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吃肉?你也配?”
林雷冷漠地上前踢了王浮生两脚,发现人真的晕死过去,这才把手里的砖头扔了。
之所以背后下黑手,动机很纯粹,他想弄清楚一些事情,又不想王浮生吃到他买的牛肉。
毕竟他还没有犯贱到请一个害他的人吃饭!
所以一板砖两全其美!
林雷下手很有分寸,不用担心拍死王浮生,他像是拉一条死狗,拉着王浮生的脚踝进了院子随手一扔,坐在院里喝起了酒。
二两卤牛肉,炒白菜,第一次吃古人做的菜,竟然有些期待,但三两口下肚,总觉得味道清淡,不难吃,但也不好吃,没什么口感。
作为一个单身大龄青年,做饭是兴趣爱好之一,不说是个大厨,但卤炖焖炒熬样样精通。
很快就发现了问题所在,这俩菜似乎除了油和盐,几乎没有其他香料。
“调味用的香料?”
林雷眼前一亮,也因此发现了一个商机。但是否可行,还需要考证!
之后他又喝了一口酒,倒是没有什么特别之处,黄酒的味道,度数有点低,十度左右吧,口感还成。
“哎呦,疼,疼死我了!血,怎么出血了!”
林雷这边刚吃完,王浮生就醒了,捂着脑袋发现手上都是血,吓得吱哇乱叫。
“王兄,你醒了啊……”
林雷急忙上前去扶王浮生。
“这,到底怎么回事啊!我头怎么有血……”
王浮生疼得捂住了后脑,黏糊糊的,把手缩回来一看,竟然全是血。
林雷心中冷笑,当然是我打的啊!
“王兄,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啊,刚才身后突然出现几个人,上来就朝着你后脑一棍子……我上去帮忙,结果……也被他们打伤了……你看,我手上也全是血……”
林雷把手上的血给王浮生看,当然,这血也是王浮生的!
“我怕他们把你打死拼命护着你,这才把你拉到家来。哎,本来还想着跟王兄吃些牛肉喝些酒呢,全被他们打翻了。”
见王浮生吓得脸色发白,连话都不会说了,林雷又补充了两句。
立一立见义勇为的形象!
而他并不担心王浮生会怀疑到自己,这个世界的林雷胆小懦弱,不会撒谎,也做不出下黑手的事,这就是口碑。
无需多言!
“啊,林兄,实在抱歉,竟然,还连累了你!”
正如林雷所想的那样,王浮生根本没有怀疑林雷会欺骗他,他突然有些后悔对林雷做过的坏事。
人家救了你?
你还背地里阴人?
这是人干的事吗?
“王兄,到底什么人要害你啊?打人不打头,打头要人命,这个道理都不懂吗?真是太过分了。”
看到林雷替自己抱不平,王浮生也是觉得气愤,脱口而出道:“特么的,肯定是郑源明!”
“郑源明?”
林雷眼底闪过一丝意外。
闻言,王浮生攥了攥拳头,认定了就是郑源明干的!敢阴我,那就别怪我把你交代的事抖出去。
“林兄,你救了我,有些事我也不瞒着了,郑源明看上你未婚妻宋君怡。他知道你好事将近,昨天给了我五两银子,让我把你骗到凤来楼害你出丑的。今天,也是他让我前来打探你的事……”
“他肯定是怕我把这种事说出来,所以找人对我动手!”
“哼,什么狗屁兖县三大才子,其实就是个好色小人!!”
也不怪王浮生如此生气,被一棍子敲得脑后全是血,这是往死里弄他啊!
林雷眼中闪过一丝锋芒,他确实是想套话王浮生,没料到王浮生会全盘托出,倒是省去他继续套话的麻烦。
而古人云,宁拆十座庙,不悔一桩婚,郑源明做事太毒了。
何况,还闹出了人命!
要不是他穿越过来,这副身体恐怕已经下葬了!
虽然不太想招惹是非,但这件事很过分,既然借你的尸,这个仇我记下了!
“他妈的,该死的狗东西,等我中了秀才,看我不踩死你!”
王浮生恼怒地从地上爬了起来,顶着个晕晕乎乎的脑袋,口无遮拦的走了。
看着王浮生离去的身影,林雷的脸色渐渐冷了下来,别看王浮生刚才又是称兄又是感谢的,但这种人的话直接当放屁就好。
但凡有点良知,刚才走的时候都会打个招呼。
之所以没那样做,因为他骨子里都瞧不起林雷,觉得没有这个必要。
等到明天太阳升起来,狗还是狗,人还是人!
