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7章 我喜欢草原-《哈哈哈,大明》

  余令知道自己要走。

  余令没敢告诉老爹,不想在这个新年即将到来的日子给他老人家添堵。

  就算要说,那也要等到离开之前。

  此时不适合……

  这个感觉很惆怅,身在三边总督的管辖下,他的话就是军令。

  大小官员,只要吃为官这口饭……

  他的话拒绝不了。

  曹毅均休息了一晚,走的时候背了一大包馒头。

  他走后余令才从顾全那里得知这家伙竟然是一个千户。

  还是锦衣卫的千户。

  顾全说,这个锦衣卫的千户他跟着三边总督是为了帮总督搜集军情和整理消息的。

  可能是对锦衣卫先入为主的观念作祟。

  余令觉得他的怀里有圣旨。

  再度拿起军令,余令又细细的琢磨了起来。

  军令说的很清楚,在明年的八月份出发去归化城就行。

  这一点和曹毅均说的不一样。

  老曹说蒙古人很着急。

  根据信使传回来的信息,顺义王希望在明年五月之前拿到这笔钱。

  可总督的信里却告诉余令别着急。

  两者说的不一样余令能理解,因为曹毅均没看过总督的信。

  怕余令不明白蒙古的局势,三边总督刘敏宽特意写了一封信。

  用最简单的话语给余令进行了一次科普。

  他在信里主要是围绕着三娘子来说蒙古的事情。

  他说,自俺答汗去世后,蒙古草原各部已经有了自立为王的分裂趋势。

  是她三娘子以“转房婚”习俗维持了局面。

  第二代顺义王,第三代顺义王,都在她的维持下和大明交好。

  这点倒是和苏怀瑾讲得对上了。

  其实大家心里都清楚,表面上是俺答汗部对明朝称臣了,双方进行了互市,敞开交易之门。

  实际上,朝廷每年交给俺答汗部一定的钱财。

  这个钱就称为“市赏”或“岁赐”。

  粗鲁的理解就是保护费,说的再直白些就是像北宋时给辽、西夏缴纳“岁币”是一个道理。

  如今土默特手握大权的三娘子死了。

  土默特部下的大小部族并不服从卜石兔的管理,已经有了另起炉灶的意思。

  顺义王卜石兔知道,也着急。

  所以,他才在明年还没到的情况下要钱,时间还催的急。

  有了大明的岁赐,他就能用这笔钱来巩固的他的势力。

  刘敏宽在西北这边跟草原人打了这么多年,自然知道这些。

  岁赐的钱,是朝廷的政策,他刘敏宽不敢多说什么。

  但送岁赐的时间,刘敏宽就具备了决定权。

  只要明年的岁赐在明年的年底前送达,就不会有问题。

  就不算违背当初制定的协议。

  所以,刘敏宽告诉余令不要着急,八月出发就行,然后涉冰过河,去归化城。

  余令知道,刘敏宽是故意的。

  他在等,等土默特乱起来,只要他们乱起来,大明这边就会受益。

  越乱受益越高。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草原部族之间的“江湖”是最直接也是最可怕的。

  生活习俗决定了他们的做事习惯,一旦纷争起……

  他们就会采用最直接的办法——杀!

  他们每个人都认为自己的血脉最高贵,都想成为整个部族的大英雄。

  十二个部族之间谁也不服谁。

  他们当初怕三娘子,可不怕如今的顺义王。

  可能知道这趟差事苦,三边总督给的权限很高。

  三百人的队伍是基本要求,由武功卫所提供兵士。

  如果不用卫所,自己家的家丁也可以随行,家丁人数不算在三百人的人数内。

  这是第一个权利。

  出关路途,这五百人由路径上的各县,各府提供粮草。

  等到了土默特部和大明的交界区,由榆林卫提供。

  这是第二个权利。

  这点倒是很不错,若不解决粮草问题,三百人的队伍就得找五百人的后勤。

  人数一多,问题就多。

  第三个口子是最大的。

  不让顺义王涨岁赐,还不能有损大明国威,在不损这两者的前提下,可以放胆做事。

  这也是三边总督的承诺。

  人数够多,权力也够高,可余令还是不放心。

  思来想去,余令决定还是去卫所一趟。

  好好地把军户种类翻一翻,看看能不能找到研究火器的匠人。

  跟异族打交道,没个压箱底的手段实在不放心。

  “小柿子得带上,她懂蒙古语;东厂的人也得带上,手段够黑,心够狠,如果锦衣卫的人也在就好了……”

  “茹让这次不能去,他去了长安就会有问题,所以,王辅臣可以替代他的位置,吴秀忠为他的副手......”

