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与陆小语重逢,是在三个月后,一家名为“迷迭香”的清吧里。
这天,也是我与楚钰分手的日子。
其实我一直分不清酒吧与清吧的区别,就如同我一直分不清什么是单相思,什么是双向奔赴。
因为从小接受到“教育”告诉我,在一段男女关系中,男生就应该是默默付出的那一位,一起吃饭要买单,拎重物要主动,逢年过节要准备鲜花和礼物……
所以在和楚钰相处的这段时间,我也是一直按照这个标准来要求自己的。
清吧昏暗灯光下,五彩光束如鬼魅般交织,空气中弥漫着酒精与荷尔蒙混合的暧昧气息。
我和室友王阳、李壮选了一个靠墙的位置坐下,他们两个一边小口喝酒一边偷瞄来来去去的漂亮姑娘。
深陷失恋痛苦中的我,只是一杯接着一杯灌着长岛红茶,以麻痹那颗被伤透的心。
微醺时,酒精混着回忆一起涌上脑海,那些甜蜜的过往此刻冷硬如刀,开始一遍遍切割着我的灵魂。
楚钰,与我同级,第一次遇到她是在大一新生的校园十佳歌手大赛的预选赛上。
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小镇做题家”,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声乐教学,就连KTV都只有在高考结束那年才去过一次。
但我从小就很喜欢唱歌,小学的元旦晚会,每一年都要到讲台上高歌一曲。
我自认为自己唱歌还不错,至少五音是全的,于是也不自量力地报名了校园十佳歌手大赛。
我原以为,大家水平应该是相当的,至少在预选赛的阶段,自己总不会是最差的一个。
然而我想错了。
第一个上台参赛的是一个我不认识的矮个子男生,微胖,其貌不扬。
他选了一首陈奕迅的《浮夸》,当他开嗓的第一时间,我几乎以为是音响师忘记关掉原唱。
楚钰排在我的前一位,她唱了一首王菲的《传奇》,气息、音准、唱腔不经雕琢,浑然天成。
我惊为天人。
我又默默在心中预演了一遍自己演唱《蓝猫淘气三千问》主题曲的效果,果断选择了弃权。
预算赛结束后,楚钰找到了我。
“你怎么弃权了?”她的眼睛很亮,好像住着两颗北极星。
“你们唱得太好了,我就不去丢人现眼了。”我如实相告。
楚钰笑了起来,眉眼低垂,抖落了星光。
“准确地说是我唱得太好了吧。”
我点头附和。
“其实我没有学过唱歌。”她的目光越过月光低吻的枝桠,“我从小就喜欢唱,但是家里条件不太好。”
我能听出她语气中的失落,我丝毫不怀疑,以她的天赋,加上系统地学习,一定可以在更大的舞台上闪闪发亮。
我一时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她,于是便给她讲了自己小时候学画画的经历。
关于我如何辛辛苦苦画了一下午的老虎,得到老师的一句赞许:“这猫画得真像!”
楚钰笑了起来:“至少都是猫科动物!”
“是啊,但其实我想说,努力在天赋面前一文不值。”我说。
楚钰饶有兴致地打量了我几秒钟,目光柔和了许多:“我心情好多了。”
“经管学院楚钰。”她向我伸出手来。
“计算机学院,刘岩。”我轻轻握了握她伸出来的手掌。
那是我第一次同女生握手,冰凉、柔软,像是握住一团棉花制的雪。
我送楚钰回到了寝室,和她互相留了联系方式。
之后的每一次校歌赛,我都会去到现场,看她披荆斩棘,一路杀到决赛。
每次她唱完之后,都会拉着我到操场上散步,我们从音乐聊到童年,关系也逐渐从熟络变得亲密。
她给我讲了她的家庭,重男轻女,爸爸早年受伤,常年卧床,只靠着妈妈一个打工养活她和弟弟。
弟弟比较叛逆不爱读书,早早就离开校园和一群社会青年鬼混,倒是从小到大不被重视的她比较争气,考上了重点大学。
她喜欢唱歌,但是她不得不将梦想埋在心底,因为她是全家人的唯一希望。
我只是安静地望着她,仿佛看到岁月那头一朵在风雨中摇曳的雏菊,脆弱却坚强。
决赛那晚,楚钰是第三个登台的。
她穿着一件白色晚礼服,站在舞台中央,如同一只白天鹅。
她说:“我今天演唱的曲目是梁静茹的《情歌》。”
她说:“我要把这首歌献给一个特别的人,感谢他这段时间以来的陪伴与支持。”
她看向我的方向,又赶在视线交汇之前将目光移开。
我承认,这是我听过的最美的一首情歌。
最后,楚钰拿了第二名,而第一名是新媒体艺术与设计学院的声乐特招生。
校歌赛结束后,楚钰几乎要被他们学院前来祝贺的同学淹没,我只能站在人群的边缘,默默地望着她。
不知是不是心有灵犀,她忽地望向我的方向。
这一次她没有移开目光,而是坚定地迎着我的目光,眸子里含着笑意,推开人群朝我走了过来。
在众人的注视下,她没有预兆地拥抱了我。
“谢谢你。”她踮起脚尖,凑到我耳畔轻声道。
“不……不客气。”我大脑一片空白,就连那些起哄的尖叫声都似乎变得格外遥远。
如今回想起来,自己当时似乎并没有做什么值得她感谢事情,也许只是当了一名合格的听众。
但是用她的话讲,那时的她就像是一条搁浅的鱼,拼命地试图抓住任何一丝水汽。
而我成了她赖以生存的水缸,承载了她所有的自卑与不安。
或许正是因为自己觉得配不上她如此炽烈的喜欢,所以在我们确定了恋爱关系之后,我总是绞尽脑汁,倾尽所有的来回馈她的爱。