有些人骨子里就是贱,你对他再好,哪怕你救了他的命,他还是那个贱人!
所以那一砖头,不需要有什么愧疚感!
“郑源明,你最好别让我碰到,我这个人,也很喜欢算计!”
得知了前因后果,林雷心中有数了。
以他现在的能量,自然不会像愣头青一样直接去报复,那是下下策,何况郑源明的父亲是兖县县令,在当地非常有威望,势力庞大,他暂时也不是对手。
但,来日方长!
眼下比起直接报复,分得清是敌是友非常重要,省着到时候被人卖了,还特么把酒言欢,那就太无语了。
很快,日落西山,林雷迎来了在穿越后的第一个晚上。
说来也奇怪,常年熬夜的他,这一晚睡得出奇的香甜,一觉日出。
穿好衣服,洗了把脸,林雷出门觅食。
明明太阳刚微微升起,但这花柳街已经热闹非凡,可见古人是真的能起早,当然他也融入了进去。
比起昨天的包子,林雷今天吃的是豆腐脑,正宗的咸香口,味道还是不错的。
后天就要童试了,林雷觉得还是有必要临阵磨枪,他虽然不担心考试的内容,但还是要熟悉一下书文格式什么的。
在大炎国,读书是一件非常神圣的事,而书籍也就非常珍贵。
一般正统的书籍都被存在书院,或是当地的藏经阁当中,只有那些挂着书院学生名号的人,或是当地有名的才子,达官贵人之子才能随意出入。
原主虽然念过私塾,但因为成绩不好,没有考进当地的书院,所以也无法进入两地。
好在民间书摊,书房,诗社这种地方有着不少书籍,虽然很多都是手抄,却是他们这些寒门子弟不错的选择。
在花柳街的南街中,便有一个供人读书的书香诗社,这里有关童试的资料非常齐全,还抄有不少秀才的锦绣文章,诗词歌赋。
吃过饭,林雷闲庭信步地就去了书香诗社,刚踏入进去,他突然有些无语?
这么卷?
一大早挤满了人?
……
林雷冷漠地上前踢了王浮生两脚,发现人真的晕死过去,这才把手里的砖头扔了。
之所以背后下黑手,动机很纯粹,他想弄清楚一些事情,又不想王浮生吃到他买的牛肉。
毕竟他还没有犯贱到请一个害他的人吃饭!
所以一板砖两全其美!
林雷下手很有分寸,不用担心拍死王浮生,他像是拉一条死狗,拉着王浮生的脚踝进了院子随手一扔,坐在院里喝起了酒。
二两卤牛肉,炒白菜,第一次吃古人做的菜,竟然有些期待,但三两口下肚,总觉得味道清淡,不难吃,但也不好吃,没什么口感。
作为一个单身大龄青年,做饭是兴趣爱好之一,不说是个大厨,但卤炖焖炒熬样样精通。
很快就发现了问题所在,这俩菜似乎除了油和盐,几乎没有其他香料。
“调味用的香料?”
林雷眼前一亮,也因此发现了一个商机。但是否可行,还需要考证!
之后他又喝了一口酒,倒是没有什么特别之处,黄酒的味道,度数有点低,十度左右吧,口感还成。
“哎呦,疼,疼死我了!血,怎么出血了!”
林雷这边刚吃完,王浮生就醒了,捂着脑袋发现手上都是血,吓得吱哇乱叫。
“王兄,你醒了啊……”
林雷急忙上前去扶王浮生。
“这,到底怎么回事啊!我头怎么有血……”
王浮生疼得捂住了后脑,黏糊糊的,把手缩回来一看,竟然全是血。
林雷心中冷笑,当然是我打的啊!
“王兄,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啊,刚才身后突然出现几个人,上来就朝着你后脑一棍子……我上去帮忙,结果……也被他们打伤了……你看,我手上也全是血……”
林雷把手上的血给王浮生看,当然,这血也是王浮生的!
“我怕他们把你打死拼命护着你,这才把你拉到家来。哎,本来还想着跟王兄吃些牛肉喝些酒呢,全被他们打翻了。”
见王浮生吓得脸色发白,连话都不会说了,林雷又补充了两句。
立一立见义勇为的形象!