  余令揉着脑袋,识字的人太少,人手不够啊!

  如果锦衣卫和东厂的人都在就好了。

  余令就准备做点大事,虽然不能干掉顺义王,也不能让他们好过。

  余令到现在还记得那纵横交错的各方势力。

  自己又不是那爱挑事的人.....

  厨娘深深端着茶水蹑手蹑脚的走了进来。

  见余令正在写写画画,露出一个满意的笑容,放下茶水又蹑手蹑脚的走了出去。

  “来福在做啥?”

  “老爷放心,少东家在认真的钻研学问呢!”

  余员外笑了,他觉得自己这辈子就是吃了没读书的亏,所以才那么的苦。

  他是军户出身,靠手里的刀子拿功勋,但他不想儿子再走这条路,子子孙孙走这条路。

  他听说,读书可以改变自己的军户身份。

  只要余令在读书,他就觉得很开心。

  殊不知余令觉得脑子都要炸了。

  ……

  京城的苏怀瑾此刻已经炸了!

  “什么,让我跟着队伍去察哈尔部,去跟虎墩兔憨的送岁赐?

  爹,你是不是不折腾我你心里不舒服?”

  (pS:察哈尔部是林丹汗部。)

  苏老爷子望着嘴角都长出胡须的儿子轻轻叹了口气:

  “这回依旧是好事,我都花钱打好了关系!

  你只要老老实实的作为副使,走这一个来回,这个家我就可以放心的交给你了!”

  苏怀瑾焦灼的在屋子里走来走去:

  “万历四十年的时候他带着三万人抢我边关百姓。

  今年八月秋又亲率数万军队三次抄掠我边关,抢我百姓!”

  苏怀瑾吐出一口浊气:

  “爹,咱们就这么没骨气么?

  都抢我百姓了,辱我妇人了,秋日的血还没干,咱们就要给别人送钱?”

  “五十万啊,爹,整整五十万啊,有这五十万,我大明能拉起一支铁军。”

  苏怀瑾的愤怒是有原因的。

  大明的岁赐他一直都觉得有问题。

  河套地区的三娘子部要给她岁赐,靠近京城这边的林丹汗部也要给。

  不但给,还要给的多。

  这些年下来,他们的嘴巴张的越来越大,要的越来越多。

  今年秋日,林丹可汗可汗带人入侵边关……

  就是为了炫耀武力。

  如今大明缺钱,百姓缺钱,到处都在发生天灾。

  这笔钱给自己的百姓不好么,非要送给鞑子?

  让他们养骑兵,然后又来京城底下炫耀武力?

  “那你说怎么办?”

  “打这群狗日的,就如太祖爷那般,把这群狗日的打服了,打怕了,他们才能学会夹着尾巴做人!”

  苏老爷子没好气道:

  “派谁去打?你去么?

  真以为在河套杀了几个人,放了一把火,你就是霍去病了,你就是冠军侯了,狗尾巴翘上了天!”

  苏怀瑾气的浑身发抖。

  “好啊,老子看不起儿子!

  你现在找人把我派到卫所去,给我一个千户职,你看我敢不敢跟他们打?

  你真当儿子怕死,看看我敢不敢马革裹尸还!”

  望着红着眼睛的儿子,苏老爷子无奈了。

  自己年轻时也是这般,一腔热血!

  在云南的时候不也是跟缅甸一直打,苏家的功勋就是这么打出来的!

  如今苏家到头了,自己也老了。

  苏老爷子就想安安稳稳地把这个家交给苏怀瑾。

  在闭上眼睛之前这个家没散,见列祖列宗就能直着腰杆,自己没给云南苏家丢脸。

  “副使一职你到底去不去?”

  “你还是把我腿打断吧!”

  见老爹胡子猛的一翘,苏怀瑾猛地打了个哆嗦。

  预料中的重拳没落下,睁开眼却见老爹转身往外走。

  看着那背影,不知为何,心里突然一酸。

  “爹!”

  “你完亲了,是个大人了,既然你觉得这事不喜欢,那就不去了!”

  “儿啊,给人送钱,你当爹心里舒服么,朝廷里我都要夹着尾巴,何况这么大的一个国呢?”

  家里安静了,没挨打苏怀瑾突然觉得有些不习惯。

  枯坐了好一会儿,苏怀瑾走出了家门,来到大街上。

  不知怎么就走到了八大胡同。

  望着醉醺醺的吴墨阳在小茶壶的服侍下钻入轿子,苏怀瑾笑了。

  颓废且无事的人不止一个啊。

  “吴百户?”