这天,也是我与楚钰分手的日子。
其实我一直分不清酒吧与清吧的区别,就如同我一直分不清什么是单相思,什么是双向奔赴。
因为从小接受到“教育”告诉我,在一段男女关系中,男生就应该是默默付出的那一位,一起吃饭要买单,拎重物要主动,逢年过节要准备鲜花和礼物……
所以在和楚钰相处的这段时间,我也是一直按照这个标准来要求自己的。
清吧昏暗灯光下,五彩光束如鬼魅般交织,空气中弥漫着酒精与荷尔蒙混合的暧昧气息。
我和室友王阳、李壮选了一个靠墙的位置坐下,他们两个一边小口喝酒一边偷瞄来来去去的漂亮姑娘。
深陷失恋痛苦中的我,只是一杯接着一杯灌着长岛红茶,以麻痹那颗被伤透的心。
微醺时,酒精混着回忆一起涌上脑海,那些甜蜜的过往此刻冷硬如刀,开始一遍遍切割着我的灵魂。
楚钰,与我同级,第一次遇到她是在大一新生的校园十佳歌手大赛的预选赛上。
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小镇做题家”,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声乐教学,就连KTV都只有在高考结束那年才去过一次。
但我从小就很喜欢唱歌,小学的元旦晚会,每一年都要到讲台上高歌一曲。
我自认为自己唱歌还不错,至少五音是全的,于是也不自量力地报名了校园十佳歌手大赛。
我原以为,大家水平应该是相当的,至少在预选赛的阶段,自己总不会是最差的一个。
然而我想错了。
第一个上台参赛的是一个我不认识的矮个子男生,微胖,其貌不扬。
他选了一首陈奕迅的《浮夸》,当他开嗓的第一时间,我几乎以为是音响师忘记关掉原唱。
楚钰排在我的前一位,她唱了一首王菲的《传奇》,气息、音准、唱腔不经雕琢,浑然天成。
我惊为天人。
我又默默在心中预演了一遍自己演唱《蓝猫淘气三千问》主题曲的效果,果断选择了弃权。
预算赛结束后,楚钰找到了我。
“你怎么弃权了?”她的眼睛很亮,好像住着两颗北极星。
“你们唱得太好了,我就不去丢人现眼了。”我如实相告。
楚钰笑了起来,眉眼低垂,抖落了星光。
“准确地说是我唱得太好了吧。”
我点头附和。
“其实我没有学过唱歌。”她的目光越过月光低吻的枝桠,“我从小就喜欢唱,但是家里条件不太好。”
我能听出她语气中的失落,我丝毫不怀疑,以她的天赋,加上系统地学习,一定可以在更大的舞台上闪闪发亮。
我一时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她,于是便给她讲了自己小时候学画画的经历。
关于我如何辛辛苦苦画了一下午的老虎,得到老师的一句赞许:“这猫画得真像!”
楚钰笑了起来:“至少都是猫科动物!”
“是啊,但其实我想说,努力在天赋面前一文不值。”我说。
楚钰饶有兴致地打量了我几秒钟,目光柔和了许多:“我心情好多了。”
“经管学院楚钰。”她向我伸出手来。
“计算机学院,刘岩。”我轻轻握了握她伸出来的手掌。
那是我第一次同女生握手,冰凉、柔软,像是握住一团棉花制的雪。
我送楚钰回到了寝室,和她互相留了联系方式。
之后的每一次校歌赛,我都会去到现场,看她披荆斩棘,一路杀到决赛。
每次她唱完之后,都会拉着我到操场上散步,我们从音乐聊到童年,关系也逐渐从熟络变得亲密。
她给我讲了她的家庭,重男轻女,爸爸早年受伤,常年卧床,只靠着妈妈一个打工养活她和弟弟。
弟弟比较叛逆不爱读书,早早就离开校园和一群社会青年鬼混,倒是从小到大不被重视的她比较争气,考上了重点大学。
她喜欢唱歌,但是她不得不将梦想埋在心底,因为她是全家人的唯一希望。
我只是安静地望着她,仿佛看到岁月那头一朵在风雨中摇曳的雏菊,脆弱却坚强。
决赛那晚,楚钰是第三个登台的。
她穿着一件白色晚礼服,站在舞台中央,如同一只白天鹅。
她说:“我今天演唱的曲目是梁静茹的《情歌》。”
她说:“我要把这首歌献给一个特别的人,感谢他这段时间以来的陪伴与支持。”
她看向我的方向,又赶在视线交汇之前将目光移开。
我承认,这是我听过的最美的一首情歌。
最后,楚钰拿了第二名,而第一名是新媒体艺术与设计学院的声乐特招生。
校歌赛结束后,楚钰几乎要被他们学院前来祝贺的同学淹没,我只能站在人群的边缘,默默地望着她。
不知是不是心有灵犀,她忽地望向我的方向。
这一次她没有移开目光,而是坚定地迎着我的目光,眸子里含着笑意,推开人群朝我走了过来。
在众人的注视下,她没有预兆地拥抱了我。
“谢谢你。”她踮起脚尖,凑到我耳畔轻声道。
“不……不客气。”我大脑一片空白,就连那些起哄的尖叫声都似乎变得格外遥远。
如今回想起来,自己当时似乎并没有做什么值得她感谢事情,也许只是当了一名合格的听众。
但是用她的话讲,那时的她就像是一条搁浅的鱼,拼命地试图抓住任何一丝水汽。
而我成了她赖以生存的水缸,承载了她所有的自卑与不安。
或许正是因为自己觉得配不上她如此炽烈的喜欢,所以在我们确定了恋爱关系之后,我总是绞尽脑汁,倾尽所有的来回馈她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