而他并不担心王浮生会怀疑到自己,这个世界的林雷胆小懦弱,不会撒谎,也做不出下黑手的事,这就是口碑。
无需多言!
“啊,林兄,实在抱歉,竟然,还连累了你!”
正如林雷所想的那样,王浮生根本没有怀疑林雷会欺骗他,他突然有些后悔对林雷做过的坏事。
人家救了你?
你还背地里阴人?
这是人干的事吗?
“王兄,到底什么人要害你啊?打人不打头,打头要人命,这个道理都不懂吗?真是太过分了。”
看到林雷替自己抱不平,王浮生也是觉得气愤,脱口而出道:“特么的,肯定是郑源明!”
“郑源明?”
林雷眼底闪过一丝意外。
闻言,王浮生攥了攥拳头,认定了就是郑源明干的!敢阴我,那就别怪我把你交代的事抖出去。
“林兄,你救了我,有些事我也不瞒着了,郑源明看上你未婚妻宋君怡。他知道你好事将近,昨天给了我五两银子,让我把你骗到凤来楼害你出丑的。今天,也是他让我前来打探你的事……”
“他肯定是怕我把这种事说出来,所以找人对我动手!”
“哼,什么狗屁兖县三大才子,其实就是个好色小人!!”
也不怪王浮生如此生气,被一棍子敲得脑后全是血,这是往死里弄他啊!
林雷眼中闪过一丝锋芒,他确实是想套话王浮生,没料到王浮生会全盘托出,倒是省去他继续套话的麻烦。
而古人云,宁拆十座庙,不悔一桩婚,郑源明做事太毒了。
何况,还闹出了人命!
要不是他穿越过来,这副身体恐怕已经下葬了!
虽然不太想招惹是非,但这件事很过分,既然借你的尸,这个仇我记下了!
“他妈的,该死的狗东西,等我中了秀才,看我不踩死你!”
王浮生恼怒地从地上爬了起来,顶着个晕晕乎乎的脑袋,口无遮拦的走了。
看着王浮生离去的身影,林雷的脸色渐渐冷了下来,别看王浮生刚才又是称兄又是感谢的,但这种人的话直接当放屁就好。
但凡有点良知,刚才走的时候都会打个招呼。
之所以没那样做,因为他骨子里都瞧不起林雷,觉得没有这个必要。
等到明天太阳升起来,狗还是狗,人还是人!
有些人骨子里就是贱,你对他再好,哪怕你救了他的命,他还是那个贱人!
所以那一砖头,不需要有什么愧疚感!
“郑源明,你最好别让我碰到,我这个人,也很喜欢算计!”
得知了前因后果,林雷心中有数了。
以他现在的能量,自然不会像愣头青一样直接去报复,那是下下策,何况郑源明的父亲是兖县县令,在当地非常有威望,势力庞大,他暂时也不是对手。
但,来日方长!
眼下比起直接报复,分得清是敌是友非常重要,省着到时候被人卖了,还特么把酒言欢,那就太无语了。
很快,日落西山,林雷迎来了在穿越后的第一个晚上。
说来也奇怪,常年熬夜的他,这一晚睡得出奇的香甜,一觉日出。
穿好衣服,洗了把脸,林雷出门觅食。
明明太阳刚微微升起,但这花柳街已经热闹非凡,可见古人是真的能起早,当然他也融入了进去。
比起昨天的包子,林雷今天吃的是豆腐脑,正宗的咸香口,味道还是不错的。
后天就要童试了,林雷觉得还是有必要临阵磨枪,他虽然不担心考试的内容,但还是要熟悉一下书文格式什么的。
在大炎国,读书是一件非常神圣的事,而书籍也就非常珍贵。
一般正统的书籍都被存在书院,或是当地的藏经阁当中,只有那些挂着书院学生名号的人,或是当地有名的才子,达官贵人之子才能随意出入。
原主虽然念过私塾,但因为成绩不好,没有考进当地的书院,所以也无法进入两地。
好在民间书摊,书房,诗社这种地方有着不少书籍,虽然很多都是手抄,却是他们这些寒门子弟不错的选择。
在花柳街的南街中,便有一个供人读书的书香诗社,这里有关童试的资料非常齐全,还抄有不少秀才的锦绣文章,诗词歌赋。
吃过饭,林雷闲庭信步地就去了书香诗社,刚踏入进去,他突然有些无语?
这么卷?
一大早挤满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