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1章 肉痣-《汴京诡案手札》

  漆黑的县衙后堂,林知夏和江成躲在一处角落,看着手上的卷宗。

  上面记载:死者张屠户与嫌疑人田小福兄弟身量相当,且田小福惯用右手。

  经衙役模拟行凶过程,田小福的身高、臂长还有平日展现出的力量,理论上均可造成死者颈部的劈砍伤口。

  林知夏心中暗衬:这推断.....只能说具有可能性,排他性太弱,具备此等体能条件者大有人在。

  案发于深夜,次日,衙役在案发街道及周边走访,排查了当日下午至晚间可能去过张屠户家的街坊邻里,尽数排除了嫌疑。

  走访中,有两户人家提到,案发当日黄昏,曾有一个货郎在巷内叫卖爊肉,好几人都曾听到吆喝声。

  衙役顺着这条线索,在街上找到了贩卖爊肉的货郎温伍。

  温伍并不是荆山县城人,在这县城里识得的人不多,他的证词极为关键。

  他承认案发当日确实到过张屠户家所在的街巷,记得张屠户门前的长桌案。

  他声称案发当日天黑之际,见到一个男子自张屠户家走出。

  当时他挑着担子,只是随意地扫了对方一眼,见那人似乎在伸手挠向耳后,并未在意便拐入旁边的街巷了。

  彼时温伍并不知那人是谁,衙役也不知道。

  于是便将温伍带到了案发现场,让他指认是在何处看到对方的。

  在温伍描述的时候,衙役将附近的街坊都叫了过来,让他辨认。

  在这期间,衙役也对温伍本人进行了严格排查,毕竟他在案发现场出现过。

  他们通过温伍描述的当日叫卖路线,找到了几位当天购买过爊肉的县民核实,对方并没有说谎。

  同时还搜查了他的货摊以及他在脚店的临时住所,均未发现异常或赃银,最终将其排除嫌疑。

  而衙役带着温伍在巷子里忙活半天,见了上百人,没有发现那名男子。

  直到临近午时,田小福从茶楼回来,准备回家给怀孕的妻子做饭。

  两家住一条巷子,他从人群后方经过时,被温伍认了出来。

  他手直指着田小福,说他就是昨晚在张屠户门口所见之人。

  当时的田小福一脸心虚,在衙役上前问话时,声音都有些发抖。

  衙役一见他这副样子,当即就把人扣下了。

  在询问其昨晚行踪,对其搜查时,衙役发现田小福耳后和颈部这几处新鲜抓痕。

  那伤明显是新伤。

  这一点,验证了温伍的话。

  他说看到那男子伸手抓向耳后,这描述与田小福耳后伤口位置惊人地吻合。

  温伍是外地人,并不认识田小福,亦不知孪生兄弟一事。

  他录口供时,衙役还没发现田小福的伤,这使得他的口供更加客观可信。

  而这几处抓痕,恰好同死者反抗时指甲缝内的证据相吻合,这是官府给其定罪的关键证据。

  衙役立即命人搜查了田小福的家,没有找到赃银,却在院子的角落发现了那把刻有张屠户标识的染血剁骨刀。

  林知夏指尖划过卷宗上的勘验记录:“凶器出现在田家,与田小福有无关系,尚需佐证。

  不过死前搏斗留下抓痕和皮屑,这点确实是强有力的指向性证据。”

  但很快,两人就注意到了一个疑点:田小福和田大福容貌极其相似,唯一显着区别是田小福耳后有颗绿豆大的肉痣。

  而巧合的是,验伤记录显示,那道关键抓痕正正落在肉痣的位置,并且肉痣消失了,仅留下一道长长的血痕。

  田小福自辩称,案发当晚他一直在茶馆,直至戌时末才离开茶馆回家。

  在归家途中,他遭人从背后捂住口鼻,昏迷前好像闻见药味。

  苏醒后他发现自己身处窄巷之中,只觉脖后剧痛且满是粘稠血迹。

  他匆忙跑回家,清洗后才发现那颗肉痣不见了。

  怎么不见的,他自己也说不明白。

  他天性胆小,遇到此事心中害怕不已,又听闻出了命案,不敢声张。

  衙役押着他,去了他招供被人袭击的地方,以及苏醒后所在的窄巷。

  两者相距不过几丈的距离,地面脚印杂乱,衙役没发现被拖拽的痕迹。

  窄巷里也没发现血迹,因此认定田小福撒谎。

  茶馆众人原本都能为田小福作证,证明案发时,他在茶馆当值。

  可荆山县人人都知田小福有个孪生哥哥。

  衙役一开始也怀疑过,货郎温伍看到的会不会是哥哥田大福。

  毕竟连县城人都分不清兄弟俩,何况一个外地货郎,且那时光线昏暗。

  可当衙役去田大福家,却怎么都找不到田大福了,问了一圈,无人知其下落。

  赃银下落不明,另一个嫌疑人也下落不明,官府便怀疑是兄弟俩合谋报复杀人。

  兄弟俩样貌酷似,田小福虽日日在茶楼做工,却是个寡言的性子。

  店中无人会刻意去观察打扫服侍之人耳后是否有痣。

  衙役合理怀疑茶馆众人看到的,并不是田小福,而是田大福。

  当衙役反复询问,并将田小福带到众人面前,那颗肉痣已消失。

  以致于众人越想记忆变得模糊,大部分人对案发时当班之人究竟是田小福还是田大福开始含糊其辞,变得不敢确认。

  如此一来,原本看似稳固的不在场证明便土崩瓦解了。

  官府由此推断:若案发时当班的是田大福,那么制造了不在场伪证的田小福必然与杀人脱不了干系,极有可能两人合谋分赃,田大福或许已携赃潜逃。

  “这不对啊!”林知夏指着卷宗上凶器的记载。

  江成立时会意:“若真是兄弟二人合谋,既能带着赃银逃跑,那也能将凶器带走,怎会蠢得将凶器藏在自家院中!”

  “此外,”林知夏放下卷宗,低声道:“这肉痣的消失太过刻意。就算田小福是真凶,搏斗时恰好被死者抓掉肉痣的可能性极低。

  卷宗上没有记载死者指甲长度,但一个卖猪肉的屠户,理应不会留长指甲,那不仅易脏还会影响干活。”

  试想一下,寸许深的伤口,除了汩汩往外流的鲜血,死者当时脖子应该都不能动弹了。

  就算临死前爆发惊人的力气,也很难将一颗肉痣硬生生抠掉。