楚了再回答。”

  “别到时候输了官司又觉得委屈,敢要这么多钱,那总得有点效果吧。”

  周云看着老杜的样子没说话,事实这种情况他很清楚。

  类似于这种由被告承担律师费的情况,一般都会要的比较高,毕竟自己这边和律所都是可以谈的。

  包括转账付款记录什么的都可以先转了,然后等判下来后律所或者律师再进行一个返还都可以。

  一般情况下律所也不会反对,因为这对他们来说没有什么害处,相反可能还会和这个客户长期合作。

  如果是那种长期的法律顾问合作,就更方便了。

  只不过平时打官司也不会纠结这个,因为这算是漫天要价,法官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

  尤其是这个案子,本身就是想用高额的费用来迫使曹婉晴这边调解,所以直接要了个二十万。

  但是现在,老杜这几句话把事情放到了明面上,尤其是他还说自己正在录音,这就让两个律师脸色不好看了。

  不过毕竟是律师这会其中一个开口道:“这位先生,我们怎么收费,收费多少那是我们和当事人之间自己的事……”

  “但是你们要让我们来承担这个钱,那就和我们有关系了。”老杜又道。

  “我就想看看,你们到底值不值这个钱。”

  说到这里,一边的周云适时开口道:“好了老杜,不用说那些没用的了,咱们进去吧。”

  老杜闻言再没说什么,直接跟了过去。

  这边的潘总三人面面相觑,他们不知道对方这么说的意义在哪里。

  漫天要价那不是很正常的情况吗,你们落地还钱不就行了,为什么要跳出来说这么一堆莫名其妙的话。

  两个律师也没想太多,他们也知道今天是来走过场的,反正自己这边已经做好了撤诉的准备。

  算了,还是先准备开庭吧。

  至于潘总,她也没有太担心,合同确实有过一些小操作,但是对方也不可能知道,之前他们就做过类似的诉讼,最后走了调解,一切都很顺利。

  就这样进了法庭,众人开始准备,主要是准备证据。

  这里要说一下,一般情况下,如果被告递交答辩状,那原告肯定能通过答辩状知道被告的代理律师身份。

  但是,在实务中,其实很多律师都不会在法院邮寄起诉状副本后就马上递交答辩状。

  出庭了再给也不迟,法官也不会说什么。

  而且正常情况下,律师是谁其实对案件影响不是特别大,打官司还是要靠证据以及法官。

  法官不想这么判,一句不予采纳就行,甚至有时候法官直接不搭理你说的,你说再多人家都没有在判决书中反应,你也没办法。

  再加上没有组织过调解和证据交换,所以这会其实潘总等人这边不知道对方找了周云。

  大概十分钟左右吧,法官来了,书记员开始组织交换证据,顺便催着递交相关的材料,比如答辩状。

  周云这边的答辩状是小段写的,没什么卵用,本身今天这个案子就没想过用正常方式解决。

  没多久,合同原件被送到了周云手中,随意的翻阅了一下,看着那第一页和最后一页上的细微痕迹,再看看中间那些,周云心里已经有了数。

  而在被告席上,两个律师看着答辩状头皮发麻,对方的代理人名字咋这么眼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