  轿子帘子掀开,吴墨阳见苏怀瑾抱着手站在远处,赶紧从轿子里面钻了出来,快步走来,笑道:

  “瑾哥,该是新婚燕尔,一大早来这里倒是让我有点不敢认!”

  “去找令哥不?”

  吴墨阳一愣,赶忙道:

  “哥,你上次说了,这辈子打死不出远门,就呆在京城……”

  望着不说话的苏怀瑾,吴墨阳懂了,低声道:

  “哥啊,是不是那个啥不和睦,这个你找我算是找对人了,我家里有书……”

  “闭嘴,我家也有!”

  吴墨阳吐出一口酒气,不解道:

  “那是又因为啥,你这好好的突然这样,搞的我有点害怕啊!”

  “你不觉得无聊么?”

  吴墨阳轻轻叹了口气,他早就觉得这日子无聊至极了。

  上面有老子撑着罩着,下面有一堆小旗忙着。

  大事轮不到自己,小事做起来又没意思。

  “真去啊!”

  “过了年就走,咱们先去找令哥耍一段时间,然后去找曹毅均!”

  苏怀瑾想着自己先前的豪情壮语,望着远方喃喃道:

  “请他带着咱们去边关看看,看看草原人和咱们哪里不一样!”

  “曹毅均是谁!”

  “他先前是我老爹手底下的人,三边总督上任之后按照朝廷的规定他就跟着去了,咱们去了找他就可以了!”

  苏怀瑾望着吴墨阳:“去不去?”

  “去,怎么不去,不过去之前咱们要不要问问其余几人?

  他们不能再呆在京城了,再这么搞下去我怕他们得花柳病,昨天晚上.....”

  苏怀瑾赶紧摆手打断。

  后面的话他不想听,女人的滋味尝试够了,他们自然想试试别的。

  这帮人比吴墨阳还颓废,人吴墨阳好歹自己拼出来了一个百户。

  这些人不行了,锦衣卫之职到了他们这一代基本终结了。

  他们对八大胡同的了解比自己家还清楚。

  家里奴仆名字记不住,勾栏里的什么花红柳绿却如数家珍。

  什么都敢玩,什么都敢试。

  这么搞下去别说得花柳了,说不定哪日就突然死在床上。

  “行,你去喊,咱们在鱼街永盛记碰头,今日我做东,后日就过年了,咱们这些小辈刚好一起吃个饭。”

  “好嘞!”

  日上竿头,一帮子纨绔在永盛记集合。

  望着他们脚步虚浮的样子,苏怀瑾好像明白老爹为什么总是叹气了。

  这帮子人今后就是锦衣卫,他们的样子就是锦衣卫的样子。

  锦衣卫是真的没落了!

  “瑾哥!”

  “苏哥哥好……”

  苏怀瑾一边笑一边点头,算是回应,望着这帮子,苏怀瑾觉得头疼。

  店家见人来,忙了起来,各种开胃小菜往上端,生怕怠慢了。

  金家老大往嘴里塞了一根腌黄瓜,一边吃,一边念叨着:

  “这家也就酸黄瓜有点门道,酸酸的,甜甜的,就是这软趴趴的不怎么好,没个嚼劲!”

  吴墨阳闻言没好气道:

  “嫌它软趴趴的你就亲几口,说不定就不软了!”

  所有人闻言猛地抬起头:?????

  随后爆笑声震耳欲聋,反应过来的苏怀瑾彻底无言,娘咧,吃个腌黄瓜,还能和那事扯上!

  “谨哥,今日把兄弟们召集起来可是要办大案?”

  苏怀瑾笑道:“三边敢去么?”

  “草原的娘子花样多么?”

  见所有人都看着自己,吴墨阳无奈道:

  “我认识一个人,他叫吴秀忠,我给你们说哈,在一个漆黑的夜晚,啊啊啊啊~~~~”

  望着捏着嗓子在那里啊的吴墨阳,一群纨绔露出怪笑,然后.....

  “嘿嘿嘿~~~”

  听闻这猥琐的笑声,端菜的伙计双股不由地一紧。

  “谨哥,这次我跟着你,没别的意思,我喜欢草原!”

  “阳哥,加我一个,上一次你都没喊我,我也要去体验一下热情。”

  “你们真肤浅,我要去看看令哥,看看一个人打三十多个官员的令哥是何等的英雄好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