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8章 骑鬼火带你兜风-《从负债百万到最强锦衣卫》

  这个念头一生根,就再也拔不掉了。

  这几日,赢高明完全变了一个样子。

  往日里,他纵情酒色,日日沉湎于称心的温柔乡,就算大白天也要和称心厮混。

  而晚上便嗑五石散,放浪形骸,经常彻夜不眠。

  可这段时间以来,他不光不喝酒了,甚至五石散也不嗑了,更是连称心都被冷落了,整个人的心思,全部被造反这两个字占满。

  造反。

  造反!

  “父皇既然要逼死孤,那孤索性就反了他!”

  赢高明琢磨的最魔怔的时候,好几次都差点要提着剑冲出去,去含元殿跟赢世民来一场1V1的solo父子局。

  但转念一想,想到父皇当年在玄武门一剑定天下的英姿时,那股上头的热血,便骤然冷却了。

  毕竟赢世民是什么人?

  七世纪最强碳基生物,就连单兵实力也是一等一的。

  而他这个双腿不便的残疾,怕是还没闯到御前,就被赢世民当野怪给刷了。

  所以赢高明在辗转反侧之后,最终决定,还是先攒个班底再说。

  这时的赢高明,还是很有信心的。

  毕竟他的东宫距离赢世民的宫殿,也就二十步左右的距离。

  只要他攒点人出来,将宫殿一围,把人拖出来一杀,这不就是水到渠成了吗?

  于是,抱着这种天真到愚蠢的念头,赢高明真的开始攒班底了。

  不过他虽然是太子,名义上位高权重,可这些年,他早已被赢世民厌弃,被朝堂唾弃。

  而那些原本附属东宫的幕僚、宾客,见风向不对,也早早地各找门路去了。

  就连唯一一个忠心耿耿的张朴,现在也因那一场刺杀,只当他是个陌路人,已经三月未再登过东宫大门。

  能真正顶用的,几乎一个都没剩下。

  现在围在他身边的,只剩下一帮吊儿郎当的纨绔子弟。

  这些人陪他喝酒、赌钱、斗鸡,一个比一个能闹腾。

  可真要说能上战场,能拿刀拼命?

  呵呵,想都别想。

  他们只会跟着他起哄,嚷嚷几句“太子千岁”,但真要动刀子,这些人第一个跑得比兔子还快。

  而赢高明也知道,凭着这一帮子狐朋狗友,是翻不起天的。

  所以,接下来数日,赢高明开始频频走动,开始主动去拉拢人。

  从太学士子,到市井豪客,再到一些军营里退役的老卒。

  甚至一些曾经在朝堂上失势的边缘官员,他都派人登门拜访。

  而赢高明自己,更是主动邀请了好几位朝臣来东宫议事,试图拉拢对方,甚至还邀请了姚简。

  姚简,也算是赢高明的老师。

  但赢高明的老师,是一个风险很大的职业。

  所以,当姚简收到东宫的邀请函时,整个人都被吓坏了,还以为自己要步张朴的后尘,当场就吓病了,连着闭门了半月,甚至连朝会都请了假。

  这边,赢高明上蹿下跳的蹦跶。

  而另一边,蓝田那边,也收到了东宫的动向。

  贞观十四年三月十五。

  蓝田。

  春风拂过碳钢厂外的新柳,空气里隐隐透着火药与蒸汽机混杂的味道。

  蓝田,如今已然成了大武最热闹的所在。

  百工、学士、军卒、商贾,齐聚一堂。

  这里既是武朝的工业重地,也是未来之学的摇篮。

  而此刻,李北玄正带着姚简,在蓝田的实验室里缓缓走动。

  姚简身份不凡。

  他是当朝十八大学士之一,翰林领袖,才名远播。

  平日里在长安城里,那是士林公认的清流人物,出入朝堂,言辞如刀。

  可此刻,他跟在李北玄身后,走在这些冒着蒸汽的器械与实验器具之间,却有些手足无措。

  只因这里的一切,他几乎都看不懂。

  不过,李北玄倒是关照姚简。

  毕竟姚简是姚乐怡的爹,俩人也算未来亲家。

  于是李北玄带着姚简参观时,也不是自顾自的逛一遍就算完,而是时不时停下,对姚简讲解。

  “这是碳钢炉,前些日子新改良的,火力更稳了,温度也能控得住。”

  “这是织机,用脚一踩一拉,一天能织一丈。”

  “这边是蒸汽机,正准备改装在纺车上。”

  姚简一边听,一边暗暗心惊。

  只觉得眼前这一切,简直闻所未闻,见所未见,不可名状……

  一时间,姚简的san值似乎都下降了。

  不过很快,姚简就回过神来了。

  因为就在逛了一圈之后,原本那个看上去是那么神奇,那么高大的李北玄,一瞬间就变成了之前那个小痞子样儿。

  一脚踩在自行车上,一边抖腿,一边坏笑着对姚简道:“老登,上车,我骑鬼火带你兜风!”

  姚简:“……”

  我特么真想兜头给你一巴掌。

  姚简简直气笑了,连仪态都顾不上,冲着李北玄就是个大白眼:“成何体统!”

  “……爱坐不坐!”

  李北玄也对着翻了个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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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他的后座,向来只带妹子,公的从来没带过。

  看在姚乐怡的份上,他这才勉强破例愿意带姚简一段,结果姚简还不乐意了?

  不识抬举。

  哼!

  “不过话说回来,姚叔叔你来蓝田干啥,是来找公主的吗?”

  片刻后,李北玄有些纳闷的问道。

  而听到这话,姚简顿时脸色一变,不知道是羞还是怒。

  恶狠狠地哼了一声,叫人拿来一个锦盒,没好气的扔给李北玄。

  “这啥?”

  李北玄有些纳闷的拆开了。

  打开一看,顿时一乐。

  因为里面放着两样东西。

  一样是一卷字,是用飞白临的《人和诗集》。

  而另一样,是一个小巧的荷包。

  样子不算精致,像是初学者的作品,但一看就知道是用了心的。

  “这是小怡送来的?针不戳,我收下了!”

  李北玄一边说,一边当场把荷包挂在玉带上,纸卷也耐心地卷起收好,打算回去再慢慢看。

  而姚简看着李北玄的动作,心里实在是酸得很。

  要知道,他可是武朝十八大学士之一,满朝士林推崇的大儒。

  文章经世,书法遒劲。

  可女儿练字时,居然不临他的字帖,也不学他的笔体,反倒偏偏去抄李北玄的诗,学他的字。

  而且最可气的是,姚乐怡绣的第一个荷包,送的居然不是他,而是拜托他这个当爹的,亲自当一回邮差,拿来蓝田送给李北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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